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学概论网上作业题参考答案第一章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一、填空1、法律责任2、权利义务3、内容4、规范作用5、时间效力、空间效力二、单项选择题1、A2、C3、C4、A5、D6、C7、A8、A9、B10、B11、B12、A13、B14、A15、C16、D17、A18、D19、C20、三、判断题1、错2、错3、错4、对5、对6、错7、错8、错9、错10、错四、名词解释1、权利:是人们根据法律所享有的从事某种行为或某种利益的资格。2、制定法:它是指国家的有权机关,通过正式的程序,并且用成文的形式(条文)所表达的规范性文件。现在大我数国家的法律都以制定法为其主要渊源。3、法系:主要是按照法律的特点和历史传统对各国法律时分类的一种方法。主要分为大陆法系、英国法系等。4、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人们的行为符合或违反该规范时将会产生的某种可以预见的结局的那一部分。法律后果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肯定性的,另一类是否定性的。5、授权性规范——是指规定人们可以自行抉择做或不做某种行为的规范。6、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由社会主义国家各个法律部门的现行规范所组成的有机统一的整体7、立法解释——是指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对法律所作的解释。我国宪法规定,解释宪法和法律的权力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8、法律制裁——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者,依法所采取的带有强制性的惩戒措施。9、法律事实——那些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情况,叫做法律事实。10、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国家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等几方面的统一。11、法律——是指由最高权力机关,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13、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的行为以及对社会最终产生的影响。13、法律关系——是指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14、法学:法学是以研究法或法律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对象的科学,它属于社会科学。五、简答题1.什么是法?法的基本特征有哪些?答:法是指由国家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创制的,反映国家意志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和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法具有以下特征:1)法律是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2)法律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23)法律的内容体现国家意志性;4)法律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发生作用;5)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2、简述法与道德的关系答:1、产生方式不同。2、表现形式不同。3、调整的领域不同。4、实施的保证不同。3、什么是法律规范?它有哪些特征?答: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严密逻辑结构的行为规则。它具有以下特征:1)国家意志性。法律规范通过国家强制力来宣示国家对合法行为的肯定态度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否定态度。2)概括性。法律规范的概括性,是指法律规范是对同一类行为及其法律后果的抽象概括,而非就个人、个别事件所作的专门性规定。3)可预测性。法律规范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标准、模式和方向,人们依据法律规范可以预测到自己和他人的行为在法律上的后果。4、简述法的概念和作用答:法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和严格程序性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法的作用是指法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法的作用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政治作用。法的规范作用是指对人的行为的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作用。法的社会政治作用包括法的政治统治作用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5、法律的本质:A法律最本质的属性是所体现的阶级意志性。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表现。B法律中蕴含的统治阶级意志,是集中了的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集团、个别成员的意志,也不是统治阶级中每个成员意志的简单相加。C通过法律形式获得集中表达的统治阶级意志,就是国家意志。D国家意志的内容如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6、违法构成的要件包括:A违法的客体,即违法行为所损害的而为法律所保护的一定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B违法的客观要件,即构成违法所必须具备的外部条件。其中包括违法行为、违法的结果、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C违法的主体,即实施违法行为并要对其承担法律责任的人。D违法的主观要性,即实施违法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的心理状态。7、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征: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指轻罪社会主义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表现为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有如下的特点:A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关系(意志关系)。B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由社会主义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C社会主义法律关系通过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获得表现。8、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2)内容。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的义务(3)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9、法的历史类型的种类有哪些?答:按照划分法的历史类型的标准,法律发展史上曾先后产生过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社会主义法。10、法律解释按不同标准可分为哪些种类答:一根据解释的主体和法律效力不同可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通常分为立法解释、司法3解释、行政解释;非正式解释包括学理解释和任意解释。二根据法律解释的尺度不同,可分为字面解释、限制解释和扩充解释;三根据法律解释的方法不同,可分为语法解释、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和历史解释。11、简答两大法系的的区别?答:一、法律渊源不同:遵循先例是英美法系的一个重要原则;二、法的分类不同:主要分类是普通法和衡平法;三、立法技术不同;四、议论程序和判决形式不同:大陆法系国家采取纠问式,法官居于主导地位,英美法系国家采用对抗式。12、什么是社会主义法的适用及原则:答:法律的适用即执法,是指被授予专门职权的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实现法律对特定的社会关系的调动。