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管员培训资料第一章监管业务须知第一节单位换算及体积计算一、单位换算1、长度单位理2、面积单位3、重量单位4、体积单位:二、面积计算矩形(长方形,正方形)、圆面积、三角形、梯形圆面积=3.14×半径×半径矩形=长×宽三角形=(底×高)/2梯形=(上底+下底)×高/2三、体积计算体积=底面积×高(所有体积均可运用此公式计算,但应先计算该物体底面积和确定正确的高度)长度的标准单位为“米”,面积的标准单位为“平方米”,体积的标准单位为“立方米”,在计算中,最后答案均应化为标准单位,小数点后数字一般保留两位,在第三位上四舍五入。英文字母单位名称缩写代号为:mm(毫米);cm(厘米);km(公里、千米);m2(平方米);mg(毫克);g(克);kg(千克)。第二节质押监管基础知识1、质押融资的基本概念“质押”就是“物质抵押”,“融资”即“资金的通融与流动”,这里指贷款,所以质押融资就是指企业或个人以某物质作担保向银行进行贷款。物质的概念比较广泛,抵押物可为房产、设备、原料、产品、商品等有形资产。一般习惯把这些抵押物品称为“质押物”,简称“质物”。2、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的概念企业财产一般有资金和资产两部分构成,资产可分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以及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如厂房、设备等,具有价值大,使用时间长,损耗慢的特点。流动资产入原料、产品、半成品、辅材等生产资料,其主要特点是可根据企业的需要在短时间内转换为资金,通过购、销在资金与资产两种形式中不断的持续循环周转。3、质押形式的类别及其概念质押分动态质押和静态质押。以流动资产(经营的货物)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获取相应贷款,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可以进、出、换货的融资方式,称为动态质押;以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只有在出质方还款后,才可以拥有货物使用权的融资方式,称为静态质押。仓单质押也属于静态质押。4、监管员的定义-2-监管员:在质押融资业务中,作为监管方代表派驻出质方,对质押物进行直接占有并进行全面的监管,确保质权方货值安全的工作人员。5、监管工作的性质与主要任务监管员工作模式属于驻外仓库的形式,作为监管方代表派驻出质方,对质押物进行全面监督管理。主要任务是以对质押物直接占有,并确保质物价值不低于质权方核定的最低货值。该工作具有业务性质和办公室性质的双重性质,需要一定的交涉、谈判能力,也需要初级帐务处理能力,特别需要细心,对数据敏感,并有高度责任感,具备一定的洞察能力和风险意识。6、监管工作中三方关系的形成三方关系最初产生于生产、商贸企业为扩大经营时的贷款需求,因企业向银行方申请以货物抵押的形式贷款,产生了借贷双方的关系。监管方是近些年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式下产生的,属于银行以外的其他公司,但代表银行方利益已对质押物直接占有的身份,确保企业(出质方)质物价值不低于质权方核定的最低货值。三方通过共同签署协议(三方合同),明确权利、责任、义务后形成合作关系。7、监管工作中三方利益及矛盾的所在从企业发展的角度讲,企业的仓库存储量越大,其流动资产积压越多,资金积压也越大,不利于企业的扩大经营。所以,企业从自身角度考虑势必降低仓库存储量。仓库平均存储量占企业月平均产量的百分率,或仓库存储率是衡量企业管理效率的一个重要指标。而作为监管公司代表银行方利益,为减小银行资金投入市场的风险,则希望企业方仓库存储量尽可能在安全范围内。所以,质权方利益与出质方利益是存在矛盾的。因此,企业可能出现种种行为,如强行出货;避开监管公司私下出货;在产品的质量和品类规格方面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甚至,把其他企业的委托加工、商品、原料等冒充他们自己的物品作为抵押(所有权冒假)等种种违约行为。这就给监管公司带来了隐患和暗藏的风险。