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违章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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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XX电厂规章制度发布通知XX电规章〔2016〕第58号《XX电厂反违章考核细则》已经于2016年3月28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厂长:2016年3月28日2规章制度控制表制度名称XX电厂反违章考核细则制度编号CPIMDCFRD-04-20-2016-03版本签发日期下次评估时间起草人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核签发人是否修订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1.按XX电厂标准化管理机构要求,将制度的结构改为篇、章、节、条编排格式2.对违章考核数额进行了调整。解释部门安环部实施及完善执行人安全环保部副主任3XX电厂反违章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反违章管理力度,规范员工工作行为,促进人员遵章守纪,杜绝违章,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电厂(以下简称热电厂)各级部门和单位,适用于在职职工、劳务用工、外来临时工作人员、外包工程施工单位和人员等。第二章违章定义第三条违章:凡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标准以及正确的安全作业习惯,而构成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称之为违章。第四条违章现象按其性质分为三类:作业类违章、装置类违章和管理类违章。(一)作业类违章:指在作业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以及企业颁发的各类规程、制度,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措施的不安全行为。作业类违章的主体是直接作业人员和作业负责人。4(二)装置类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不符合反事故措施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技术措施要求,而存在的不安全状态。装置类违章的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三)管理类违章: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施工)负责人等,违反国家、行业、企业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而进行生产组织和指挥的行为。管理类违章的主体主要是生产指挥人员和负责制定、组织落实规程制度的各级管理人员。第三章组织保证及职责第五条组织保证(一)厂部成立反违章督查小组组长:生产副厂长成员: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环部主任生产部主任生产部及安环部全体成员各分场安全专工第六条职责5(一)落实上级单位反违章管理工作要求,制订并落实违章管理实施办法。(二)负责反违章工作的组织、检查和考核,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做好违章记录。(三)定期召开反违章工作分析会议,制定和落实工作措施。(四)负责开展反违章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五)负责组织开展“无违章部门(班组)”创建活动。第四章违章行为分级及处理步骤第七条从违章行为的情节及可能引起后果的严重程度,将违章行为分为一般违章、较严重违章和严重违章三个级别。第八条对违章的处理要通过“通报、处罚、教育、整改”四个步骤进行,分清责任,查找原因,提出并落实防范措施。第五章反违章检查6第九条反违章督查小组应制订定期检查计划,及时组织反违章工作检查。第十条安环部应定期检查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提出工作要求并监督整改。第十一条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应把反违章作为日常安全监督的重要内容,坚持深入现场,常抓不懈。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充分发动广大员工积极查禁违章,鼓励自查自纠和相互监督。第十三条发现严重违章,违章者所在单位、部门(车间、分场)、班组应及时分析,教育有关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第十四条反违章检查与监督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凡因自查自纠不力,而被上一级监督检查发现的,追究下一级管理人员责任。(一)工作负责人、施工班组负责人、操作监护人对作业人员、操作人员的违章行为负责。(二)班组长对本班组人员的违章行为负责。7(三)部门(车间、分场)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违章行为负责。第六章教育培训第十五条各单位应运用电视、网站、板报、实物和图片展览以及安全知识考试、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技术知识,进行针对性教育,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反违章意识。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开展事故反思,进行违章行为曝光,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发动员工自下而上查找违章行为的各种表现,分析违章原因,制定防范对策。第十八条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作业标准、安全工器具和安全装置使用、规章制度学习等的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技能。第十九条在对发生的不安全事件进行分析时,必须同时对存在的违章现象进行分析,提高员工对违章行为的识别能力。第七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条违章行为处罚实行分级、连责的原则:8(一)班组长查出违章,处罚违章者;(二)部门查出违章,处罚违章者及违章者所在班组(工作)负责人;(三)反违章督查小组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查出违章,处罚违章者及违章者所在部门负责人;(四)上级单位查出违章,按管理权限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处理。第二十一条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对违章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离岗培训和降低岗级等处分。(一)经济处罚1、发现一般作业类违章,每次处罚违章者50元,负有责任的管理者按违章者(工作负责人、施工班组负责人、操作监护人)处罚金额的50%执行。2、发现较严重作业类违章,处罚违章者100元,负有责任的管理者按违章者(班组长单位行政正职主管副职安全专工)处罚金额的50%执行。93、发现严重作业类违章,处罚违章者200元,负有责任的管理者按违章者(班组长单位行政正职主管副职安全专工)处罚金额的50%执行。4、同一人重复发生作业类违章,按以上标准加倍处罚。5、发生一般装置类违章或管理类违章,处罚相关分管技术人员和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各50元。6、发生较严重装置类违章或管理类违章,处罚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职各100元。