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监理实践中遇到一些问题的看法和处理五部张春民对进口工程物资材料报验所要求的资料中海关通关单能否替代商检证明?在实践中,施工单位往往以海关通关单来替代商检证明。下面仅就进口货物谈谈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与进口商检证明的区别:海关侧重查走私,是否允许进口范围及限制进口范围、是否高税类按低税类报验,是否瞒报、夹带,侧重货物与所报品名、数量与实物是否相符,是否非法进口入境、偷逃关税等,而不管质量如何。商检不是卫检、动检,卫检、动检是针对卫生检验、动植物检验而言的,但都归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辖并发放相应证明文件。有的施工单位就借口不需要卫检、动检也就不需做商检,混淆其概念。商检又分为法定商检,非法定商检两种,如果没有列入法定商检货物名单,进口商检施行“先放行通关,后检验检疫”原则。如果列入法定商检货物名单,那也有部分可以“先放行通关,后检验”的规定。机电类产品大都实行“先放行通关,后检验”的原则。但列入法检名单的如海关通关后不主动向有关商检部门报检,商检管理部门发现会做出罚款等处理。未列入法检商品名录的,其商检根据用户需要自行决定是否申报,申报后,经国家商检管理部门认可的商检机构就会进行商检并出具商检证明、同时也收取一定的商检费用。国家为了保证建筑领域所用进口机电产品尤其进口电气产品及智能化产品的质量可靠性,在《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及《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2/7收规范》GB50339━2003其规定为“尚应”商检,根据规范中用词说明:“应”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即属应当严格一级。如“安装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和电气调试人员等,按有关要求持证上岗”这条,就也用了“尚应”一词。可见“尚应”等同于“应当”,即严格一级。这就需要监理替国家及建设单位把好这道关,有了进口商检证明就没有必要再要求出示有关海关通关单,一则规范没有此项规定,二则是“先放行通关,后检验检疫”原则,没有海关通关证书,商检不会给做商检并出具进口货物商检证明的。所以,海关通关单不是监理应当要的。但从实践中看,供货或施工单位报验时,产品已经开箱并安装,商检部门已无法再进行商检了,不得不拿进口海关通关单报验,那就必须要求进口通关单的货物名称、数量与进入施工现场的一致,否则就有假冒伪造进口的嫌疑,虽说不上劣,但质量等级绝对有所下降。不排除供货施工方为了节省商检费故意造成无法商检的局面、更大的嫌疑是假冒伪造,现在机电产品中,也有相当一部分就是仿国外品牌甚至国外名牌进行加工制造,并已形成了规模,但质量等级绝对下降。所以,监理应该认真核查。报验资料中对外文资料的处理进口货物报验难免有外文资料进来,其实现在电脑普及,翻译不再是难事,但必需依据上述规范,要求资料报验单位附上中文译文并加盖红章保证其译文的准确性。电气施工方案及临电方案对漏电开关测试仪的要求漏电开关测试仪不仅仅是临时用电测试漏电保护器用,就是正式3/7用电报验资料也有需要漏电开关测试仪测试漏电电流及响应时间的指标,因此,要求在其电气施工方案及临电方案应要求施工单位明确配备该仪器(可以租赁)是不可缺少的要求。同时注意调试用各类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并使用时在有效期内。机电产品等借口资料成批报验到别的专业而躲避涉电类报验问题在监理实践中,暖通空调、冰蓄冷类等施工单位借口已成套报验资料而不向电气专业报检报验其中涉电产品及安装过程报验,电气监理应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中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中的划分,向相关施工单位签发联系单,要求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中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中的划分,就“电气动力”部分单独组卷报电气专业监理。不允许出现电气施工监管真空。审图时遇到防雷均压环未做的问题笔者在审远洋万和城住宅图纸时发现6幢楼有4幢楼外檐标高大于75米,设计院认定为三类防雷建筑。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及条文说明,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的规定,对于三类防雷建筑高度60米以上即应有防雷侧击措施:60m起每隔不少于12m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引下线相连,均压环环间垂直距离不应大于12m,均压环内的纵向钢筋必须采用焊接连接并与接地装置连通。所有引下线、建筑物的金属结构和金属设备均应连到环上。图纸没有防侧雷保护设计。其建筑高度及防雷分类已4/7经达到应该有防侧雷保护及均压环的设计规范。而电气设计对此答复:“按设计说明施工单位自己考虑图纸不可能画的太细”。而其设计说明自称:“建筑的防雷装置满足防直击雷、侧击雷、防雷电感应及雷电波的侵入”并加一句“建筑物防雷、接地及安全中未详述的作法均参见《防雷与接地安装》D501-1~4”。这就出现一个问题,均压环做法图纸上没有,工程量清单也就不会有,招投标价就不会体现,如在施工过程中不提醒督促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就可能不办理洽商而漏做,留下防雷隐患。这一点尤其希望监理在施工阶段时注意提示。