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瞿溪镇第三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内部管理,充分调动我校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加强教师竞争意识、合作意识,构建合理、公平、公正,具有激励机制的学校内部分配制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方案。二、考核分配原则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注重实绩、以德为先,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鼓励先进,促进发展。2、坚持“客观公正、讲求实效”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要切实做到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操作严格、程序规范,讲求实效。3、坚持“统筹兼顾、适当倾斜”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适当拉开档次,适当向教学一线和有突出业绩的优秀教师倾斜。4、坚持“稳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根据学校和教师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三、实施范围和时间适用于本校在编在岗的全体正式工作人员,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本方案。四、绩效工资的资金来源与项目构成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额由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和学校在编教职工人数计算核定后包干到学校使用。对今后区财政增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区教育局会将包干定额基数给予相应调整。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学年度绩效考核奖,月绩效考核奖、学校机动奖、传统节假日补贴四大部分,除节假日补贴外,其余的学年度绩效考核奖、月绩效考核奖、学校机动奖分别约占剩余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30%、45%和25%。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一)学年度绩效考核奖(金额:节假日除外的30%)1、以上一个学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依据。学年度考核结果分优职(一等奖占15%人数),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绩效考核奖的奖金权重系数分别为1.2、1.0、0.8、0。2、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奖=全体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奖总额÷全体教职工学年度绩效考核权重系数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学年度考核权重系数得分。3、每年发放两次,即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发放本年度学年度绩效考核奖的50%,一般放在期末时发放。24、校长(包括副校长)的学年度绩效考核奖由区教育局负责考核、计算并发放。学校不再发放给校长学年度绩效考核奖,其他部分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学校发放。(二)月绩效考核奖(金额:节假日除外的45%)参加月绩效考核的项目共计100分,其中考勤与会议20分,工作量40分,教育教学过程40分。月绩效考核奖按月发放,每年以10个月计发。1、考勤与会议(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依据《瞿溪三小教师考勤奖惩办法》实施。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1)、教师日常考勤和按规定参加日常培训、政治学习会议,全勤得20分。(2)、日常考勤缺席:①病假每半天扣1分,事假每半天扣2分。②有完成教学任务,每缺考勤记录1次计事假半天,迟到或早退3次计事假半天。③每旷课一节扣5分,扣完为止。(3)、会议缺席:病假1次扣1分,事假1次扣2分,旷会1次扣4分。2、工作量(40分)按照《瓯海区中小学教师周任课量暂行标准》(温瓯教政[2008]123号文件)及区统一的工作量折算办法计算工作量。(1)行政工作量权重校长(0.8)、副校长(0.6)、中层正职(0.5)、中层副职(0.4)(2)教学工作量,设置学科系数:含备课、作业批改、辅导1——2年级:语文1.3数学1.2英语1.23——4年级:语文1.35数学1.25英语1.2科学1.15——6年级:语文1.4数学1.3英语1.2科学1.2其余学科系数为1.0(3)教职工周工作量=周任课数*学科系数+超课时工作量(超课时工作量=周超课时数*学科系数*3;教师周任课数=行政后勤工作量权重*学科周标准工作课时+现周兼课时+补偿性工作量)(4)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40(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岗位工作量总和/教职工人数)(5)补偿性工作量(课时按1.0系数计算):①担任两个班级语文、三个班级数学满工作量的任课教师每月加5课时。②任教跨学科(指语、数、英、科)的且认真批改、检测的老师每月加2课时。③女教师52周岁、男教师57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加2课时。④教研大组组长每月加4课时,年级段段长每月加3课时。⑤报账员、图书室管理员、实验员管理员、网络管理员、机房管理员每月加4课时。3(6)大课间活动由年级段统一安排。每次算0.5课时。(7)班主任超课时工作量已经在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予以体现,原则上不重复计算超课时工作量。3、教育教学过程(40分)主要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重在考核备课,上课,作业与辅导,补差和培优,评价,校本研修等教学常规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促进教师把教育教学工作落实到平时,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分别根据《瞿溪三小教师教学过程管理考核办法》、《瞿溪三小行政教辅工勤人员履职过程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给分。兼课的行政教辅工勤人员考核要同时进行行政教辅工勤工作岗位考核和教学考核,两项考核分按工作量权重比例计入总分。学校平时对教师的行为规范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严重违反师德现象的扣发学年度考核奖,并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对在上班期间打游戏、炒股及有损教师形象的现象,每发现一次扣当月月绩效考核奖10分,并与师德考核挂钩。(三)学校机动考核奖(金额:节假日除外的25%)学校机动奖主要用于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师各类获奖及临时性工作等奖励。1、安全责任奖(每月100元)教师爱岗敬业,乐于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出安全事故,每月奖励安全责任奖100元。若主观责任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扣发当月安全责任奖,情节严重的扣发当月考核奖;若非主观责任,视情节轻重,予以酌情扣发20元—50元/次。若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取消当月安全责任奖励。2、教师奖励和慰问(1)班主任岗位考核奖班主任工作成绩突出,根据量化给予奖励。