原则:第一: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六、论述题1、试述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答:一当代中国法的渊源的一般特点:①当代中国法的渊源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经国家认可的习惯法仅仅在特定场合作为制定法的补充形式,司法判例不是法的渊源;②法律规范制定机关和规范性文件的多样性;③在“一国两制”的格局下,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特别行政区法,将作为我国社会主久法的渊源的例外情况,在特定区域长期存在。二、当代中国法的渊源的分类:①宪法②法律③行政法规④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⑤规章⑥国际条约、国际惯例。2、如何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答: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我国《宪法》第33条明确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司法领域,“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含义是:第一,在我国,法律对于全体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财产状况,都是统一适用的,所有公民依法平等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第二,任何权利受到侵犯的公民,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第三,在诉讼过程中,要保障当事人享有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第四,对任何组织或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不允许任何人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3、试述我国法律部门划分标准和分类?答: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根据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对法律规范所进行的分类。凡是采用相同的方法来调整同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就构成一个法律部门。主要法律部门有: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经济法、议论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婚姻法、资源与环境法、军事法。4、论述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关系:党和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关系,说到底就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与全体人民的关系、党与国家的关系。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关系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明:A党的政策指导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党的政策决定法律的性质、任务、内容和方向。社会主义法律正是根据党的政策制定的,是党的政策的定型化、条文化、具体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体现人民利益的,应该通过法定程序和法律形式,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社会主义法律要是离开党的政策的指导就会走偏方向的。B社会主义法律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1)由于法律是党的政策的定型化、条文化,这就便于人民群众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了解、遵守和执行党的政策。2)由于法律是一种国家意志,是各种组织和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3)法律具有国家强制力的属性,还得到了国家强制力的保证。C党的政策不能代替社会主义法律。(简答)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律二者的区别在于:1)党的政策是工人阶级先锋队意志的体现;法律是国家意志即全体人民意志的体现。2)党的政策由党组织提出和制定;法律4则由国家制定或认可。3)党的政策更多地带有一般的号召性和原则的指导性;而法律的规定则比较明确、具体和详尽。4)党的政策仅对党组织和党员有约束力,而不具有国家的强制性。5)党的政策的内容极为广泛,不是所有党的政策都有必要通过国家制定为法律,使人人遵守。5、试述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法律适用原则。答:(1)这项原则要求每一个公民都必须遵守法律,享受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外和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无论是谁,只要违反了法律,都要平等地受到追究。这就是说,凡属我国公民,无论其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有何差别,无论其家庭出身、本人成分、社会地位和政治历史有何不同,执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应一视同仁,平等对待。(2)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的原则,同社会主义法律的阶级性是完全一致的,因为,社会主义法律作为打击敌人、保护人民和保障国家经济建设的工具,其本身就具有十分鲜明的阶级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只要能够不偏不倚地对每个公民平等地适用法律,就是坚持了社会主义法律的阶级性。与此相反,倘若借口坚持法律的阶级性,对于同一性质的案件,因人而异地适用法律,势必破坏法律的统一标准,还会给特权思想和各种枉法行为甚至给一小撮敌对分子的破坏捣乱大开方便之门。七、案例分析1、应该适用我国我国法律。因为按照法的地域效力原则,在我国领域内发生的所有案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均应适用我国法律。2、此案应适用A国法律。因为按照法的效力原则里的地域效力的规定,A国的远洋货轮属于A国的领土,此案件视为发生在A国领土上,故应适用A国法律。第二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一、填空题1、执法必严2、二、单项选择题1、C2、B三、判断题1、错四、简答题1、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答:(1)有法可依。要有完备的法律可供遵循,这是对制定法律作出的要求。(2)有法必依。不仅要由足够数量的法律、法规供人们遵循,而且还要求法律、法规本身能够真正体现广大人们的意志和利益,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切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便于人们和遵守。(3)执法必严。执法必须严格、严肃、严明,准确无误地实施法律。这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要求。(4)违法必究。一切违法犯罪分子都必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法律之上,享受法外特权,逃避法律制5裁。2、简答依法治国及其必要性和重要性: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渐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必要性和重要性:(1)依法治国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2)依法治国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3)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五、论述题1、谈谈你对依法治国的看法。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在党的领导下的基本治国方略,在中国共产党十五大报告中作了详细的阐述。依法治国的定义为: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