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本科生实习报告实习类型法学法律调查与报告技能实习题目关于集中居住农民权益保障学院名称文法学院专业名称法学学生姓名林姗学生学号201309020520指导教师刘期安实习地点四川省南江县下两镇实习成绩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八日至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第2页共8页填写说明1、实习类型填写为: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教学实习、综合实习等与专业培养方案一致的实习类型;2、专业填写为专业全称,有专业方向的用小括号标明;3、封面底下日期请填写实习日期,应与培养方案的实习时间吻合;4、格式要求:①用A4纸双面打印(封面双面打印)或在A4大小纸上用蓝黑色水笔书写。②打印排版:正文用宋体小四号,1.5倍行距,页边距采取默认形式(上下2.54cm,左右2.54cm,页眉1.5cm,页脚1.75cm)。字符间距为默认值(缩放100%,间距:标准);页码用小五号字底端居中。③具体要求:题目(二号黑体居中);摘要(“摘要”二字用小二号黑体居中,隔行书写摘要的文字部分,小4号宋体);关键词(隔行顶格书写“关键词”三字,提炼3-5个关键词,用分号隔开,小4号黑体);正文部分采用三级标题;第1章××(小二号黑体居中,段前0.5行)1.1×××××小三号黑体×××××(段前、段后0.5行)1.1.1小四号黑体(段前、段后0.5行)参考文献(黑体小二号居中,段前0.5行),参考文献用五号宋体,参照《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05)》。第3页共8页第4页共8页学生实习心得关于集中居住农民权益保障摘要:本调查报告主要针对农民生活基本情况基本信息(地理位置,距城镇远近情况,基本收入)农村人口是否愿意集中居住,以及集中居住的住房修建资金来源,空余宅基地使用情况等。从农民基本情况出发,根据调查表,作出的调查分析。引言:本次调查实习在四川省南江县下两镇开展。时间从2015年7月18日到2015年7月20日历时三天。分别对27名人员进行分别调查并将调查内容给予讲解,了解基本情况,对农民是否愿意进行集中居住,以及理由。集中居住房屋修建资金来源确定认证。第1章调查目的、内容、方法1.1.调查目的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本次调查针对农民是否愿意集中居住,以及集中居住时,所产生的一系列法律纠纷给予讲解,关注农民权益,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从而进行解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农民作为我调查社会的最底层人员,基本生产生活情况收到党和政府的莫大关注,因此将本调查结果反映给国家更加有利于其服务与人民。保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以及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保障农民的权益,推动经济稳步向前发展,社会更加和谐人民更加幸福,促进十二五计划快速完成。1.2.调查内容在这次实习中,其内容主要是了解农民权益保障情况,其具体涉及农民居住的地理位置,交通,经济情况,以及农民的年收入,包括其中农业产值所占比例,另外对于农民啥房问题给予一定的调查,对于宅基地的占用面积,使用面积方面作详细的报告。对于已经在搞集中居住的农民资金方面以及询问农民是否愿意集中居住的个人意愿的调查。其调查报告详细明确。将关于农民的大部分问题进行第5页共8页了解。1.3.调查方法本次调查,采用最原始也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问卷调查法。在人口集中点且代表性强的地点。将调查问卷分发后逐一向调查人员进行逐一讲解,使其明白被调查内容,针对自身居住地的实际情况给予作答。在实际调查中针对部分年迈老人和无法正确书写人员进行代写,最后得出调查报告。第2章调查数据分析2.1.农民居住条件基本情况根据调查表显示所得结论,其中本地区主要为山地地区,处于乡村且大部分农民距城镇较远且交通不便,另外数据显示农村人口仍然占我国人口极大比例,但实际上将近2/3的农村人口选择外出务工,务工收入占农民年收入的4/5。因此存在一大部分的农用耕地闲置,从这些数据可得出我国农民生活条件较为艰苦落后,大部分家庭收入低,且大部分为非农业产值,因此可以看出在广大山区农业生产并不发达。农民居住较为分散,且交通、经济条件极为落后。因此(农民所占比例大为促进国民生产总值的提高)提高农民收入,实现农民自主创业发展实现从政府输血到自主造血刻不容缓。