7、发生严重装置类违章或管理类违章,处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分管副职各200元。(二)离岗培训1、发生较严重作业类违章,安排违章者离岗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经考试合格后上岗。2、发生严重作业类违章,安排违章者离岗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经考试合格后上岗。3、在一年内累计发生2次以上作业类违章者,安排离岗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经考试合格后上岗。4、离岗培训到期,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105、离岗培训人员在离岗期间的待遇按本单位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三)降低岗级1、违章性质严重,行为恶劣,虽未构成事故,但对安全工作造成较大影响者,给予违章者降低岗级处理。2、一年内超过两次因违章离岗培训者,给予违章者降低岗级处理。第二十二条因违章导致事故者,按中电投集团公司和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调查处理。第二十三条反违章奖励(一)员工相互监督,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应给予一次性奖励。(二)员工发现装置类违章和管理类违章,应给予一次性奖励。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细则由安环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XX电厂反违章考核细则》(2011年第136号)同时废止。11第九章支持性文件及相关记录、图表第二十五条支持性文件(一)《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三)《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第二十六条相关记录、图表(一)《违章处罚通知单》(附件1)(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典型违章表现分级表》(附件2)(三)反违章工作流程图(附件3)(四)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附件4)12附件1:违章处罚通知单违章处罚通知单违章处罚通知单(存根)编号编号查处违章时间:年月日----------------------------------------查处违章时间:年月日违章者姓名违章者姓名:所在部门所在部门:违章类别:作业类违章⃞装置类违章⃞管理类违章⃞违章类别:作业类违章⃞装置类违章⃞管理类违章⃞违章严重程度:一般违章⃞较严重违章⃞严重违章⃞违章严重程度:一般违章⃞较严重违章⃞严重违章⃞违章行为简要描述:违章行为简要描述:违章者(部门)签名:违章者(部门)签名:13-------查处人签名:查处人签名:附件2: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典型违章表现分级表序号违章表现备注一般违章一、作业类违章(一)执行“两票三制”1现场工作时,不随身携带工作票。2操作中,操作人、监护人站位不规范;唱票、复诵不规范。3巡回检查不及时,检查不到位或不按巡回检查路线检查设备。(二)电气作业4工作结束后,临时电源不及时拆除。(三)高空作业145上下攀爬移动扶梯时,两手同时抓一个梯阶,或单手扶梯上下。(四)起重和搬运作业6在千斤顶的压机杆上套接管子或用其他方法来加长压机杆的长度。7起重工作未使用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8起吊作业时周围未设防护、警戒和标示。(五)工器具使用9用砂轮的侧面研磨工件。10使用未校验的氧气表和乙炔表。(六)个人防护11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穿工作服,或着装不符合要求。二、装置类违章12设备标志标号不全,不完善。13作业现场照明设施不完善,照度不满足标准要求。三、管理类违章14班组长(工作负责人)班前不进行安全交底,无交底记录。15现场规章制度、规程图册存放混乱,版本不一,保管不善。较严重违章一、作业类违章15(一)执行“两票三制”16没有经过批准的人员签发工作票、担任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17工作班成员与工作票上所列的成员不相符,工作班成员不了解工作内容。18进入现场工作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成员交代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未指明带电设备部位,未讨论分析和落实危险点预控措施。19工作中更换工作负责人,不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20工作间断、转移,未认真履行工作间断、转移手续。21检修过程中,工作负责人离开现场,不指定临时负责人。22工作不能按计划期限完成时,不及时办理工作延期手续。23办理工作终结手续时,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未共同到检修现场检查。24操作票、工作票没有进行三级审核或审核不严;未按规定签字,或代签名、漏签名。25操作前不核对模拟图,不按规定进行模拟预演,不认真准备、检查所用操作工器具。26运行设备状态和运行方式发生改变,操作前不去现场核对。27不按规定时间做设备定期轮换和试验工作。(二)电气作业28使用电气工具时,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29使用电动工器具,遇停电时,没有及时切断电源。30供电动工器具使用的临时电源没有安装漏电保护器。1631在带电设备周围用钢卷尺、或带金属丝的皮尺进行测量工作。32电焊机的裸露导线部分未装保护罩。33未经批准,乱接乱拉低压线路,使用不合格的电线电缆。34接电源时,将电源线直接挂在刀闸保险丝上。或不使用电源插头,将导线直接插入带电插座。35更换保险丝用铜丝等其它金属线代替。36检修工作结束后,电动工具或行灯电源未切断就收电源线。37在控制保护回路上工作,不带图纸,不核对现场接线端子编号,凭经验工作。38高压试验前不认真核对接线、表计倍率等。(三)高空作业39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疾病的人员进行高处作业。40站在梯子上工作,无人监护和扶好梯子。(四)起重和搬运作业41启动起重、运输机械,没有进行联系,也未启动警告信号。42使用起重机长时间悬吊重物;起重物悬在空中时,,起重操,,作人员离开操作台。43在起吊、牵引工作场所,在受力钢丝绳的周围和起吊物下面停留、工作、行走或跨越运转中的卷扬机等设备的钢丝绳。44物件吊装绑扎绳与棱角物件接触不垫防磨垫,与光滑物件接触不垫防滑垫。(五)工器具使用45不掌握绝缘、电动和风动工器具使用方法的人员擅自使用工具。1746使用砂轮机等工具未戴防护眼镜。(六)交通运输47车(船)超载、超限运输。48车辆在冰雪路面上行驶不装设防滑链。49车库内存放汽油及易燃物品。(七)个人防护50女工进入工作现场工作,穿高跟鞋,未将长发盘在帽内。51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佩戴已过有效期、残缺的安全帽,或下颌带未系紧。52戴手套或用单手抡大锤。53进行可能接触高温的作业,没有采取防护措施。54打凿坚硬或脆性物体时,不戴防护眼镜。55使用有毒、易挥发药品时不在通风橱内进行,不戴口罩、防护眼镜。56接触酸碱作业不戴防护眼镜、不戴乳胶手套、不穿防酸服。57擅自跨越、移动安全遮栏。(八)其他58将工作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移作它用。59氧气瓶、乙炔瓶露天使用时暴晒。60在生产场所禁烟区吸烟,或流动吸烟。61现场滤油无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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