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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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政法学院本科学年论文题目中国农村医疗保险的改革与建设公共管理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09级劳动与社会保障班学号:200931060105姓名:苟文慧指导教师:李长远成绩:完成时间:2011年9月2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建设苟文慧【摘要】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经历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前期的财政补贴型低价自费医疗阶段、合作医疗制度阶段、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三大阶段,本文以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状况暨深化改革的调查为例,探讨目前中国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险在发展的过程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挑战,农医疗保险,可以使广大农民在一定程度避免因病致贫、因病反贫的情况,对我国实现和谐社会以及走向国际的路途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关键词】中国农村;医疗保险;政策。ReformationandconstructionofruralmedicalinsurancesysteminChinaAbstract:PeopleRepublicsetup,ruralmedicalprotectionsystemofdevelopmentexperiencehasruralcooperationmedicalsystemestablishedearlyoffinancialsubsidiestypelowpriceattheirownexpensemedicalstage,andcooperationmedicalsystemstage,andnewruralcooperationmedicalsystemthreelargestage,thisarticletoZhejiangProvincenewruralcooperationmedicaldevelopmentstatuscumdeepeningreformofinvestigationforcases,discussioncurrentlyChinaruralareaofmedicalinsuranceindevelopmentofprocessinthebyfacedofmainproblemsandthechallenge,agriculturalmedicalinsurance,canmakesgeneralfarmersinmustdegreeavoidduetodiseasecausedbypoverty,andAnti-povertybecauseofillness,ontherealizationofharmonioussocietyinChinaandplayedapivotalroleontheroadtointernational.Keywords:China'sruralareas;medicalinsurance;policy;一、从农村合作医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变迁(一)农村合作医疗的建立与发展3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在城镇建立起了以企业职工为对象的劳保医疗制度和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对象的公费医疗制度,但农村地区并没有建立相应的医疗保障制度,从1949年至60年代中期,农民属于自费医疗。不过,当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医疗卫生事业是在政府干预下的低价格水平上运行的,看病并没有成为大多数农民的沉重负担。一方面,国家财政和农村集体通过“补供方”的形式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费用补贴,农村基层卫生组织在低收费的情况下绝大多数都能正常运转,这使得广大农民间接得到国家补贴。另一方面,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要药品生产和流通、医疗机构采取严格管制,使得药品和医疗服务的价格较低,医务人员报酬与业务量和药品销售量无关,医疗服务机构人员的诱导需求行为得到很好的控制。这一系列条件和政策使得当时的医药价格维持在一个很低的水平,广大农民虽然是自费医疗,但实际上国家和农村集体经济通过补贴供方面间接使农民受惠。20世纪50年代中期,新中国土地改革完成后,农业互助合作逐渐成为当时农村经济组织的主要形式,一些农村地区出现了又群众自发集资创办具有公益性质的保健站和医疗站的现象。例如:1955年年初,陕西省高平县米山乡最早实行“医社结合”,采取社员群众出“保健费”和生产合作社提供“公益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建立了集体医疗保健制度,这种制度实际上包括医疗服务提供和医疗资金筹集两个方面的内容。在医疗服务提供方面,在乡政府的领导下,有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民群众和医生共同集资建保健站;保健站坚持预防为主、巡回医疗、送医送药上门,医生分片负责所属村民的卫生防预和医疗工作;采取记工分的办法,合理解决农村医生的报酬。在资金筹集和待遇给付方面,在自愿的前提下,每个农民每年缴纳二角钱的“保健费”,另外,农村集体经济给予补贴。这样,医疗服务的经费来源于农民缴纳的保健费、农业生产合作社公益金提取15%-20%以及医疗业务收入(主要是药品利润)。在待遇给付方面,农民可以免费享受预防保健服务,患者治疗免收挂号‘出诊费等。1955年冬,陕西省政府和卫生部总结并肯定了高平县米山乡的经验,认为这是“初步实行了走上集体化农民的‘无病早防,有病早治,省工省钱。方便可靠’的理想,为农村预防保健工作建立了可靠的社会主义的组织基础”。随后,米山乡的经验在全国得到推广,全国各地逐渐建立起以集体经济为基础,以集体与个人相结合、互助供济的集体保健医疗站、合作医疗站或统筹医疗站。【1】1956年6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们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规定了合作社对于因公负伤或因公致病的社员负责医治,并酌量给予劳动日作为补助,这是国家首次赋予集体承担农村社会成员疾病医疗的职责。1959年11月,卫生部在山西省稷山县召开全国农村卫生工作现场会议。1960年2月2日,中共中央转发卫生部《关于农村卫生工作现场会议的报告》,要求各地参照执行。1958年,人民公社运动开始,全国农村掀起了合作医疗的第一次高潮,到1962年,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将近50%【2】1968年,毛泽东肯定了湖北省长阳县乐园公社办合作医疗的经验,并称赞“合作医疗好”,推动了农村合作医疗的迅速发展。同年卫生部、农业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试行草案》,由此进一步推动了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1975年,中国农村合作医疗的4覆盖率达到全国行政村(生产大队)的84.6%,【3】20世纪70年代末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90%以上。【4】随着农村合作医疗实践的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在制度层面也有很大进展。