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民永久走出贫困摆脱饥饿。2.2.农民拥有宅基地情况根据调查显示,农民的人均宅基地面积并不大,虽然其家庭附属副业养殖面积较大。但用于人的实际住房情况并不乐观。从2012至2015年,外出务工人员增加,以及农村人口迁往城镇但其宅基地的面积并无实际变化,仍有大部分农民保留农村宅基地。因此可见农民由于传统观念以及实际情况的限制,宅基地的保存和保护仍然有懈怠。仍有大部分农村人口表示愿意留在农村或将来回到农村,但不得不明确说明的是,农村宅基地较为分散,集中居住较少,其大部分均为单家独户。其原因存在几种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祖上的宅基地仍被保存使用。第6页共8页离生产地较为便利使之保存,使之方便农民生产。2.3.对于已经进行集中居住的农民和正在进行集中居住的农民基本情况分析在集中居住地区,仍有大部分被调查人员为小学或初中文化水平。家庭成员较多且大部分家庭有文化子女在校读书且其主要劳动力在外务工且在外人员基本常年不在家除重要节日之外,家中只有年迈老人留守。因此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较多,这中间3/4的人员愿意进行集中居住,在响应国家的号召的同时,在国家规划的区域,基于集中建设集中居住地大多选在距离城镇较近,交通便利,经济发达的地点。一方面有助于保障空巢老人的生活医疗以及安全,另一方面有利于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情况得到改善。农民进行集中居住在所在村的村委大会进行集体表决,是农民自身意愿的表达。村委会组建专门的机构进行民意调查,让所有农民知晓其自身的权力和义务。因此其透明程度和公开程度,保障了农民的权益的实现。此外,国家将出一部分资金帮助农民进行房屋建设,解决了农民的资金问题,更好地体现了政府依法执政,按各人民的要求,符合法制社会的一般宗旨和需求。但集中居住仍有一些弊端。集中居住使农民可实际使用的宅基地面积大幅缩小,集中修建房屋离农民生产地较远,大部分农民选择废弃或闲置距离较远的农田,造成弄点荒芜。使我国农业种植实际面积减少。另外开辟新的地区建住宅,使原有的宅基地荒废。关于其宅基地的使用或复垦现状仍是值得担忧的问题。2.4.对于未进行集中居住的农民意愿调查分析未进行集中居住地建设的农民均表示愿意进行集中居住。在观摩其他地区集中居住地建设,他们认为集中居住有利于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改善。但本身意愿并不强烈,他们认为集中居住地建设,服从政府以村组织的安排且对移建住宅目的的费用表示有极大的困难,他们均认为国家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助或发放一定的贷款。没有认为全部应归国家承担,此外占1/5的人不愿意集中居住,一方面由于第7页共8页个人资金问题,另一方面则是认为集中居住会影响个人生产,因此在这些方面国家应该进行统筹安排,尊重个人意愿,合理安排,最大限度满足农民的需求。结语农村人口占我国总人口的极大比例。因此解决农民权益问题刻不容缓,我国应从实际情况出发,着重解决农民个人问题,尽心集中居住,应根据农民个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规划。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其农民的权益保障关乎农民个人权利维护自身权益。体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同时也体现法律上所言的“人人平等”“公平”“法治”等要求。这更是建设合法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因此,保障农民权益,推进公平正义使我们每一个法律人的责任和重担。学生(签名):2015年7月20日第8页共8页诚信承诺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实习报告是本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据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的地方外,报告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学对本文研究所做的贡献均已在报告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谢意。学生(签名):指导教师评语成绩评定:指导教师(签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