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文水资源局机关目标管理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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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省水文水资源局机关目标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省水文水资源局机关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水文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目标管理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标准公开、考核程序公开、考核结果公开。第三条目标管理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基础考核与工作业绩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组织实施第四条成立省水文水资源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小组,负责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组织实施工作。第五条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小组由工会、办公室、党办、人教处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目标管理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办及考评。—2—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六条局机关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由职责、管理、专项工作三部分组成,三部分所占比重分别为50%、20%、30%。第七条职责考核是对各部门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的考核。第八条管理包括归口管理和部门管理。归口管理主要考核各部门对各勘测局年度目标任务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办及考评情况,以及归口管理制度的制订、落实和服务基层情况。部门管理主要考核各部门规范化管理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包括内务管理、劳动纪律、精神文明等方面。第九条专项工作包括临时性工作任务、突发性事件处置等。第四章实施及考评第十条上年度工作总结时,各部门根据省局中心任务和工作,提出本部门年度专项工作,省局召开局务会议对各部门年度专项工作进行审定,并以文件形式下发执行。—3—第十一条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目标,有针对性地细化本部门内部工作目标责任到人,并将专项工作分解情况报机关目标考核小组备案。第十二条年终省局机关目标考核小组在各部门自考的基础上对年度目标进行复核,提出考评初步结果。省局召开局务会议听取各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和考核小组考评情况的汇报,确定目标考管理核结果,报省局党委审定。第十三条在目标管理考核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总分:1、对省局党委和局务会议、办公会议安排部署的工作和临时性工作,没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的,按每项工作扣总分1~2分;2、因工作责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扣5分;第十四条在目标管理考核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加总分:1、部门工作获得厅局级(授奖单位级别,以下同)表彰奖励的,加1~2分;获得省部级表彰奖励的,加3~5分;获得国家表彰奖励的,加8~10分;同项工作多次获奖,取最高分;2、部门技术成果(含论文)获得厅局级奖的,加1~2分;获得省部级奖的,加3~4分;获得国家奖的,加5~8分;—4—获得群团、民间学术组织奖的,加0.5~2分;同项技术成果(含论文)多次获奖的,取最高分。3、在突击性、临时性、突发性工作中,顾全大局,勇挑重担,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受到上级或省局通报肯定的,加1~5分。第十五条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实行一票否决。第十六条根据以上考核办法和记分标准,确定各部门综合分数,总分95分以上(含95分)的为目标管理优秀部门,总分在80~94.9之间的为目标管理合格部门,总分在70~79.9分之间的为目标管理基本合格部门,总分在70分以下的为目标管理不合格部门。第五章奖惩第十七条机关目标管理每年年终进行考核。根据考评办法和考核结果,确定各部门考核等级,发放奖金。优秀部门正职各奖1200元,副职各奖1000元,部门工作人员各奖800元;合格部门正职各奖1000元,副职各奖800元,部门工作人员各奖600元;省局领导奖励按分管部门正职(分管2个或2个以上的,—5—按等次最高的部门算)的标准发放;没有分管部门的领导按分管部门领导的平均数发放。第十八条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为基本合格的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连续两年为不合格部门的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降职处分,并调离该部门,分管该部门的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年终被考评为目标管理基本合格部门的,分管该部门的领导和该部门主要负责人本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年终被考评为目标管理不合格部门的,分管该部门的领导和该部门主要负责人本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基本合格以上。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机关目标考核小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省局(中心)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同时作废。—6—省水文水资源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标准目标名称目标设置评分标准备注一职责(50分)办公室1、做好机关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2、做好机关车辆、环境卫生管理工作;3、做好湖北水文网运行维护管理、《湖北水文》期刊编辑;4、做好机关文秘和档案等工作。第1项15分,机关无安全事故,得6~7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得7~8分;出现一次安全事故,视情节扣1~3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出问题,扣8分。第2项10分,车辆安全行使,派车及时,办公公共环境管理到位,得8~10分;出现安全事故一次,扣1~3分;派车不及时或司机无故不出车,每次扣1分;办公环境管理造成影响的每次扣1分。第3项15分,网站每天及时更新信息,正常运行,《湖北水文》每年出刊4期,得12~15分;无故不更新,扣1分;少出1期,扣2分。第4项10分,公文正常运转、档案整理及时规范,得8~10分;出现问题公文一次,扣1分;档案整理不及时不规范,扣3分。