1关于印发《中共西藏自治区交通厅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的通知各地(市)交通局、厅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三个中心):现将《中共西藏自治区交通厅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治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各单位一定要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从推进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的高度,充分认识《意见》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广泛宣传,严格执行。各级党委(总支)及领导班子要将健全具有交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协助党委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对各项任务的监督检查。《意见》任务分解表中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配合部门要积极协2同,按照落实时间,扎实抓好每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2006年3月17日主题词:印发廉政意见通知送:区纪委、监察厅,交通部纪检组,区直纪工委。西藏自治区交通厅办公室2006年3月17日印发共印50份中共西藏自治区交通厅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不断推进我区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结合我区交通实际,制定本具体意见。3一、建立健全交通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加强交通行政能力建设,建设和谐交通、文明交通、惠民交通、廉政交通。紧密结合我区交通发展现状、发展进程和行业特点,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交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推进交通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促进我区交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二)基本原则按照《实施纲要》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要求,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从交通系统实际出发,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便于操作、具有我区交通特色的《意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治本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按照胡4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重要讲话关于当前要抓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五个方面工作要求的框架,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三)主要目标2006年至2007年,具有我区交通系统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整体格局和工作机制基本建立,预防惩治腐败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明显提高,廉洁从政的的社会氛围比较浓厚,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制度逐步完善,反腐倡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有新的提高;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重点环节部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切实得到加强,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监督的整体效能得到提高;交通系统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对交通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不断提高。2010年,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落实、深入、提高,建成与“三步走”战略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具有我区交通系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二、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一)重点抓好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5要坚持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经验教育为重点,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政治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老西藏精神”教育、“两路精神”教育和作风教育以及党纪国法教育为基础,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教育党员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1、2006年上半年,开展“清正廉洁,永葆先进”的主题教育活动。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上半年,落实科学发展观,进行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为主要内容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2、强化理论中心组学习。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各级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主要采取自学、参加组织生活等形式,重点学习《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等,举办学习心得体会交流。63、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坚持每年讲一次廉政党课。厅纪委要继续坚持定期举办纪检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同时,加强对新任职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4、坚持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深入剖析重大反面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二)开展面向全系统的反腐倡廉教育1、注重纪律教育。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加强纪律教育。密切联系我区交通工作实际,在广大党员干部中积极开展以加强依法行政、提高效能、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2、增强纪律观念。2006年,在全系统进行一次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增强广大党员的纪律观念。继续开展谈心活动,坚持厅领导与厅属各单位领导定期谈心制度。2006年至2007年,进一步深化作风纪律教育,把专题学习、群众评议与改进作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力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3、强化纪律意识。逐步建立我区交通系统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依托交通职校、行业内外教育基地,建立反腐倡廉教育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广泛开展“爱国、守法、明礼、诚信”教育活动,增强全系统的反腐倡廉意识,7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要求,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工地、进家庭。在全系统构建廉政文化活动载体,弘扬我区交通系统“两路精神”。在机关开辟廉政文化角,在机关文化活动中心充实廉政文化读物,在全系统开展廉政格言警句征集、廉政主题征文等活动。2006年上半年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试点活动,建成部分廉政文化示范单位,2006年下半年总结经验,整体推进。2007年推广示范单位的经验,使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各级党委(总支)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厅党委和各级党组织要完善宣传教育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西藏交通廉政信息,及时反映交通系统廉政工作情况。进一步做好廉政宣传工作,让全社会和全系统了解和掌握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形成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良好氛围。三、加强制度建设,为惩治和预防腐败提供制度保证(一)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党组织行政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继续贯彻执行交通部下发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暂行办法》、《交通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以及8交通厅下发的《中共西藏自治区交通厅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中共西藏自治区交通厅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在决策和执行中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细化运行规则,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规范民主生活会内容、方式,明确规则、要求,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完善领导干部责任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和评估制度。2007年,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制定《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等制度。(二)建立完善规范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制度落实《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中央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交通部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个不准”,《中共西藏自治区交通厅委员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八条禁令”)和《厅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制度。(三)建立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监督制度2006年,继续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交通行业廉政建设的重要批示和交通部《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9若干意见(试行)》,结合我区交通实际,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建设规定》。(四)建立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2007年上半年,研究制定《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加强对工程设计变更的监督实施办法》、《关于派驻纪检监督人员工程项目廉政建设联系制度》等。(五)建立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007年,制定《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暂行规定》,明确职责权限、运行规则和操作办法。修订完善《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办法》,制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在抓好每年工作的基础上,使反腐倡廉的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到2010年建立起反腐倡廉的制度框架,为反腐败提供制度保证,初步建立起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四、建立起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充分发挥监督的职能作用(一)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全面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以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10行情况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基础,有效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监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方针政策和全局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奖惩,重大项目的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和国有资产重组并购等重大问题,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存在的问题。各级党委(总支)班子成员要坚持参加下级单位党委的民主生活会。加强对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出国(境)审查审批和配偶、子女从业规定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初步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信息库。建立和完善上级纪检监察主要负责人同下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未经审计不得解除经济责任。(二)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人事任免、财务管理等工作程序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监察法》和《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加强对交通各级行政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的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加强对施政过程、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以监督促管理。2006年至112007年,对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通过科学配置权力,健全监督程序、完善监督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加强对交通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对违反行政许可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