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示范点”活动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裕安区党建工作,根据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裕宣字〔2012〕33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示范点”(以下简称“两争一创”)活动,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现制订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通过开展“两争一创”活动,不断增强党员的理论修养、知识素养和工作本领,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的美好裕安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二、活动目标以“培养先进的学习理念、建立有效的学习机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取得推动发展的学习成果”为目标,通过开展“两争一创”活动,努力培育一批学习型党支部,发掘一批学习型党员,树立一批学习型党支部建设工作示范点,在全院各2支部推出先进典型,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影响力。三、创建标准(一)学习型党组织的标准1.学习主题突出。以提高全体党员思想政治水平为基本目标,系统学习马列经典、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学习党情世情国情省情市情区情,学习有助于推进裕安“提速提效、创新创优”的知识技能。2.学习制度完善。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集体学习制度、干警培训制度、领导干部调研制度、党员个人自学制度、主题教育制度、学习考核制度等,实现组织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3.学习形式多样。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学习方法,做到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务虚研讨与实地调研相结合,传统方式和新媒体手段相结合,向书本学习与向实践学习相结合。4.学习效果显著。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学习与提高党员素质、加强支部建设、推动审判工作结合起来,党员干警思想政治素养明显提升,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业务工作进步显著。(二)学习型党员的标准1.有良好的学习理念。自觉把学习当作政治责任、精神追求、生活方式,养成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有明确的个人学习目标和学习计划。32.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增强马克恩主义理论修养,理想信念坚定,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3.有务实的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搞好学习与坚定理想信念、解决现实问题、有效推动工作结合起来,自觉把学习成果转化成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4.有较好的学习成果。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善于提出创新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举措。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突出、创新能力突出、执行能力突出。5.有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能够带领群众共同学习,在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三)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的标准1.组织领导有力。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制定科学的规划和方案,专题部署、定期研究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经常检查指导、督促党员干部学习。单位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员动员促进会,学习活动有原始记录。2.学习载体有效。院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学习规范、正常。积极开展党课教育,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给广大党员作学习报告不少于1次。重视日常学习,以学习会、报告会、研讨会、读书会、党员干部在线学习、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有相对固定的学习场所。能结合单位实际,探索学习新途径,创新学习载体。43.学习机制健全。建立学习目标管理机制,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列入院岗责年度工作目标。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具体考评办法,形成科学、合理的学习绩效评价体系,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建立工作保障机制和完善教育培训等学习制度,每年至少进行1次党员教育培训。学习培训经费得到较好保障。4.学习成效显著。有突出的学习创新业绩,能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院党组、机关党委和党员个人完成学习计划,院党组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定深度的理论调研文章。5.学习特色突出。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思想政治教育、实用技术培训、文化素质提高、文化阵地建设等方面有创新,并形成自己的特色,在市法院系统内处于领先位置,社会影响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突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经验在系统内得到重视和推广。四、方法步骤“两争一创”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整体推进、又要重点突出,分阶段、分步骤进行。整个活动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表彰三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学习任务、活动要求、方法步骤和组织保障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2.全面宣传发动。采取召开会议、媒体宣传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和重要举措,营造5良好的舆论导向和社会氛围,提高广大干警和社会各界的参与热情。(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12月)1.加强院党组中心组学习。院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每月不少于1次,年度集中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12天。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档案制度、述学制度和考核制度,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撰写1~2篇学习心得或在有关媒体上发表1~2篇理论调研文章(县处级)。2.开展特色学习活动。通过各类讲坛论坛、专题报告会、形势政策教育、主题宣讲、专题讲座、读书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分层分类、针对性强、干警乐于接受的学习活动。积极探索在线学习、网络互动交流等形式,增强“两争一创”活动的吸引力,提高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度。3.开展调研促学活动。围绕“解决突出矛盾、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工作水平、切实推进工作”的总体要求,通过深入调研,全面了解把握“两争一创”活动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及时解决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活动正常有序、稳步推进。4.开展读书征文活动。结合“经典天天读”活动,以“学习马列经典、坚定理想信念、建设美好裕安”为主题,按照“学习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掌握现代化建设所需知识”的要求,分专题推荐学习书目,在领导干部、党员和群众中开展读书征文活动。65.宣传推广活动典型。发掘推进“两争一创”活动中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积极从各支部,特别是基层审判庭普通党员中发现先进典型,通过媒体宣传、信息交流、观摩学习等方式,扩大先进典型的影响力和带动力。(三)总结表彰阶段(2013年1月)全面总结活动情况。各党支部积极向机关党委上报先进典型,由机关党委评定后统一报区评审组。区评审组根据考评细则,综合考核,评选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党员、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在全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上进行表彰,并选取优秀典型参加全市评选表彰。五、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院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示范点活动,由院政治处、研究室、机关党委负责整个活动的统筹规划和指导。本次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各党支部对本支部的活动负直接责任,要认真做好此项工作。2.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扣活动主题,根据各个阶段的目标要求,充分运用报刊、互联网、简报、宣传栏等,大力宣传开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示范点活动的意义,广泛宣传广大干警在这次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3.注重实效,鼓励探索创新。在“两争一创”活动中,各支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增强活动效果。74.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提高。坚持把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示范点活动和正在开展的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学雷锋、“创先争优”、“结对共建”、效能建设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审判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以实实在在的效果进一步提升我院干警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为推动裕安“提速前进、跨越崛起”做出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