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社区警务中的警民关系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社区建设正如火如荼地在各地开展,而与之相配套的社区警务建设如何实施和深化,成为当前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我们在实践中认识到,警民关系是其中关键之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区警务的成败。本文拟就社区警务中的警民关系作些简要分析,供商榷。一、警民关系在社区警务建设中的作用和地位警民关系简言之就是警察同民众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它是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一部分,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良好的警民关系是社区警务的基石,不仅有利于社区警务健康顺利发展,还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警务的效能。(一)警民关系是社区警务的“动力源”。社区警务是一种从哲学上对警务的根本改革。警民联手,共同构筑一张强大细密的防止犯罪、打击犯罪的巨网,我们的社会治安才能有深广的根基和无穷的力量,这是社区警务真谛之所在。坚定贯彻群众路线,密切和群众的联系,扩大和群众的接触范围,建立固定、亲密的警民伙伴关系,不仅可以使社区民警及时获取各类社会信息、治安信息,还有助于更好地发动和组织群众,凝聚各种力量,促进群防群治、情报信息、人口管理等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全面发展,从而从深层次上推动“发案——破案——再发案——再破案”的被动警务模式向“社会化防范——控制发案——再扩大防范——减少发案”的主动警务模式的转化。因此,良好的警民关系是社区警务必不可少的要素,也是社区警务持续发展的动力,是社区警务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警民关系好,则社区警务如顺水行舟,快速而平稳;反之,就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反退。(二)警民关系是社区警务的“牛鼻子”。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长期以来公安工作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在当前治安任务繁重,警力不足的情况下,要从根本上提高治安工作效能,必须牢固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指导思想。社区民警只有扎根社区,和社区群众建立广泛而密切的联系,获得群众的认可和支持,才能尽快打开社区警务的工作局面,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同时,开展社区建设,归根结底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社会生活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幸福既是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又是社区建设的归宿。从警民关系着手实施社区警务战略,恰好抓住了社区警务建设和社区建设的结合点,通过开展各项便民、利民服务,解决群众关心的治安热点问题,不仅可以进一步改善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的威望,还可以使社区警务建设和社区建设有机结合在一起,争取党委政府在推进社区建设的同时把社区警务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加以通盘考虑,同步实施,从而为社区警务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我市的社区警务能迅速实施,关键就在于在实施社区警务建设中牢牢抓住了警民关系这一核心,赢得了党委政府的认同,使党委政府把警民关系的好坏最为改善党群关系的重要抓手,全力支持社区警务建设。(三)警民关系是社区警务的“检测仪”。社区警务的目标是再造社会凝聚力,发动群众共同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建立良好的警民关系,是实现社区警务目标的关键载体,而警民关系也是衡量社区民警工作的主要标准。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的个体素质的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警察的要求和期望不再是单一的,不仅仅是安全感,而是体现在警察的服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责任心等诸多方面,因此,密切警民关系不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它不仅能够体现社区民警做群众工作的本领,还能够反映出社区民警的综合素质和应有形象。在我市,不少工作优秀的社区民警即使因工作需要调离责任区多年,仍在不少群众中留有深刻印象,并以此打量新来的责任区民警。西湖分局英年早逝的公安部二级英模张仲新在病重住院期间,自发上医院看望的群众每天络绎不绝,即使现在到张仲新工作过的社区,许多群众仍念叨着这位好民警。这都充分说明“群众心中有一杆秤”,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是衡量社区民警工作最直观、最公正的“标尺”。二、处理好警民关系应当消除的思想误区思想认识是决定警民关系走向的首要因素。要处理好警民关系,必须首先消除思想误区。误区之一:混淆概念,把服务群众看作是非警务工作。社区警务“以民为本”的理念决定了服务群众的重要性。服务群众不仅体现在治安工作上,为群众排忧解难、提供方便同样是服务群众的重要内容。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少基层民警往往会因为群众的某些求助与治安工作无直接关系而一推了事,甚至认为这是非警务工作而抱有抵触情绪。这关键在于对服务群众的概念缺乏正确认识。服务群众是“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特别是开展社区建设后,社区民警不单是社区治安的管理者,更是社区的工作者、社区建设的参与者,服务群众是社区民警义不容辞的责任,是社区民警的“份内事”。同时,服务群众还是警察和群众沟通的最好途径,由此可以使群众逐渐了解警察、理解警察,从而认同警察、信任警察,最终支持警察、配合警察。因此,服务群众决不是非警务活动,而是社区警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社区警务实践中,我市不少社区民警对群众求助事项都尽可能帮助解决,有的仅仅是打个电话与有关部门联系而已,但群众也颇有好感。有事首先想到警察是群众对警察的信任,如不加思索地拒绝,就可能失去民心,进而降低警察组织、动员群防群治工作的实效。当然,对群众提出的非警察职责范围的求助也要正确对待,既不能有“包打天下”的思想,统而揽之,这样不但会增加基层民警的工作负担,处理不好反而还会影响警民关系;也不能简单的一拒了之,要通过提高服务水平,合理有效的帮助群众找到正确的解决渠道,给群众以满意的答复。