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政府机关在社区工作机构中的作用在如今公共服务机构日趋职能化、效率化的制约下,社区工作是一项保障民生的“基本”工作,政府机关在社会工作机构中有着统筹兼顾、决策评估、修改整顿其不“合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和职能。现实中,社区工作具有职能。主要包括:空间职能、联接职能、社会化职能、控制职能、传播职能和援助职能等。社区工作的具体管理范围包括党建、司法调解、综合治理、社保、计生、征兵、双拥、科普、安全、环保、妇联、文体等各项工作。社区工作机构以统一“行政化”的综合管理“服务于民众”,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组织设置功能行政化、工作制度及人事决定行政化、经费收支行政化、运行方式考核机制行政化。过多的行政干预并不利于社区工作机构的开展。因此,政府机关应及时整顿影响社区工作机构中的不利“因素”,履行民主、公开、透明的职能。完善社区工作机构,加快社区工作机构“去行政化”进程、加强社区工作机构能力建设,从而有利于扩大民众有序的政治参与,增强民主意识;促使公共权力的重心下移,使社区工作机构直接置于社区成员的监督下。政府机关应当转变职能,将贴近人民、服务社区、服务群众作为强化社区工作机构的“重点”,为社区工作机构提供有效的公共产品服务,以社区居民的满意度为检验标准。建立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新型”社区体系。明确社区居民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企业信用网【bgcheck.cn】真正实现政府机关对社区工作机构给予业务指导而不进行行政干预、提供帮助支持而不插手社区工作事务。最后,政府机关要动员社区工作人员、开发社区工作的资源、密切联系群众、及时解决问题,成为居民维护合法利益的途径,增强社区群体的凝聚力、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提升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职能。综上所述,政府机关在社区工作机构中能起到组织、指导、帮助、支持、调控的主导性作用。从而社区工作机构会更好的“服务于”群众与居民,从而“反作用”于政府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