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思想品德课法律模块内容教学初中思想品德课法律模块在整个初中思想品德课教学内容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一、法律模块内容的分布及其特点初中思想品德课法律模块内容主要集中在八年级,七年级和九年级也有涉及,三个年级的内容衔接紧密而有层次。具体内容分布见下表:不同于一般的法律基础知识教材,考虑到初中生的身心成长特点和接受能力,强化模块内容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初中思想品德课法律模块内容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从年级分布看,以初中生逐步扩展的生活为基础。模块内容每个年级都有涉及,分别对应新课程标准的主线设置:认识自我(七年级),我与他人和集体(八年级),我与国家和社会(九年级)。相对应的对学生的要求是:学法主题法律教育目标内容设置七年级认识自我学法知法七年级上册第九课中的一目《用法律保护自己》让学生从“防范侵害,保护自己”的角度与法律初步接触七年级下册第四单元《做知法守法用法的人》认识规则和法律;违法行为要受法律制裁;法律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八年级我与他人和集体权利与义务八年级下册第一、二、三单元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人身权利;受教育权利与义务;经济权利;消费者权益九年级我与国家和社会法律与秩序九年级全一册第六课《参与政治生活》依法治国的含义;宪法意识;法律的社会作用;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知法,权利与义务,法律与秩序。这样分年级分布是针对学生的生活实际,让学生真切体验,引发学生共鸣,有效感悟。第二,从编排逻辑看,循序渐进,遵循学生认知规律。从上表模块内容设置可看,七年级上册让学生从“防范侵害,保护自己”的角度与法律初步接触,下册则让学生认识到法律与自己密切相关;八年级具体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人身权利、受教育权利与义务、经济权利、消费者权益等方面进行法律教育;九年级扩展到国家社会的角度进行法律教育。这样安排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能取得更为有效的教学效果。第三,从呈现方式看,以例说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模块内容不是枯燥的法律基础知识的灌输,而是通过学生能够理解的生动的事例来体现基础法律条文、法律知识,将条文转化为与学生思想品德发展及现实生活相关的小事件,将理论内蕴于生活实例中,使枯燥深奥的法律知识变得浅显易懂。第四,从内容设置看,综合道德、心理健康、国情等方面。模块内容不是分门别类只从法律角度来进行法律教育,而是有机整合了道德、心理健康、国情等方面,从不同角度探讨同一问题,提高教学有效性。如例:【例1】八年级下册第一单元第二课第一框《公民的义务》不仅讲到了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即法定义务,也讲到了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即道德义务,将法定义务、道德义务有机整合,对公民提出忠实履行义务的要求。二、法律模块教学理念的基本思考(一)合理定位教学目标是法律模块教学的关键法律模块内容的教学,并不仅仅是让学生掌握法律知识、法律条文,更重要的是将法律知识上升为法律意识,成为自学的生活行为选择。通过法律模块内容的学习,使同学们能用课堂上掌握的法律知识、法律条文联系自身生活、分析社会现象,树立自己的法律观念,培养鉴别合法与违法的能力,并以法律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目标内容而言,可以分为知识目标、能力目标、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从呈现方式而言,可以分为显性目标与隐性目标。顾名思义,显性目标是外显的,在教材内容、教学参考用书等各种教学辅助工具中都会有所反映,教师较容易把握,而隐性目标是隐藏的、内潜的,需要教师用心挖掘、学生用心体会。例如: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做了明确的规定,未成年人要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的学生以后也会成年,成为社会人,成为家长,或许还会成为教育工作者、司法工作者,成年以后的他们也要履行好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从教材设置年级目标而言,可以分为学法知法(七年级)、权利与义务(八年级)和法律与秩序(九年级)。●从目标层次而言,可以分为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形成法律认知意识和形成现代法律观念。(二)培养学生法律意识是法律模块教学目标的核心从上述初中思想品德课法律模块内容教学目标的定位可以看出最为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那在初中思想品德教材中所需要培养的法律意识有哪些内容呢?1、法制意识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法律是我们的行为准则,成为一个合格的现代公民,知识目标知道基本的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的基本作用和意义。能力目标领会法律的意义,初步学会运用法律自我保护、维护合法权益。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遵纪守法,追求公正,自主自立,增强公民意识。是今后学生人生的基本技能。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使学生依法办事、遵纪守法也是社会对初中思想品德课教学的起码要求。具体来讲包含两方面,一是要区分道德、纪律规章和法律,认识到法律具有强制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人人都应该守法,如果违反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例2】八年级下册第三单元第六课第二框《珍惜学习机会》使学生认识到受教育不仅是权利,也是义务。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要认真履行受教育的义务。2、权利和义务意识每个公民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只有做到正确地行使权利,忠实地履行义务,才是一个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比如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作为学生有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也要认真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作为个体在社会中扮演多种角色,要让学生明白不同的个体会带来相应的义务。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在教学处理时必须用心挖掘,把隐性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落实。比如讲到学生作为消费者享有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的权利,同时要履行消费者的义务。