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写入了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第五十条规定:“劳动者在年老、生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1979年12月15日,卫生部、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医药总局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下发通知,发布《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试行草案)》。该通知指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对于改变农村缺衣少药状况,保护社员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希望各地进一步巩固、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更好的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服务。农村合作医疗主要负责农村地区基本医疗服务资金的筹集,是一种区域性的医疗费用保险,但是,其特征不仅体现在农民缴费和集体补贴的费用等机制方面,还反应在当时农村特殊的医疗服务提供系统方面。在医疗服务提供体系方面,中国农村形成了又县医院及其他县级完善机构、乡(公社)卫生院和村(大队)卫生室组成的“三级医疗卫生网络”集公共卫生、普通医疗服务功能于一身。其中,县级卫生机构主体是政府出资举办的县医院、防疫站和妇幼保健院(站)公社卫生机构是公社卫生院,起经费一般由社队财务提供(国家办的公社卫生院实行“全额管理,定项补助,结余留用”的制度);大队卫生室主要依靠集体经济维持,卫生室的房屋、器械和流动资金有大队投资,卫生人员的报酬由大队记工分支付。“三级医疗卫生网络”覆盖了全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较好的解决了医疗卫生服务和普通医疗卫生服务在广大农村的可及性问题,并且由于兼顾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医疗卫生服务,能够很好的做到预防和治疗的集合。在医疗技术人员上,形成以“赤脚医生”为核心的农村基层达到广泛普及。同时赤脚医生坚持中西医结合的方针,利用适宜技术,并积极发挥中草药易得、价廉的优势,发动广大农民自种、自采、自制、自用中草药,以较低的成本取得了较好的效益。以覆盖整个农村地区的下、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赤脚医生制度为特征的传统型农村合作医疗卫生保障制度,在计划经济时代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它有效地保障了绝大多数农民的基本健康,当时被世界卫生组织誉为“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衰落和瓦解80年代初期,由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代替了集体经济,使依赖于集体经济的合作医疗失去了主要的资金基础。再者,由于文化大革命“左”倾思想的影响,国家政策上的引导,和合作医疗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尤其是资金短缺等情况的出现,使得合作医疗濒临解体。1989年,合作医疗的参合率跌至4.8%。至此,轰轰烈烈的合作医疗在大部分农村消失,农民失去了国家提供的医疗保障,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再次泛滥于5我国农村。(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确立进入90年代,我国绝大部分农村居民处于无医疗保障的情况,尽管党和国家多次强调要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但情况一直没有明显改善。直到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财政部和农业部所发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要求“从2003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要选择2—3个县(市)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自2003年7月试点开始,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已有1451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人口为5.08亿人,4.10亿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80.7%。二、以浙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分析农村医疗保险的成绩和问题自2003年开始试点以来,浙江省立足省情,积极探索,稳步推进,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取得了较快的发展。目前,全省87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已全部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了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全面覆盖,2007年1-3季度,全省参合农民达2997万人,占全省农民总数的89%;总筹资21.23亿元,其中农民个人出资占41.8%,各级政府补助占57%,其他占1.2%;人均到位筹资71元,预计年人均筹资水平将达到90元,提前达到中央关于2008年基本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工作要求。目前,有93%的县(市、区)实行了乡村医疗机构门诊小额报销制度,参合农民总受益面达4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以来至3季度末,全省累计到位资金60.56亿元,报销医疗费用50.3亿元,2651万人次受益,其中已有300.1万人次报销了住院费用,2296.7万人次得到门诊、体检报销,累计支出住院报销费用45.4亿元,支出门诊、体检报销费用2.98亿元,住院患者合作医疗门诊次均补偿额为1493元,住院补偿率为21.9%。(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自2003年开始试点以来,浙江省立足省情,积极探索,稳步推进,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取得了较快的发展。目前,全省87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已全部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了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全面覆盖,2007年1-3季度,全省参合农民达2997万人,占全省农民总数的89%;总筹资21.23亿元,其中农民个人出资占41.8%,各级政府补助占57%,其他占1.2%;人均到位筹资71元,预计年人均筹资水平将达到90元,提前达到中央关于2008年基本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工作要求。目前,有9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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