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惠民生服务社会促和谐法律援助,作为当代社会一项新的开创性事业,它代表的是政府,面对的是贫弱,体现的是正义,呼唤的是良知,在服务民生、构建和谐、维护稳定中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国家司法救济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将法律援助纳入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布局,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近年来,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律援助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多次被列入XX市十大幸福工程。我市法律援助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三年来先后获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第一届全国敬老文明号”、“河南省青年文明号”、“河南省优秀法律援助中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多项殊荣,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托起民生“XX梦”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后,XX市将进一步致力于:宣传更广泛,全面提升济源法律援助的知名度、影响力;网络更完善,让更多群众成为法律援助的受益者;工作更规范,把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提高XX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公信力;服务更亲民,把党的关爱、政府的阳光传递给广大群众,让XX法律援助成为百姓心中一面迎风飘扬的旗帜,实现XX法律援助工作的新飞跃。第一,凸显政府职责,以高标准实现自身建设更强,力求发展。法律援助是国家的义务、政府的责任,是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的本质要求。要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法律援助纳入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利益机制,把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并保持动态增长。要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各地综合治理年度检查考核内容和“民生工程”,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以社会投入为补充的经费保障机制和目标考核体系。要把完善硬件设施建设作为着力点,舍得投入,按规范化标准建成接待大厅,设置接待室、办公室、档案室等功能区域,配备齐全的现代化办公设备.要依据政策,积极向党委政府争取支持,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劳动仲裁、财政、人事等部门协调,真正把政策给予法律援助的倾斜支持变成法律援助事业发展进步的现实。第二,着眼社会使命,以新形式实现形象宣传更佳,争铸品牌。法律援助不仅是国家对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一项社会责任。要让法律援助完全融入社会,为广大市民所熟悉,真正走近群众,为弱势群体所运用。要不断延伸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把法律援助的触角伸向基层,提高群众知晓率。要不断创新法律援助宣传形式,积极运用微信等公众平台,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让更多的百姓了解和熟悉法律援助工作。持续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法律援助释疑惑”活动,深入推进涉军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活动,提升法律援助的知名度和感召力。要完善法律援助中心与法院、劳动部门、大调解、信访的协作对接机制,在工作的实施中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加强与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组织和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实施渗透宣传。第三,倾听百姓心声,以优质服务实现社会效果更好,共创和谐。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是关心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众的重要举措,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工程和民心工程。要大力推行以“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标准公开、办事责任公开、办事结果公开”为重点的政务环境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降低门槛,全面放开案件受理范围;持续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特别是做好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留守儿童、老年人、妇女等群体的维权工作;继续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持续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建设活动;加强“12348”法律咨询电话建设,及时开展对已办结法律援助案件的回访。要不拘泥于纯粹地解决困难群众诉讼难的问题,积极拓展法律援助维护社会稳定秩序功能。法律援助工作是扶贫济弱帮困解难的阳光工程,是巩固执政根基提升政府威信的民心工程,是维护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我们会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了解群众意愿,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切实维护和实现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将法律援助的美誉写满济源大地,为我市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