其次,银行风险部与银行业务部也存在内部的利益矛盾,其业务员为了自己利益或者源于其他原因,在业务操作,工作检查中可能站在企业方利益上说话。这些都给监管公司造成了监管难度。在监管工作中必须明确自身立场以及三方义务、权力、职责以及相互间的厉害关系和矛盾所在,再针对具体情况灵活处理监管事务。8、确保货值的五大要点确保货值不低于银行规定的最低货值是监管公司的重要职责和监管工作目标,在确保货值的前提下,与企业及银行协调好关系做到友好合作,塑造公司形象,扩大自身监管业务,创出公司品牌是监管公司的最终目标。确保货值务必注意五大点:一、质押物所有权的核实,质押物进仓前必须确认出质方是否具有真正所有权;二、确保进仓的质押物品类、规格与银行要求的相符合;三、确保质押物的质量符合银行要求;四、严防强行出货、私自出货的违约行为出现;五、确保质押物的存储安全,注意防火、防潮、防损、防止过期贬值或失效等。9、质押融资中相关合同及其内容质押融资业务中涉及的合同主要有三份:合作协议(三方合同);监管协议;仓库租凭协议。合同有几个要点要注意:一、合同的协议事项,即为什么签订该合同?二、参与签订的有关单位、团体和个人所代表的有几方?三、合同的生效以及终止条款和具体的时间。四、合同的内容以及关键性条款中相关的规定。五、参与签订的各方的权-3-利、责任与义务。明确以上事项后,可综合以上几个方面给合同做出具体的定义。10、出敞帐口即出质人(被授信企业)从质权人(授信银行)处,实际所借贷的、可取现的资金额度就是我们监管工作中需要控制的风险敞口。11、质押率的形成及其含义质押率是质押融资中一个重要参数,其定义为银行核定的物质抵押净价与银行认可市场价格比。质押物市场价格最先是企业自己上报银行,银行经过市场调查后表示确认并以书面明确的价格,而物质抵押净价实质是核算抵押物总价值的基础价格,一般情况,因为银行从风险角度考虑,企业放一旦发生亏损,必须把抵押物拍卖,拍卖收益作为出质方归还银行贷款本息金额。抵押物处理过程中相关的市场运作费用,如税收、运输费、校收费等,以及折价等引起的拍卖费用,应从抵押物销售毛利润中扣除,只有在支付这一部分费用后剩余资金,才可能作为贷款人归还银行的利息与本金。所以,银行方核定的抵押单价都低于市场价格,相应的质押率小于100%。(公式:市场价格-拍卖费用=抵押净价;抵押净价/市场价格=质押率)12、最低货值最低货值是指质权方(银行)根据企业(出质方)贷款金额以及抵押物属性与价值和市场因素等多方面因素确定的质押物底线价值。可以以质物的存储数量表示,通常转换为金额形式体现13、风险敞口、质押率、最低货值的反比关系①只有一种质押率时:风险敞口≦质物价值×质押率②两种(含)以上的质押率时:风险敞口≦A质物价值×A质押率+B质物价值×B质押率+……14、警戒线:最低控货值×1.1第三节监管业务操作一、质物的验收1、在每次质押物进仓时,要审核新入库的质物是否为质权人认可的商品,新入库的质物的品名、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是否和质权人规定的相一致。2、企业提供的《送货单》、《增值税发票》、《购销合同》等证明质物数量、所有权的单据是否符合法律要求。3、根据正式入库凭证所列项目,逐一与实物核对,做好包装和外观品质的验收。4、经审验不合格的质物坚决不予接收;对审验合格的货物应填制《质物进仓单》,由出质人盖章(公章或预留印鉴)或由被授权人签名确认,作为对新质物移交、占有、监管的依据。5、每次质物验收入库后,要及时按照质物台帐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统计,将相关数据输入帐册。二、质物验收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监管员对出质人新交付的质押物或不熟悉的质物入库,要主动向出质人详细问清楚质物的性质、特点、保管方法和有关注意事项,以便做好保管养护工作。2、对有下列情况的入库质物,仓库要作重点验收:-4-(1)、性能不稳定容易发生问题和容易变质的商品;(2)、对性能不熟悉的商品;(3)、进口的商品。3、对质量难以确定的质物,暂时不予验收,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由公司领导与出质人、质权人进行协商确定审核质物的质量标准和方法。监管员根据公司领导与出质人、质权人确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验收。4、按重量为单位计算的质物,原则上以质物外包装上或质物表面标注的重量为准,但如发现或有迹象表明实物与重量不相符时,应要求出质人将质物重新称重或将情况上报给公司处理。