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养老保险市场报告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中国商业养老保险市场报告一、中国养老保险市场概况1、人口老龄化按照联合国国际人口学会的划分标准,我国在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1.5989亿人,占总人口的12%。预计2020年将占17.2%。如此巨大的数字,在中国还不是十分富裕的情况下,给中国养老保障体系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为此养老问题成为越来越倍受关注的问题。据了解,中国现有的养老方式大致有:社会保险、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金融投资、以房养老、艺术品投资等。而其中社会保障的三大支柱即社会保险、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目前是中国最主要的养老方式。2、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城镇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为76%,养老保险金总支出4897亿元,比上年增长21%;而2007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3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71万人,城镇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为77%,养老保险金支出为5965亿元,同比再增21.8%;截至2008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891万人,覆盖率进一步上升,全年共发放养老金7390亿元。(如图)虽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在逐年增长,但是养老金在我国仍存在巨大缺口,早在2006年4月,时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的郑斯林就透露一个让人触目惊心的数字——当年我国养老金缺口累计达2.5万亿元。而另据权威机构统计预测,2001年到2075年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收支缺口将高达9.15万亿元。如此巨大的资金缺口,势必给国家财政带来巨大压力。3、企业年金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底,我国企业年金规模为910亿元;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3万多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市场规模达到1300亿元;截至2008年8月底,年金规模超过1500亿。但是我国企业年金的覆盖率依然很低,截至2007年底,我国企业年金的覆盖率仅为0.8%。目前,我国大约只有10%的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4、商业养老保险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民的养老保障水平,积极发展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其他支柱作用刻不容缓。作为三大社会保障支柱之一的商业养老保险,近八年取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势头,从2001年以来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5%,超过同期GDP的增长速度。而到最近几年增长速度进一步提升,据专家估计今后将占到个人养老保障体系的40%以上的份额。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指出,截至2007年底,中国保险业已为人民群众未来的养老保障积累准备金1.5万亿元。到2008年末,已为人民群众未来养老和医疗积累准备金达2.2万亿元。二、中国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情况(一)概念简介1.概念商业养老保险是寿险的一种特殊形式,即从年轻时开始定期缴纳保险费,从合同约定年龄开始持续、定期地领取养老金的人寿保险,能有效地满足客户的养老需要。2、分类按受益人多少中国商业养老保险按照受益人的多少可分为团体商业养老(年金)保险和个人商业养老(年金)保险两种。按产品的性质如果按照保险产品的性质来分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传统型养老险预定利率是确定的,一般在2.0%至2.4%之间,日后从什么时间开始领,领多少钱,都是投保时就可以明确选择和预知的,这一类型产品适合于没有良好储蓄观念、理财风格保守,不愿承担风险的人群。创新型养老险在具有传统型的养老保险的基本养老保障功能之外,又具有了分红型、投资连接型保险产品的功能。分红型的养老保险产品常有保底的预定利率,但这个利率比传统养老险稍低,一般只有1.5%至2.0%,但在预定利率之外,还有不确定的分红利益可以获得;投资连接型的养老保险也是一种长期投资的手段,但不设保底收益,保险公司只是收取账户管理费,盈亏由客户全部自负,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养老险品种。万能型寿险是一种长期的理财手段,偏重账户累积,也可以用做个人养老金的积累。这一类型的产品在扣除部分初始费用和保障成本后,保费进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部分也有保证收益,目前一般在2%至2.5%左右,有的也与银行一年期定期利息挂钩。此外当然还有不确定的额外收益。万能险具有保额可变、缴费灵活的特点。这种产品适合收入缺乏稳定性的中高收入者。(二)发展历程1、中国商业养老保险初步探索阶段1986—2000中国保险业自上个世纪80年代复业以来,就开始提供养老保险产品,在所有的保险业务种类中,养老保险业务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一个位置。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在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中,第一次提及实行商业养老保险作为职工养老保障的补充。1994年颁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开办1年期以上到期返还本利的养老年金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这对保险公司开展商业养老保险无疑具有促进作用。1995年6月,颁布实施的《保险法》中第46条规定:人身保险公司可以经营的业务范围中包括了个人和团体年金保险。1995年国务院又颁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通知中进一步鼓励商业养老保险的建设。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中更进一步明确:为使离退休人员的生活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不断得到改善,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和地区发展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的差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商业养老保险的补充作用再一次被强调。