除此以外还要考虑到现在作为消费者的学生成年后有可能会成为经营者,那么作为经营者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3、公民意识公民是组成现代社会的细胞,具有独立完整的人格及尊严,不依附于任何人,我们要重视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公民意识从个人角度来说要使学生认识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地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尊重他人权利等;从国家角度来说每个公民要有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感,应当正确认识自己与国家的关系、与人民的关系,以主人翁态度正确对待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例3】九年级第三单元第六课第三框《依法参与政治生活》使学生认识到我们要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与政治生活,行使建议权和监督权;作为公民要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4、宪法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组织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宪法是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对学生进行宪法意识的培养是保证法治社会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只有人人树立宪法意识,遵守并维护法律,国家才会长治久安。当学生在进行某项活动或作出是非判断时,要懂得必须以宪法规定为准。作为我们国家未来的建设者和保卫者的当代中学生,必须树立宪法至上,法律神圣不可侵犯的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三)合理处理教材是法律模块有效教学的保障新课程标准下教材虽不再是唯一的教学资源,但是教学资源中的核心部分,是教学的主要载体,是否能合理处理教材关系到教学的有效性。教师应如何合理处理教材呢?1.遵循一个基本原则:尊重与超越相结合教材是教学的重要依据,但教材不是绝对标准,在教学中必须尊重教材,又要善于超越教材。教材是专家依据课程标准和学生的认知特点认真编写的,充分体现了课程的性质和基本理念,是最具科学性、权威性的教学资源,教师应该有效利用好教材。但是在全省乃至全国辽阔地域统一使用的教材也有其局限性,比如总会具有一定的滞后性,难以关照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教学实际和不同学生群体的学习需求,因而缺乏一定的多样性和选择性。因此在教学中不能照搬照抄教材,要结合学生实际,与时俱进,对教材进行有机整合。2.处理好两对关系:课程标准与教材的关系、教学目标与教材的关系一是处理好课程标准与教材的关系。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它体现了对学生在知识技能、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的基本要求,也规定了课程性质、基本理念、设计思路、目标、内容标准,还向教师提出了实施要求与建议。可以说,课程标准是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教师必须要钻研课程标准,清楚课程标准要求学生掌握到什么程度。二是处理好教学目标与教材的关系。思想品德课堂教学目标作为我们课堂教学过程的出发点和归宿,教师在处理教材时必须要依据教学目标,要明确某课时对学生提出的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是什么。【例4】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第四课第二框《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在讲到侵犯姓名权的主要表现时介绍到了“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教材紧接着对“盗用他人姓名”“冒用他人姓名”各自下了个定义。但想根据这两个定义来区分到底是“盗用”还是“冒用”还是很困难,教材只简单下了定义,没有具体说明“盗用”和“冒用”的区别。此处到底如何处理?是不讲、笼统讲、还是具体细致的讲两者的区别?这就要求教师钻研课程标准,依据教学目标来决定如何处理教材。课程标准中对学生的要求未提及要严格区分盗用和冒用,仅要求学生知道姓名权受法律保护,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姓名权,不侵犯别人的姓名权。教学目标是以培养法律意识为主,而不深入研究法律知识,这样的要求也不符合初中生认知现状和承受能力的。据此分析,我们认为盗用和冒用无需具体细致地教学分去区别分析,认识到这些是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即可。三、法律模块内容在教学中合理达成策略分析(一)遵循法律教育的基本规律是法律模块内容教学的前提1、遵循法律本身的基本规律(1)法律来源于生活,应用于生活,要遵循生活化的基本原则由于初中学生生活经历和理解能力的限制,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往往觉得枯燥乏味。还有的同学认为,我又没犯罪,法律与我关系不大。所以教师在进行法律模块内容教学时要选取学生关注的话题,围绕学生在生活实际中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问题,让学生感受到生活处处有法律,法律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例5】在探讨“拾得他人遗失物不还违法吗”这个问题上,教师设置了这样一个情境:赵亮、李强、王俊三位同学在上学路上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人民币三百多元,还有身份证、信用卡等。赵亮当即在原地喊起来:“谁丢了钱包?”李强急了:“喊什么喊,真傻!见者有份,我们把钱分了吧!”王俊则说:“千万不能这样做,拾获他人的遗失物不还是违法的。”课前布置学生相互合作,尝试查找“拾得他人遗失物不还究竟违不违法”相关法律规定。学生以极大的兴趣展开了调查研究,最后找到了答案: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例5】中教师设置了学生在实际生活中存在或可能存在的情境,引起学生兴趣,产生强烈的求知欲。由于法源于生活,贴近实际,因而对学生产生了特殊魅力,并引起心灵强烈的震撼。很多学生发出“不学法不知道,生活处处皆有法”的感慨。(2)遵循法律与时俱进的基本规律社会在发展,法律也在与时俱进,是一个发展体系,处于不断修正中。初中思想品德课的法律模块内容教学很重要的一个任务是培养法律意识,但不是说可以忽略法律条文、法律知识,甚至出现知识性错误。教师在教学时也要与时俱进,体现法律的严谨性。比如关于我国的义务教育有这样一个发展历程: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小学生、初中生仍需缴纳一定的杂费;2006年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这项法律的实施也经历了从西部到东部,从农村到城市的过程,2007年春免除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2008年秋全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教师在教学时可以不用讲的这么细,但不能出现知识性错误。2、遵循法律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