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州镇消灭污水直排实施方案(牵头单位:环境保护所)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实施“三八六”环保行动加快生态美丽相州建设的意见》,打好消灭污水直排战役,推进镇域河流水质改善,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2014年6月底前将镇区、相州工业园污水接至诸城市新流芳污水处理厂,彻底消除镇区和主要河流污水直排现象;年底前实现镇区污水全部接入排污管网,汇水至诸城市新流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二、工作任务(一)完善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加快污水管网建设,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提升汇水能力,建立和完善排水许可制度,对乱排、偷排污水的单位(个人)加大经济处罚,对餐饮业、洗车场、建筑工地等企业随意乱排污水要重点查处。2014年底前,城镇污水实现全部收集。(二)提升中水回用水平。污水经处理达到可用水质标准,作为农业用水、城镇杂用水、工业用水、园林绿化、景观环境用水等均为中水回用。加强中水设施的建设管理,对于符合中水设施建设条件的项目,同时配套建设中水设施,规划审批、施工许可、供水计划等手续办理时作为先决条件进行审查。加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积极推进再生水设施建设,针对再生水使用大户,要铺设专用管道,提高中水回用率。(三)关闭废水直排企业。对于无排水去向的企业,或经整改后废水仍然不能进入污水处理厂直排河流水体的企业,限期转调或关闭。2014年底前按照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完成涉水企业的关停转调任务。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州镇消灭污水直排专项工作委员会,分管领导任组长,环境保护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境保护所,负责对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日常运行管理等进行督查。(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归口管理的原则,明确分工,齐抓共管,制定推进工程项目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推进节点,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并每月将进展情况向市消灭污水直排专项工作委员会报告。(三)强化监督考核。专项工作委员会将对任务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并适时进行阶段性检查、抽查,检查考核结果在全镇通报。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目标的,按照有关规定,报请镇政府批准,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消灭污水直排的重要意义、政策法规、突出成果和先进典型,曝光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积极营造全民关心和支持消灭污水直排的良好氛围。附件:相州镇消灭污水直排专项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附件:相州镇消灭污水直排专项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学勇党委副书记、镇长副主任:罗永春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炳阳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成员:李玉海环境保护所所长王洪智规划办主任王洪国招商办主任封培泉水利站站长赵炳国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刘彬派出所所长李煜工商所所长徐玉亮城管中队副中队长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境保护所,李玉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州镇自备井整治实施方案(牵头单位:水利站)为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关于实施“三八六”环保行动加快生态美丽相州建设的意见》,全面规范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秩序,制定本实施方案。一、主要目标加强自备井管理,全面清理整顿和规范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秩序。2013年底前,完成全镇自备井摸底排查,建立自备井管理动态档案。进一步规范打井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确保2014年底前,依法全部取缔非法自备井,实现地下水资源采补平衡。建立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取用水的长效工作机制,保护好地下水资源,为全面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奠定坚实基础。二、工作任务(一)整治范围。本次整治范围为全镇所有非农业取用水自备井,包括:非农业生产、生活、生态用水自备井。(二)整治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违反取水许可规定取水的;2、取水未计量或计量设施不合格的;3、拒缴、拖缴、欠缴水资源费的;4、未经许可擅自凿井取水的;5、未经允许擅自改变自备井用途的;6、其他违法违规用井情形。三、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整治工作分准备、排查、整治和检查验收四个阶段,时间自2013年9月20日开始,至2014年9月30日结束。(一)准备阶段(2013年9月20日至9月30日)1、镇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宣布《相州镇自备井整治实施方案》,部署工作任务;2、各单位分别成立自备井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制定自备井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责任落实。(二)排查阶段(201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1、水利站、农办、各社区区分别对辖区内非农业自备井逐一进行排查,主要排查机井位置(GPS坐标)、井深、井径、取水用途、出水能力、年取水量、拥有人(单位)、使用人(单位)、是否已取得取水许可证、是否在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使用人(单位)是否已接通自来水,以及水质状况等,建立详细档案;2、排查中发现的废弃和无主机井,及时进行永久性填埋处理;3、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按相应规定进行分类,采取不同的整治措施。(三)整治阶段(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在认真排查基础上,及时开展整治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边排查边整改。整治的主要内容为:1、已办理取水许可,未按规定取用水的,限期进行改正,拒不改正者,依法吊销取水许可证,永久性关闭自备井。2、未办理取水许可的,按擅自取水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限期进行整治,补办手续,验收合格后,发放取水许可证。①符合产业政策,未造成地下水资源破坏;②符合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及水资源配置要求;③未在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2)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取水行为,限期封闭自备井。封闭自备井要拆除取水设施,采用混凝土一次性封闭井口。不得采用垃圾、受污染沙土等填埋。要一步到位,防止复用。①不符合产业政策,造成地下水资源浪费和破坏的;②在严重超采区取水的;③在城市建成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仍开采地下水的;④建设任务完成后的排水、减压井;⑤拒不服从管理的。