5、对于由外包装的质物,监管员难以确定包装内的质物数据时,或怀疑外包装标签所注明的数据与实物不一致时,应要求出质人开箱拆包装进行查验或抽验。6、对出质方提供的质押物,有时可能是其客户要求代加工的货物,因此监管员在验收每一批将进仓的质物时,都要先让出质方提供该批质物的购货发票(进口的商品还需提供海关完税证明),已确定该批货物所有权是否属于出质方。7、入库质物验收时,必须有复核员进行复核,经复核无误,方可与出质方办理交接手续,并在正式入库凭证和《质物进仓单》上签字、盖章。8、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三、做帐的程序在日常监管中,我们对帐目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不但要求做帐时数据清晰准确,还必须严格按正确的做帐程序,具体程序为:盘点→做原始记录→更改货位置图→做货堆卡→做明细帐→做总帐→做日报表。因为我们帐目上的每一项数据都是根据盘点结果得出来的,坚决杜绝以出质方提供的单据做帐,我们要做的是货押监管,而不是“帐押”监管。盘点时要求按质物的品种、规格,认真细致地分门别类,经过计算之后建立明细帐,然后根据明细帐归纳后做总帐,最后根据质押物监管通知书的要求建立日报表。四、《质押物监管通知书》的接收与须注意的问题1、监管员在监管点上接收到公司传真的《质押物监管通知书》后,先看清其合同号、风险敞口、最低货值、质押率以及一些附加的监管要求,同时立刻复核该通知书核定的风险敞口是否准确。关于风险敞口、最低货值的换算关系如下:风险敞口=最低货值×质押率例:某监管点控制的最低货值为1500万元,银行核定该质物的质押率为60%,则此时该监管点应控制的风险敞口为1500万元×60%=900万元。五、质押物库存货值临近时的处理当监管点的质押库存货值临近《质押物监管通知书》核定的最低货值时,监管员要在第一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预警提示(最低货值临近通知),出具该通知的适当时间应为:当出质方的质押物库存货值高出最低货值的部分还能维持企业正常生产和贸易两天,此时我们即称之为质押物库存货值临近,应即刻通知出质方做补仓(或办理提货)准备,并开具质押物库存货值最低货值《通知》要求企业法人或其授权人签章或签名确认,该通知的有效期为两天。-5-当发出预警提示后,该点监管员必须实行二十四小时轮班监管工作。两天后若出质方的质押物库存货值还是临近最低货值,应再次开具质押物库存货值临近最低货值《通知》知会企业负责人质物的库存情况,以便其及时作好计划措施。六、面对出质方强行出货以及私自出货时的处理监管员按公司程序对出质方作出合理的预警提示后,出质方因种种原因无法及时补仓或办理提货手续而使质押物库存货值和银行核定的最低货值持平时,监管员应及时坚决的阻止出质方继续出仓质物以保证质押物的安全,与此同时,若出质方仍坚持要强行出仓质物,监管员一定要坚决维护公司的利益,同时处理问题应巧妙,避免粗暴、野蛮的行为,使事态扩大到无法收拾的地步。具体处理方法为:1、第一时间通知自己的区域负责人以及业务主管,若出质方要强行出仓,应向部门领导汇报。2、在现场坚决阻止该批质物出仓,阻止时应和可能在场的企业法人以及出质方管理人员讲明阻止的理由和其此行为导致的后果(在未威胁到监管员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我们不主张用报警的方法处理此类事情)。除了出质方强行出仓给监管工作造成的风险外,在未经监管员核算、确认,私自将质押物出仓也是严重的违约行为,因此监管员在监管工作中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出质方仓库有货物进出时必须要有监管人在现场跟踪记录。一旦发现出质方有私自出货的行为时,在阻止的同时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七、迎接银行及公司领导检查时应注意的事项为了监管了解我们的监管、纪律等情况,银行和公司各部门领导会经常对各监管点进行不定时的巡察,监管员在面对领导检查时,应积极、热情接待,对他们提出的宝贵意见、指出的问题应虚心接受,及时改正,不能不理不睬,更不可以威胁、打击、报复,同时在迎接检查时应注意一下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