个人认为该段设计没有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8)216号]的要求。关于灯具检验的检验问题:现在新灯具层出不穷,由于灯具引起的触电事故也时有发生。现把相关的规范及条款罗列以下:GB5013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GB5023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GB7000.1-2002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IEC60598-1:1999,IDT)GB17625.1-2003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IEC61000-3-2:2001,IDT)GB17743-1999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idtCISPR15:1996)其它有关灯具的检验项目、检验依据、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综合列表如下,供监理实践中参考,避免遗漏。5/7灯具检验: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1包装包装完好,无损坏。说明书和附件齐全目视检验2标记和说明书CCC标志(列入强制认证目录内的进口产品适用)GB7000.1-2002中的3.2和3.3目视检验说明书、品名、标志、警告语等应用简体中文表示(进口产品适用)标记清晰铭牌上应有灯具来源标记、产品型号或型式序号、额定电压、额定功率等标记。适用的话,还应标记Ⅱ类符号、Ⅲ类符号、标称频率等符号3电源软线如果灯具采用由灯具制造商提供的软缆或软线作为电源的连接方式,则软缆或软线的机械和电气性能至少应符合GB5013和GB5023的规定(各种灯具所用导线的规格见GB7000.1-2002表5.1)。导体的横截面积应不小于:--普通灯具0.75mm2--其他灯具1.0mm2若灯具提供一个10/16A的插座,软线的标称截面积应不小于1.5mm2GB7000.1-2002中的5.2.2目视检验4接地电阻Ⅰ类灯具,可触及的并且绝缘失效时可能变为带电的金属部件应永久地、可靠地与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连接GB7000.1-2002中7.2.1灯具的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与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的电阻值不应超过0.5Ω。对于用不可拆卸的软缆连接电源的灯具,接地触点应在插头上或软缆或软线的电源端GB7000.1-2002中7.2.35防触电保护灯具在正常使用时,和调换光源或启辉器而打开灯具时,带电部件不可触及GB7000.1-2002中8.2.16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应在施加500V或100V(对SELV部件)直流电压1min后测定,试验部位和试验限值见GB7000.1-2002表10.1GB7000.1-2002中10.2.17电气强度绝缘经受1min正弦波、频率为50Hz或60Hz的电压试验,试验部位和试验电压按GB7000.1-2002表10.2进行,在试验期间灯具不应发生闪络或击穿现象GB7000.1-2002中10.2.28泄漏电流灯具正常工作时在电源各极和灯具壳体之间可能产生的泄漏电流值不应超过规定值:--对0类和Ⅱ类灯具:≤0.5mA--对Ⅰ类可移式灯具:≤1.0mA--对Ⅰ类固定式灯具,额定输入不大于1KVA:≤1.0mA每1KVA,增加1.0mA,最大值为5.0mAGB7000.1-2002中10.39结构和关键件核对器具的结构和关键件应与型式试验报告一致(灯具的关键件包括接线端子、插头、电线电缆、开关、镇流器、变压器、启辉器、灯座、触发器等。)目视检验6/72011年新增纳入法检目录部分灯具检测标准产品类别涉及的产品举例检测标准固定式灯具吸顶灯、防潮灯、庭院灯、壁灯等IEC60598-1IEC60598-2-1嵌入式灯具方嵌灯、筒灯IEC60598-1IEC60598-2-2街道照明灯路灯IEC60598-1IEC60598-2-3可移式灯具台灯、放大镜灯IEC60598-1IEC60598-2-4投光灯草地灯、泛光灯IEC60598-1IEC60598-2-5庭院用可移式灯具工作灯、花盆灯IEC60598-1IEC60598-2-7手提灯工作灯IEC60598-1IEC60598-2-8水族灯具水族灯IEC60598-1IEC60598-2-11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小夜灯IEC60598-1IEC60598-2-12地埋灯地埋灯IEC60598-1IEC60598-2-13舞台灯影视灯、舞台灯IEC60598-1IEC60598-2-17泳池及类似场所灯具防水灯IEC60598-1IEC60598-2-18上述目录内的进口灯具仍是“先放行通关,后检验”的原则,可海关通关后到安装使用地主动向当地商检部门申请报检即可。如不报检就安装使用,就将冒着被商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罚款处理的后果。监理应该提醒相关单位注意。如果是不在其法检目录内的产品,7/7并不是说不给商检,不过不商检不罚款而已。商检证明如果产品不合格可以做为向外商索赔的有效涉外法律依据。是商检的重要功能之一。所以是接受非法检目录内的产品做商检的,不过其行为是用户的自主行为。其中的IEC标准大都被国标纳入并有相对应的国标号。此外还要注意是否符合国家及当地的最新节能规范、标准、条例的相关规定。本人实践中的一些做法和处理是否妥当完善,欢迎同行品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