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工作责任书目标名称:_________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反恐怖防范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反恐怖防范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提高反恐怖防范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反恐怖防范工作责任制》(国反恐发[2013]2号)、《山东省反恐怖防范工作行业系统标准》的要求,结合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书,本责任书分为领导责任和岗位责任。一、责任内容(一)领导责任指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管反恐怖防范工作的各级领导的职责,具体包括:1、将反恐怖防范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部署本部门、本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督导落实各项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3、部署并组织开展岗位工作人员反恐怖防范教育培训,加强内部管理;4、负责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和本部门、本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反恐怖防范工作情况,向同级反恐部门通报反恐怖防范工作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或通报;5、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本部门、本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6、应当负责的其他反恐怖防范工作。(二)岗位责任承担反恐怖防范任务的各有关岗位工作人员,应承担以下职责:1、按要求在岗在位,遵守岗位工作纪律,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做好自身安全防范;2、严格执行本岗位反恐怖防范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3、掌握本岗位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熟悉应对突发情况的基本要求、方式方法和具体程序;4、遇有重大异常情况,按规范流程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先期处置;5、按要求与其他相关岗位人员保持联络,及时沟通有关信息和工作情况,做到工作联动;6、本岗位其他反恐怖防范工作。二、责任目标(一)不发生对单位关于反恐怖防范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不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山东省反恐怖防范工作行业系统标准》和单位相关工作制度未执行或执行不力的问题;(二)不发生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山东省重点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和单位相关工作制度对重点部位防护不到位的问题;(三)不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相关反恐怖防范工作信息的问题;(四)不发生对反恐怖防范督导检查通报的问题和隐患,未按照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问题;(五)不发生影响反恐怖防范工作正常开展的其他问题。三、责任追究(一)反恐怖防范工作各级领导或者直接责任人不履行上述职责,发生问题的,应依据《反恐怖防范工作责任制》第十六条规定追究责任。(二)因不履行上述职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有关条款由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三)本责任书由各重点目标单位内部逐级签字生效。______(单位)负责人:(单位印章)__(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____(有关岗位)责任人:二〇一六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