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项目名称: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中国医药城新校区建设项目分体式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TZZCJYHA20160728001招标人:泰州华诚医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2目录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第二部分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五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3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泰州华诚医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中国医药城新校区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项目概况1、招标内容:分体式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共计3492台。2、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泰职院新校区分体式空调采购及安装,共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分体式空调(3500W)2330台、分体式空调(12000W)101台,最高限价5780060元,二标段为7200W(220V)4台、7200W(380V)1057台,最高限价5644120元。本项目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谈判。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并具备以下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空调(或家电)生产或销售,如果申请人为经销商,须具有该生产厂家总部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正式授权;2、招标人选定品牌为:大金、三菱电机、格力、海尔、美的;3、若生产厂家与经销商同时参加谈判,则本项目仅接受生产厂家谈判;4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谈判采购文件发放: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2日至2016年7月26日,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请如实填写参与确认函并于2016年7月26日17:00前按要求传真或邮件回复(传真号码:0523-86898859转868,邮箱:1229412737@qq.com)四、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7月28日下午3:30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403室)五、本次谈判采购联系事项:采购人:泰州华诚医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0523-82216013;采购代理机构: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马慧;联系电话:0523-86898859。5项目参与确认函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单位决定参与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的泰职院新校区分体式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一标段、二标段采购活动,投标的空调品牌为,我单位已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特发函确认。本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法人授权代表(参与采购活动代表):联系电话:年月日6第二部分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1.适用范围: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泰职院新校区分体式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2.名词解释:2.1“见证方”,指组织这次谈判的采购机构,即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3.本次谈判内容包括设备采购、部署、调试、检测、验收等全部项目,其内容由采购人和交易中心负责解释。4.本谈判文件主要包括:谈判邀请函、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合同主要条款、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五个部分。5.凡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完全具备本文件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中第二条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规定的条件,并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原件备查项目不提供原件备查的,视为不具备谈判资格,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6.凡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按本谈判文件所附的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第五部分)编写响应文件,本次谈判对响应文件的要求为:(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同未提供)6.1响应文件的组成:6.1.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6.1.2资格证明文件:6.1.2.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6.1.2.2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报价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件备查);6.1.2.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价的除外);6.1.2.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6.1.2.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价的除外);6.1.2.6空调生产厂家总部对于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如经销商投标)6.1.3谈判报价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6.1.4明细报价及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2对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6.2.1响应文件请用中文表述,应正式打印,并装订成册。6.2.2响应文件必须齐备、完整,不得缺项、漏项,响应文件中除对错误的地方作必要修改外(修改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6.2.3为保证响应文件的完整性,供应商除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资格、资质及资信证明文件原件外,在响应文件中对这部分材料可用复印件装订,但应与原件保持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6.3价格组成:6.3.1所有价格用人民币表示(含税价);6.3.2报价应包括但不仅仅包括实现本次采购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6.3.3所有报价应是唯一的,谈判小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之和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谈判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进行修正。供应商拒绝修正的,其响应文件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6.4谈判有效期:谈判截止之日起30天。7.谈判保证金:7.1谈判保证金是为了防止谈判供应商出现违法违规谈判行为,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不当行为而蒙受损失的谈判保8证。采购人在供应商出现不当行为时,可根据第7.6条的规定不予退还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7.2在谈判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谈判而予以拒绝。7.3本项目谈判保证金额度一标段:人民币拾万元整;二标段人民币拾万元整。7.4谈判保证金应当从参加谈判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以电汇或网银的形式提交,且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到达下述指定的账户。收款单位名称:泰州华诚医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药城科技支行;账号:10200601040005889汇款用途:空调投标7.5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7.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3)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本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谈判供应商在本次谈判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8.响应文件的递交:8.1响应文件为一式肆份(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式签署。8.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用不易破损的信封单独加封条密封,封口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所有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及名称。98.3响应文件应于2016年7月28日下午3:30前送达指定地点,凡逾期或超时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8.4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9.谈判小组的组成和职能为了确保本次竞争性谈判工作的顺利进行,集中采购机构将成立竞争性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5人组成,其中采购单位1人,有关方面的专家4人。谈判小组将在采购机构的组织和协调下,独立开展工作,具体职责:9.1根据采购项目内容要求,制定谈判方案,确定谈判内容和谈判组织形式;9.2审阅响应文件,有权决定供应商是否具有谈判资格;9.3组织谈判,在谈判的基础上,提出需要供应商澄清、承诺的具体内容,决定经过谈判后进入下一轮谈判和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名单;9.4对谈判情况进行综合比较,编写竞争性谈判结果报告,推荐预成交供应商;9.5根据法律法规、谈判文件,有权对谈判具体内容和谈判办法进行解释,有权决定处理谈判过程中出现的其它问题。10.谈判程序10.1谈判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谈判工作,并宣读公布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数量和名单,宣读内容不涉及谈判价格。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出席谈判会议的,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2审阅响应文件谈判小组负责审阅响应文件,并对有关内容进行审查:1010.2.1对供应商的资格、资质进行审查,主要是本部分第5条所要求的有关资格、资质及资信证明文件;10.2.2对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响应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正式打印,是否已正式签署,是否有缺页及漏项,谈判报价是否低于采购预算,谈判保证金是否缴纳;10.2.3对技术参数等进行审查,审查是否能够满足本文件提出的全部要求。10.3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不进入下一轮谈判:1.未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3.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谈判会议的;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6.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7.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8.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9.响应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11.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的;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11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15.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6.项目总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17.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资格证明文件等);18.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9.谈判小组认定供应商报价明显不合理,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20.配置及技术性能参数要求不能全部响应的,或者有负偏离的。10.4谈判小组根据对响应文件的审阅情况,决定进入技术谈判阶段的供应商名单。10.5进行技术谈判并签署技术谈判纪要(谈判纪要内容必须在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中全部体现),主要内容包括:10.5.1响应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实现本次采购的要求;10.5.2总体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扩展性等相关内容;10.5.3谈判小组与经审查合格的每个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可以对谈判文件中有关技术要求进行调整,并告知每个谈判供应商。供应商也可以就谈判文件中的有关内容向谈判小组进行询问,谈判小组应在不违反有关谈判原则的情况下给予明确解答。解答内容对其他谈判供应商最终报价有影响的,谈判小组应当将此内容告知每个谈判供应商。10.5.4对谈判后不能全部满足本文件功能技术要求的技术方案,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轮商务谈判环节。1210.6谈判小组根据技术谈判情况集体选择进入第二轮谈判(商务谈判)的供应商名单。10.7进行商务谈判,主要内容包括:10.7.1谈判小组分别与进入商务谈判的供应商就其总报价、分项报价等进行谈判。10.7.2对商务内容明显不能满足要求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10.8最终承诺报价经过商务谈判能够满足要求的各供应商应于商务谈判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报价表向谈判小组密封报出各自的最终承诺报价(报价表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报价表及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由谈判小组另行通知。11.评定成交的标准11.1本工程共分两个标段,按照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的顺序谈判。11.2谈判小组应当从进入商务谈判的供应商中按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