每学期根据班主任工作实绩,对照《班主任工作量化细则》,通过自评、主管领导评、考核组评等办法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30%)、合格(70%)、不合格(不占比例)。考核优秀者奖400元,合格者得200元,不合格者不发。副班主任按奖金的一半发放。(2)名师、先进奖励学校鼓励教师刻苦钻研业务,在教学业绩、教学能力方面取得突破发展,学校予以一次性奖励。被评为校级先进教师奖励200元;被评为区教学新苗奖励200元;区学科骨干教师、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奖励200元;区“三坛”奖励400元;区名师(名校长)奖励800元。评上市级相应荣誉加倍奖励。(3)学校特色创建工作奖励每学期评选科技特色教育先进班级3个、书香校园特色创建先进班级3个,各奖励班主任200元。4(4)慰问:年终慰问教师每人300元;教师结婚送慰问金500元;教师直系亲属过世送慰问金300元。3、教育教学成果奖(1)教学质量业绩奖励任教学科班级检测成绩高于全区平均水平,或增量明显,为学校争得荣誉,受到广大教师认可,给予奖励200—500元;设立语文数学教学进步奖:任教学科期末检测班级平均分与段平均分的分差比本班上学期优秀1.5分以上,给予奖励100—300元。科学、英语教学进步奖参考兄弟学校。第一册期末教学检测成绩奖励第一名200元。(2)兴趣小组辅导奖承担兴趣小组辅导任务,期初经教导处审批,有计划、有辅导记录,根据成效,给予奖励300—800元。承担本校专项指导任务,根据成效予以奖励100-500元。(3)教师教科研成果奖励、指导师奖由教导处制定《瞿溪三小教科研成果量化评分奖励细则》,予以实施。(4)加班补贴:教师值周(每天60元)、节假日值班(每天60元)、外出带队补贴(每天50元)、代课补贴(每节20元)、会议补贴(每次10元)、其它各类临时性加班(根据工作量发10—30元)。(5)其他如有其他工作未能在本方案中体现,经学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小组提议,由学校教师大会通过,予以奖励。(6)若学校机动奖最后有剩余,全校在职正式教师平均享受或移到下年度或其它用途,以学校绩效考核分配领导小组集体确定。(四)、节假日补贴(4000元)二月初一500、端午节500、教师节500、中秋500、春节2000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要求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1)在编不在岗或被解除聘用合同的;(2)脱产学习(除组织批准带薪学习培训考察、高层次学历培训外)的;(3)停发工资的;(4)借调在教育系统以外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享受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5(1)当月有旷工行为的;(2)有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有违反师德规范行为;(3)因失职或违规收费问题引发事故或被投诉查为事实的;(4)教师言行举止在家长、教师、社会层面造成恶劣影响,使学校声誉受损。3、按规定享受婚假、丧假、产假的教职工均应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哺乳假期间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妊娠假按病假处理;探亲假期间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寒暑假期间的照发。教职工事假连续3个工作日,或当月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的不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当月病假累计6至10个工作日的只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2,超过10个工作日的不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事假累计1个月、病假累计2个月(其中对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教职工病假放宽到3个月)以上的,不发学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4、参与本区交流任教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任教学校发放;到区外支教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派出学校发放,考核情况由受援学校提供(派出学校提出具体的考核项目)。、5、受行政或受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教职工,在处分期间不能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解除处分后,从次月起按规定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6、教职工退休,从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7、教职工正常工作调动,按在该单位实际工作月份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8、按规定享受婚丧嫁娶产等假期和组织批准带薪学习培训考察及高一层次学历培训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平均数发放。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1、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考核小组,组长:周良锡,成员为唐亮、沈晓凡、陈显锋、周建志、谢颖颖、冯梅、黄建英、贾胜群。考核小组负责本方案的实施、督办和落实工作。2、依据本方案,结合本校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及评价标准。实施考核的全过程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师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后,要及时在学校进行公示。教职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学校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和修正工作。3、实行本办法后,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学校再不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发放津贴补贴。4、本方案未列入的全校性常规工作或临时增加的工作,教师必须要参加工作,未参加或工作不到位以扣减方式执行,具体由学校行政会议确定,并提前告知。5、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算、审批、发放。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相关科室计算,班主任部分由政教处核算。由总务处审核,校长审批,由报帐员到核算中心报帐发放。66、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执行,执行适用时间为2010年,2011年再完善。本方案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7、本方案由全体老师会议票决通过后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执行。瞿溪镇第三小学2010年2月23日附件1:瞿溪三小教师考勤奖惩制度;附件2:瞿溪镇第三小学教职工师德考核细则附件3:瞿溪三小教师教学常规评估表;附件4:瞿溪三小班主任工作量化细则;附件5:瞿溪三小教科研成果、指导师奖量化细则。7附1瞿溪三小教师考勤奖惩制度为严肃学校工作纪律,维护学校和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有序,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创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一、签到1、学校实行坐班制,教师每日按时签到三次,签到时间规定为:8:30之前,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