自备井关闭要采取先通水后关闭的原则,密切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工作,及时给关闭自备井的用水户接通自来水,以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3、取用地下水制冷制热的地下水源热泵,要严格执行《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9)中“地下水换热系统”地下水全部回灌的规定。已经建设完成投入使用的地下水源热泵,符合全部回灌规定,没有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补办取水许可;不符合全部回灌规定的,限期整改合格后方能补办取水许可;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必须关停。已建成尚未投入使用和今后新建的地下水源热泵要严格执行鲁政发〔2012〕25号文件,办理取水许可,计量收费。4、原农灌用井转变用途的,按新用途办理取水许可或采取相应政策处理。5、自备井使用人(单位)不按要求上报情况,隐瞒自备井数量和具体情况,普查期间未发现而事后发现的,责令无条件封闭自备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和第六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并根据相关水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追缴水资源费。6、其它违法违规情形,按相应规定处理。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建立起自备井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确保所有的非农业用井纳入日常管理。(四)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5月1日至9月30日)1、水利站、农办等部门对提报的自备井排查情况及取水、用水、退水(污水)情况进行评估,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联合评价。2、水利站对自备井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2014年7月30日前报镇政府。镇自备井整治专项工作委员会对自备井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内容包括自备井动态管理档案和自备井整治情况,按照先完成先验收原则进行。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州镇自备井整治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利站,负责处理督导工作的日常事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自备井整治行动的各环节和工作进度进行督查;对整治行动中的法律、政策、技术问题进行指导;组织对自备井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成员单位分片或分类对自备井整治行动进行督查和指导。各社区要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以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落实。(二)依法行政,规范操作。整治自备井行动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整治,确保工作的合法性、严肃性、权威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整治自备井的重要意义,使整治自备井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是对自备井用户,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通过耐心讲解法规政策,把利害讲清,把道理说明,凝聚人心,赢得支持。执法人员要秉公执法,认真负责,做好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讲明政策,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和工作不力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三)建立通报制度。镇自备井整治专项工作委员会根据各村自备井普查、整治情况和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好的做法与先进经验等定期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四)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自备井普查结束后要预留出一个时间段,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自备井整治行动,对举报擅自打非农业用井、擅自取水等各类违法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给予一定奖励。相州镇河道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牵头单位:水利站)为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关于实施“三八六”环保行动加快生态美丽相州建设的意见》,全面恢复河道自净能力,不断提升全镇水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2014年底前完成镇域范围内河道治理任务,恢复河道水体净化能力,逐步建立水源涵养保护区、水生态景观区和水网生态区三大水生态功能区。二、工作任务(一)实施河道生态治理。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依法取缔河道非法排污口;采取河道生态补水、水质生物净化、生态自然修复等措施,增加河道生物种群,形成河道良性生态循环系统,提升河道自净能力,改善河道水体环境质量。(二)提高河道防洪标准。在充分考虑修复河道生态和净化河道水质的前提下,通过实施堤坝加固、护岸建设、河道清淤拓宽等工程,提高河道防洪标准及排涝标准。坚持合理布局、优化配置,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拦河坝(闸),积极实施调蓄水工程,增强河道蓄水、供水和水源涵养能力。三、工作要求1、自然河道设计。生态河道的平面规划设计要在考虑行洪要求基础上,改变过去裁弯取直的办法,做到随地形、层次的变化“易弯则弯,易窄则窄,易宽则宽”,恢复河流的纵向连续性和横向联通性。生态河道断面规划设计要满足维持河流生态需水要求,对原河流边坡进行整治,采用天然断面、不对称断面、多层台阶式断面结构、矩形断面及单级梯形断面结构,为鱼类、两栖动物、水禽和水生植物创造丰富多样的生存环境。2、整滩疏浚。滩地阻水障碍物清除、滩地清淤以及枯水、常规和行洪相结合的复式河道修建时,要人工增加河道纵断面比降多样性和河道蜿蜒度,使急缓流结合、浅滩深泓结合,增加河道栖息地空间异质性。按照尽量避免形成顺直河道和两岸对称河道的原则,采取复合不对称横断面,加速水流发散和泥沙淤积过程,促进边滩、弯曲段和栖息地单元形成,诱导河床恢复到更加自然的动态平衡地貌状态。河道纵向要保持适当蜿蜒度,浅滩与深泓的间距控制在3~10倍之间。利用河床河道抛石、交叉堰、枯水堰等方式改变水流流速,增加生物栖息地单元。3、生态护坡。在满足行洪排涝要求的基础上,生态护坡可依靠植物良好根系面保证岸坡稳定,防止水土流失。栽种植物应首先进行上游区域植被调查,根据植被调查结果,充分考虑栽种植物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景观、安全性、地域适应性及生态平衡问题。严格根据适合当地气候、气象条件,对土壤要求低,抗病虫害能力强,对周围环境的危害性小,寿命或者效果发挥时间长,具有能够美化环境的效果,容易维护管理等原则选择护坡栽种植物。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相州镇河道生态修复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对河道生态修复专项治理各个环节和工作进度进行督查,对沿河各村河道生态修复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指导。办公室设在水利站。沿河各社区也要成立专门班子,扎实推进各项建设工作。(二)落实工作任务。镇直有关部门、沿河相关社区要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细化工作责任,各负其责,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