误区之二:舍本逐末,片面强调服务群众而忽视专门工作。服务群众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密切警民关系,搞好社会治安。但服务本身只能聚集起群众参与的潜力,离真正把群众调动起来,直接为治安工作出力还有很大距离。社区民警只有加以正确引导,把服务群众和专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把群众的潜力转化为预防、打击犯罪的动力。同时,通过专门工作及时、有效地扫除各类社会丑恶现象、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增强群众生活的安全感也是服务群众的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径。如果片面理解服务群众,局限于解决一些生活困难,办一些便民事项,警察的职能不能充分发挥出来,群众最关心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切身利益也不可能得到真正保障,最终不仅不能改善警民关系,还会落得适得其反的结果。误区之三:急功近利,忽视服务群众的长远效益。基于利益至上,对工作有帮助的事就做,对工作暂时没有帮助的事就不做;或是为了应付考核、测评,搞突击式、临时性服务。这种急功近利的做法,实际上不是在服务群众,而是在利用群众,可能会有一定的短期效益,但靠这种做法建立起的警民关系不可能是牢固的,从长远看,反而会使群众对警察的服务产生不信任感,最终得不偿失。社区民警为群众服务是一个心交心的过程,应该真诚相待,持之以恒,即使是琐碎的、细小的,甚至是不起眼的事,只要实实在在地帮助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群众就会记在心里,日积月累,为群众做的越多,群众就为你想的越多,警民关系就越融洽,群众就会更好地支持、配合、参与我们的工作,服务群众的效益才会真正持久地显现。如我市江干分局凯旋派出所民警章旭东,3年前为了帮助103岁的老人解暑,自己掏钱买冰块主动送上门,不但以实际行动感动了这一家人,还赢得了周围群众的尊敬和赞誉,至今群众都对他赞不绝口。误区之四:避重就轻,把警民关系局限于警察同社区干部的关系。密切警民关系是为了警察与社会建立最广泛、最亲密的联系,通过相互合作,共保社会安定。因此,警民关系有着广泛的内涵,不能因为社区民警平时和社区干部交往较多,容易相处,加之社区干部对民警工作实际帮助较大就把警民关系片面化,认为只要处理好和社区干部的关系就“万事大吉”,而忽视和社区单位、工作对象等其他群众的联系。社区单位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参与者,有着共驻共建的巨大潜力,协调好和社区单位的关系,有助于使社区警务获得更多的依靠和支持。工作对象是社区民警的工作重点,加强同他们的联系,不但可以及时掌握思想动态,现实表现,而且通过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他们“心交心”,可以提高帮教工作实效,防止他们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如果只注意和社区干部的关系,而忽视社区其他群众的关系,不仅局限了接触群众的范围,有悖于密切警民关系的初衷,还不利于最大限度地营造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影响实际工作的开展。三、社区警务建设中密切警民关系的几点对策警民关系在社区警务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求我们必须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要务,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第一标准,全方位、多层次的改善和密切警民关系,以顺应社区警务的发展需要。(一)树形象。良好的警察形象不但可以增强警察的亲近感,便于广泛接触群众,开展各项工作,还有助于树立警察威信,提高在群众中的号召力。因此,要密切警民关系,首先要树立良好的警察公众形象。一是要及时解决治安热点问题,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安全问题和人民群众息息相关,也是群众对公安工作关注的焦点。必须紧紧抓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治安热点问题,采取集中打击和日常治理相结合的方法,坚决予以有力打击,增强群众安全感,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信心,树立警察“守护神”形象。二是要改进工作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做群众工作最忌摆“花架子”。特别是社区警务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如果不顾社区实际承受能力,一味强调管理下沉,追求“××进社区”,各警种变相下社区下任务、压担子,造成社区“小马拉大车”,不堪重负,这非但不利于社区警务工作的开展,还会损坏人民警察形象,造成社区干部和群众的反感,失去工作基础。因此,必须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各项工作举措都要进行可行性分析,落实配套措施,使之尽可能贴近群众,符合派出所和基层民警的工作实际。三是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既要宣传社区民警的先进事迹,弘扬正气,改善警察在群众中的形象;又要进一步拓宽警民沟通渠道,通过民警上门走访“自我推销”,发放警民联系卡、服务卡,向群众报告工作,公开办事等方式,进一步密切警民联系。(二)抓服务。服务是密切警民关系的先导。要提高服务水平,关键是要充分发挥社区警务室的作用。因为社区警务室是社区警务建设的重要标志,是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也是社区民警的工作平台。因此,要着力在社区警务室的功能完善、作用发挥上下功夫,把社区警务室当作商店一样“经营”好。一是要宣传足。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舆论媒体以及社区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地宣传社区警务室的工作内容和具体功能,提升社区警务室的社会影响力,使社区群众报警、求助、咨询或办事时首先想到的是上警务室而不是去派出所,以此聚集社区警务室的人气,使社区警务室成为民警联系群众的“热门”。二是要开门多。在保证警务室每周有固定时间定期开门办公的基础上,把治保例会、谈话教育、违青帮教以及简单治安案件的调处等社区警务室能够完成或办理的工作,尽可能放到警务室办理,以丰富社区警务室的工作内容,增加警务室开门时间,避免警务室建成后闲置或经常关门,给群众造成不良影响。三是要关系好。社区居委会是社区的实际管理者,发挥社区警务室功能少不了社区居委会的配合、支持。社区民警特别是担任社区兼职副主任的民警要把握分寸,妥善处理好与社区干部的关系,充分发挥职务优势,依靠社区干部尤其是社区治保干部共同搞好工作。四是要方法对。在社区警务室工作,与群众距离近了、打交道多了,更加要注重工作方法。要树立“群众就是上帝”的观念,多听取群众的意见,多关心群众的呼声,把老百姓当作自己的亲人、朋友一样,以诚相待,以甘为公仆的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