2、中国商业养老保险加速发展阶段2001-2007前已提及,从2001年以来,商业养老保险的年平均增长速度达15%,超过同期GDP的增长速度。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积极发展商业养老、医疗保险”。2004年平安、太平首批养老保险公司的成立,随后的几年国寿、泰康、长江养老保险公司相继成立,到目前为止有五家养老保险公司。2004年11月,根据“入世”承诺,保险业对外资全面开放,不仅包括放开所有区域和业务范围,还允许外资保险公司在其进驻的省份内全面展开。中国保监会宣布允许外资寿险公司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险业务2006年6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第23号)。文件中提出了要充分认识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鼓励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业务。文件从宏观层面对我国保险业的未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为保险业未来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从2007年开始,各保险巨头明显增加了在养老保险市场中扩张的速度。3月,平安养老保险先后获准在辽宁、湖北、山东和青岛等10个省市设立分公司。平安养老保险公司在全国布点,旨在使自身成为养老保险市场的领跑者,并将为我国保险业的繁荣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同样是在3月,太平保险向其养老保险业务增资3亿,同年5月,太平养老的注册资本提高到5亿元。在此期间,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数量不断提升,创新产品层出不穷。2005年之前的商业养老保险基本上是纯养老型的,是固定利率的养老保险产品,2005年之后寿险公司对养老保险产品作了修改,加入了分红或万能险的投资功能,将固定利率转变为浮动利率,实际分红和结算利率将视寿险公司的经营水平而定。3、中国商业养老保险制度明确阶段2008年—至今2008年1月1日,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实施《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是我国第一部完整、专业的养老保险方面的管理规定,《办法》的出台在推动保险行业在养老保险事业上进一步向专业化纵深发展提供了政策基础。《办法》从经营主体、养老年金保险的产品管理和经营管理、企业年金管理业务等方面,对养老保险业务的经营行为做出规范,对保险公司的违规经营行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出明确规定。是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制度的完善进一步加速我国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2008年6月14日,第一款商业养老保险地方性试点法规《天津滨海新区补充养老保险试点实施细则》颁发。细则规定在天津市经营补充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开发补充养老保险产品,其预定利率不受《关于调整寿险保单预定利率的紧急通知》规定的约束,但应根据公司投资收益率审慎确定;保险公司开发万能险形式的补充养老保险产品,其最低保证利率亦不受《关于调整寿险保单预定利率的紧急通知》规定的约束,亦应根据公司投资收益率审慎确定。同时,投保人购买补充养老保险,可享受天津市人民政府给予的税收优惠。这一细则加速商业养老保险的创新和市场份额的提升。200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个人、团体养老等保险业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计划,研究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税收优惠”。对加速商业养老保险的建设和税收优惠的改革进行了强调。2009年,在召开的两会上,代表委员就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以及税收优惠给出建议。4月,上海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已提上日程,在上海试点约2-3年后有望在全国推广。养老保险税收递延对于投保人而言,意味着巨大的税收优惠,开展养老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也将因此获益。(三)差距比较1.差距体现占比方面从国际比较看,我国2007年底人均长期商业寿险保单持有量为0.1件,远低于发达国家1.5件的平均水平。同时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原会长王宪章在2008年表示,我国人均商业养老保险保费大约是431元,仅为国际平均水平的1/10,为美国的1/70。从中国整个社会保障体系来看,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根据国家规划,商业养老保险占到个人养老保险的10%-20%,在成熟社会中,人们的养老保险占养老金的比例是:社会养老保险约占养老金总数的30%,企业年金占比为30%,而个人为养老准备的资金,包括保险、基金、股票、银行储蓄、债券、房地产等,约占养老金总数的40%。在欧美国家,养老保险占欧美人寿保险收入已达60%以上。2005年中国寿险公司个人年金保费收入为182.65亿元,仅为美国的1.5%,个人年金在所有年金保费收入中的占比为23%,远低于美国的55%(如下表);2006年养老保费收入占GDP的比例只有2.8%,而相比之下,发达国家相关费用占GDP的10%以上,人均保费超过5000美元;我国个人年金保费收入与美国差距很大且在年金中占比低许多个人年金20012002200320042005中国金额(m$)16,29314,73316,66918,24018,265在年金中占比52%39%35%30%23%美国金额(m$)141,656168,428165,943172,140167,032在年金中占比52%58%57%57%55%数据来源:NAIC,《2005年中国人身保险发展报告》,安信证券研究中心税优方面我国保险公司支付的营业税为5%,其中寿险公司有几百种产品免征营业税,但是对于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方面税收优惠较少。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在国外非常通行。世界主要国家对保险公司开展商业养老保险的税收政策大多制订得比较宽松,大多数实行免税或低税率政策。从国外商业养老保险的税制设计过程来看,对商业养老保险给予税收优惠,本质上就是政府牺牲短期内一定的财政收入,通过递延纳税的方式,鼓励和引导就业者通过投保商业养老保险来自主安排退休金。2.部分国家数据案例部分国家保险公司在养老金市场份额图表2数据来源:OECD,安信证券研究中心部分国家商业养老保险保费收入及税收优惠美国从1986年开始,年金保险保费收入就超过了寿险保费收入,此后年金保险保费收入的增长幅度一直快于寿险。1975-2005年间,个人年金的保费收入复合增长率为14.79%,团体年金为9.37%。到2004年,寿险保费收入在人身保险总保费中占比约为1/4(26%),而年金保险保费收入超过了人身保险总保费收入的一半(51%)。2004年美国年金保费收入为2770亿美元,其中个人年金保费收入1721.

1 / 53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