人事教育处1、做好干部的考核、培训和管理工作;2、做好全省水文系统劳动管理工作和系统安全生产工作;3、做好全省水文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4、做好水文系统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工作;5、做好机关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第1项10分,达到要求得8~10分,基本达到要求,得5~7分;没有按要求上报退回,退一次扣1~2分。第2项10分,劳动工资和系统安全生产无问题,得8~10分,劳动工资出现错报漏报一次扣1~2分。第3项10分,按要求组织上报并做好相关评审达到要求,得8~10分;没有按要求退回一次,扣1~2分。第4项10分,按照教学和培训要求完成任务,得8~10分,出现差错扣1~2分。第5项10分,按规定落实两个待遇,组织老同志活动,完成任务的,得8~10分,出现一次差错扣2~3分。—7—一职责(50分)党委办公室1、抓好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检查考核工作;2、做好内部审计工作;3、抓好全系统的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4、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和机关政治理论学习。第1项15分,抓水文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工作要点,得4~5分,出现廉政问题扣2分;签定勘测局及机关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得3~4分,漏签一个单位扣1分;省局领导班子述廉测评,水文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得4~6分。第2项15分,完成年初工作计划安排及临时性增加的各项内部审计任务并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条件具备而未完成审计任务的,每少完成一项扣5分,因审计条件不具备而未完成审计任务的,每少完成一项扣1分。第3项10分,抓职工思想道德教育,树立行业良好风气,得3~4分,未组织开展相关教育活动,扣1~3分;抓精神文明制度建设,组织和参与各项文明创建活动,得3~4分,制度不健全,扣1分,参与相关文明创建活动不积极,扣2分;组织或配合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丰富职工文娱生活,得2分,未组织配合开展活动,扣2分。第4项10分,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党章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得4~5分,不符合程序发展扣2分;制定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及阶段性学习安排,印发或购买有关学习资料,加强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得4~5分,未按时制定学习安排扣3分。财务处1、做好部门预算、决算工作;2、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3、做好机关日常财务工作。第1项20分,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好,财务决算及时,得18~20分;工作质量一般,得12~17分;工作基本合格,得8~11分。第2项15分,资产购置和处置符合规定,固定资产实行“三级账卡”管理,定期核对,账实相符,得12~15分;固定资产管理一般,得8~11分;工作基本合格,得5~7分。第3项15分,服务态度好,工作质量高,得12~15分;工作质量一般,得8~11分;基本合格,得5~7分。—8—一职责(50分)总工室1、做好技术成果的管理工作;2、做好组织审查、评审重要业务技术成果;3、协助做好技术交流、引进和推广新技术应用工作。第1项15分,制度完善、管理到位规范,得12~15分;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得8~11分;没有制度,管理混乱,不得分。第2项20分,全面完成工作,且质量较高,得18~20分;能完成工作,质量一般,得12~17分;工作拖延,不主动,得5~11分;未完成不得分。第3项15分,全面完成工作,且质量较高,得12~15分;能完成工作,质量一般,得8~11分;工作拖延,不主动,得5~7分;未完成不得分。水文勘测处1、认真组织全省水文资料复审、资料汇编及资料刊印等工作,保持我省水文资料处于流域和全国中等以上水平;2、组织开展汛前准备及检查工作,及时下发文件资料,编写汛前检查手册,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全省;3、汛期测报管理工作及时到位,切实做到暴雨洪水测报安全、及时、准确;4、做好水文监察支队日常管理,完成总队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第1项15分,全省水文资料质量保持稳中有升,得12~15分;水文资料质量基本保持平稳,得8~11分;水文资料质量对水文资料存在的问题没整改措施,得5~7分;水文资料质量出现滑坡,得1~4分。第2项10分,能完成工作得8~10分;工作完成一般得5~7分;组织不力,出现工作差错,得1~4分。第3项15分,能完成工作得12~15分;工作完成一般得8~11分;组织不力,出现工作差错,得3~7分。第4项10分,能完成工作得8~10分;工作完成一般得5~7分;出现工作差错,完成总队任务不及时,得1~4分。水情处1、全省水情信息传输30分钟到达国家防总的到报率应在85%以上;2、全年全省水文情报差错率应控制在1%以内;3、做好洪水预报方案的研究和修订完善,完成洪水预报工作,预报合格率不低于85%;4、加强水情值班,确保安全度汛。第1项15分,到报率每低于1%,扣1分;第2项15分,差错率每高于0.1%,扣1分;第3项15分,合格率每低于1%,扣1分;第4项5分,防汛值班缺岗、脱岗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9—一职责(50分)水资源评价处1、水质监测(25分)1、全年各单月及时完成全省水质监测站水质监测工作,各双月按时完成水质通报编制,并及时向省水利厅上报水质通报成果;2、加强全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网点)的管理,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与质量有关的要素均处于受控状态;3、健全完善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及时组织做好水污染突发事件的报告和监测工作。第1项满分为10分,未能按时编制并及时上报成果,每次扣2分,少编制一期,扣5分;第2项满分为10分,发生一次大的质量问题且未及时处理,每次扣3分;第3项满分为5分,预案没及时完善,扣2分;未及时组织水污染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不及时,每发生一次,扣2分。2、水资源调查评价(25分)1、每年5月底前完成全省水资源调查评价资料汇审及年度水资源公报编制;2、每年1月底前完成全省年度水资源简报编制。第1项满分12.5分,未及时上报扣3分;未按时编制完成,扣5分;第2项满分12.5分,未及时上报扣3分;未按时编制完成,扣5分。信息网络处1、做好计算机网络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网络畅通;2、做好实时水雨墒情信息接收处理系统的正常维护运行,保证转发到国家防总的实时信息不延误;3、做好基础水文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4、加强网络值班管理,确保网络安全。第1项15分,非汛期出现一次网络故障,未及时处理,扣2分;汛期出现一次网络故障,未及时处理,扣3分。第2项15分,非汛期出现一次系统故障,未及时处理,扣2分;汛期出现依次系统故障,未及时处理,扣3分。第3项15分,出现水文数据库不能正常运行,未及时处理且影响正常工作,每次扣2分。第4项5分,防汛值班缺岗、脱岗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通信处1、做好省防汛指挥部和全省水利专网通信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防汛通信畅通;会同省防指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