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文件并银发〔2010〕70号关于金融进一步促进消费需求的信贷指导意见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太原辖区各县(市)支行,各政策性银行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太原分行,邮政储蓄银行省分行,省农村信用联社,晋商银行,中国银联山西分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出台的扩大内需八条政策措施以及《山西省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需求的意见》精神,发挥金融对消费增长的推动作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结合当前山西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就金融促进消费需求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金融促进消费发展的重要意义,发挥消费在带动全省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促进消费对实现经济的增长具有决定性意义,金融在促进消-2-费中承担着重要角色。发展消费信贷业务有利于解决当前投资与消费发展不平衡、城镇与农村消费发展不平衡的结构性问题;有利于拉动消费的增长,进一步发挥消费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贡献;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全省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对全省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发展消费信贷也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展业务空间、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的重要途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发展消费类信贷业务,使之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进一步增强消费市场活力,扩大消费需求。二、围绕促进消费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消费类信贷产品的创新力度银行信贷是使储蓄有效转化为投资的最直接的途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紧密结合国家和我省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以汽车新政、家电下乡、农机具补贴等政策为契机,挖掘潜在的消费信贷市场,扩大消费信贷覆盖范围,建立活跃的城镇和消费市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城乡居民消费特点,开发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多元化的、个性化的消费信贷产品。逐步完善消费信贷制度和业务流程,实现资信调查、信贷办理、产品抵押、贷款担保、违约处置的消费信贷全过程法制化、规范化。配合有关部门推广银行卡结算和支付功能,以银行卡推广带动消费信贷发展,引导消费结构升级。三、加大对改善民生工程的信贷投入,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一是推动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事业加快发展。加大对医疗-3-卫生、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的信贷投入,缩小城乡、区域差距,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加强乡镇卫生院改造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支持全省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农村学校改造、乡镇综合文化站和科技站建设。二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信贷力度。坚持农业银行为农服务方向,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涉农业务范围,发挥农村信用社为“三农”服务的主力军作用。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要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为重点,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大型灌区建设、水利工程建设等农业基础建设。着力推进乡村公路建设、村庄整治,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网络。推进农村解困住房试点工作。支持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及集中供水等工程建设,加快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步伐。三是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的信贷支持。一是以大市场、大流通格局建设为重点,大力支持物流业发展。大力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以综合运输体系为依托,将山西建设成为区域物流基地和国际物流分拨中心,建立以太原为中心、以大同和侯马为主要节点的物流格局,重点支持太原、大同、运城、侯马、晋城五大物流园区发展。以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物流园区为平台,重点构建现代煤炭物流体系。二是加快建设以太原为核心的金融创新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金融环境。三是以培育区域服务业中心为重点,大力支持重点区域服务业发展。围绕山西省生产力布-4-局和城镇空间格局,发挥中心城市服务业的辐射集聚作用,培育主体功能突出的区域服务业中心。四是以创建特色文化旅游为重点,加强旅游业基础设施建设。四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保证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资金需求,加大对政府新建、收购、改建和社会捐赠等方式增加的廉租住房的信贷投入。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特别是沉陷区、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加大个人住房贷款投入力度,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尽快落实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制度和抵押权预告登记制度,规范市场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银行利益。四、完善金融支农机制,全方位拓展农村消费信贷市场完善各级涉农金融的协调机制,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建立健全多层次、广覆盖、更便捷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要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服务。特别要以国家汽车新政、家电下乡、农机具补贴等政策为契机,积极发展农村住房、汽车和教育消费信贷业务,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消费层次和群体因地制宜设计信贷产品的结构、还款期限以及担保条件,简化手续,放宽条件,扩大消费信贷服务范围。逐步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体制,把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纳入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在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的地区建议大力推广信用贷款,以满足不同层次农民对消费信贷的需求。-5-五、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抑制投机性住房消费信贷业务金融机构应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发展灵活多样的信贷形式,简化审批程序,加大对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在落实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享受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优惠政策的同时,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贷款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六、积极拓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引导消费结构升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拓展新车和二手车消费信贷业务,不断完善汽车消费信贷制度,制订汽车消费信贷管理条例,使资信调查、信贷办理、车辆抵押、贷款担保、违约处置等汽车消费信贷全过程实现规范化、法制化。要加大对城乡居民购买家用车特别是小排量、低油耗的经济型汽车和农村居民生产生活两用车的信贷投入;加强与汽车经销商合作,开办以经销商让利或支付利息的汽车消费信贷产品,减轻消费者的购车负担;进一步加大对现代汽车服务业的信贷支持,改变营销模式,做好金融配套服务。加大对二手车消费市场的信贷支持,促进汽车更新换代。稳步发展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推动保险机构与汽车消费信-6-贷机构进一步加强合作。七、大力发展银行卡业务,积极拓展银行卡的消费信贷功能加大对银行卡业务的推广力度,扩大银行卡便民服务范围和种类,引导和推动更多商户受理银行卡。加强与商户合作,开展银行卡消费优惠活动,激发居民刷卡消费的积极性;促进银行卡在水、电、气等公用事业缴费和交通、学校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支付领域的广泛使用;增加对农村地区银行卡业务的投入,努力扩大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范围,提高银行卡在农村地区的联网通用覆盖面。八、依托多元消费载体,积极培育新的消费信贷热点加大对重点旅游基础设施、旅游文化和休闲健身等服务性消费设施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商业、旅游、文化消费的联动发展。进一步扩大小额农贷的覆盖范围,通过信用贷款形式积极支持发展红色旅游、农家乐旅游和乡村休闲生态游等多种旅游形式,推进“山西人游山西”活动,加大对与旅游消费相关联的“晋旅卡”的推广力度。金融机构要以创新担保方式为突破口,认真落实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振兴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改进和提升金融服务,努力拓宽文化体育消费市场。九、进一步完善征信体系建设,为消费需求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积极推介和宣传各类消费信贷产品,向公众普及消费信贷知识,提高广大居民的信贷消费意识。全面推动企业、个人信息征信系统建设与应用,把征信工作与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助学贷款-7-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及小额农户贷款发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培养信用意识、培植信用需求、培育信用环境,同时也为消费信贷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查询服务,便利企业和个人融资。继续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社会失信惩罚机制,形成强势舆论监督,提高失信成本,为消费信贷业务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请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将本意见转发至辖区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和村镇银行。二○一○年四月八日主题词:金融消费意见抄报:总行,省政府。抄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商务厅。内部发送:行领导,办公室,货币信贷管理处,征信管理处。联系人:袁永宏联系电话:0351-4922837(共印30份)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办公室2010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