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教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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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教学案江苏省建湖高级中学秦建妹一、课标与教学要求㈠课程标准内容目标:运用生活中的事例,说明事物自身“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理解矛盾分析方法的普遍意义。提示与建议:“祸福相倚”与“得失转化”的有关事例,揭示了对立统一关系。用“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法讨论生活中的实例,并说明其普遍意义。撰文:《矛盾论》读后感。㈡教学目标1、知识目标◇识记:(1)矛盾的含义(2)矛盾同一性、斗争性的含义(3)矛盾普遍性、特殊性的含义◇理解(1)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的关系(2)矛盾普遍性原理(3)矛盾特殊性是区别不同事物、区分事物发展不同阶段的根据(4)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运用⑴联系实例,分析矛盾含义和矛盾普遍性含义,理解世界是矛盾的世界,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⑵联系生活实例,分析矛盾特殊性含义及方法论意义⑶列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具体事例,分析说明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2、能力目标(1)通过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含义的学习,提高比较分析能力(2)学会用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分析问题,以提高辩证分析问题的能力(3)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4)提高全面的、一分为二的分析问题的能力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2(1)引导学生逐步学会用对立同一的观点看问题。不回避矛盾,敢于直面矛盾的存在,勇于承认和揭露矛盾。(2)坚定“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信仰。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依据。二、教材梳理㈠知识结构矛盾的含义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同一性的含义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斗争性的含义同一性与斗争性的关系含义矛盾的普遍性方法论含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的特殊性表现方法论相互联结矛盾普遍性和关系特殊性的关系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方法论㈡知识要点1、矛盾的含义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着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矛盾就是反映事物内部对立和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2、矛盾的同一性、斗争性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⑴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和趋势。它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双方相互依赖,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即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⑵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属性。它体现着对立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⑶同一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没有斗争性,就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贯通,事物就不能存在和发展;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没有同一性,就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3没有矛盾统一体的存在,事物同样不能存在和发展。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3、矛盾普遍性原理及方法论要求⑴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不包含矛盾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即事事有矛盾;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每一事物从产生到灭亡都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⑵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前提。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事物,我们都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4、矛盾特殊性原理及其表现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它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这些不同的矛盾构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二是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上有不同的矛盾,这些不同的矛盾形成了事物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三是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5、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⑴矛盾的普通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世界上的事物无论怎样特殊,它总是和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不包含普遍性的事物是没有的。⑵由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在一定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是特殊性。反之,在一定场合是特殊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是普遍性。6、矛盾普遍性和特殊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要求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依据。从中国国情出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个不断实践的过程,是一个以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为指导,努力探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特殊规律的过程,它体现了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个性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㈢重点难点1、正确理解矛盾概念矛盾含义既是本课的重点,又是本课的难点。要突破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什么叫矛盾及“对立”与“统一”的区别与联系;其次也要了解“既对立又统一”的这种关系存在的场所。“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做矛盾”。对这一含义的把握应注意以下几点:⑴“对立”与“统一”作为矛盾的基本属性,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二者的区别表现在:第一,“对立”是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分离的属性、趋4势;而“统一”是指矛盾双方互相依存、互相转化。第二,“对立”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而“统一”则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二者的联系表现在“对立”与“统一”始终不可分割:第一,统一离不开对立。无论是“依存”还是“转化”,都以对立面的存在为条件,是与对立面的“依存”,是向对立面的“转化”。第二,对立离不开统一。只是具有某种共同基础、相互依存的东西,才能呈现出“排斥”的倾向。“彻底分离”“毫不相干”的东西,是谈不上“排斥”的。⑵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存在于“事物自身”。这里我们必须明确两点:第一,“事物自身”表明矛盾具有客观性。这是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在矛盾问题的区别所在。第二,“事物自身”既指事物内部这种关系,又指事物之间这种关系。2、正确理解矛盾的普遍性对于这一知识点的突破,首先要分析矛盾普遍性的条件性;其次要明确矛盾不仅存在于人们已认识的领域,还大量存在于未知领域之中;最后,要认识到不管人们是否觉察到,矛盾都普遍存在。理解矛盾的普遍性,应注意三点:(1)不能把“普遍性”理解为每一事物同周围其他各种事物之间都有矛盾。“事事有矛盾”,是说每一事物内部都包含着矛盾,而不是说每一事物同所有事物之间都存在矛盾。两个毫不相干的事物未处于统一体中,就不构成现实的矛盾。只有在一定条件下,它们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才构成矛盾关系。如鸡蛋和石头,一般情况下并不构成矛盾,假如石头把鸡蛋打破了,两者才能成为矛盾双方,构成矛盾关系。(2)人们尚未认识,还不能对具体矛盾作出科学解释的事物,并不等于矛盾就不存在了。无论是自然界还是社会领域,限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发展水平,人们至今认识不清的矛盾或者根本未认识的矛盾,都大量地存在着。这就需要人类不断地进行探索和研究。(3)人们不易觉察的矛盾,不等于就不存在。一般说来,处于动态中的较为激化的矛盾,人们往往易于觉察,而事物处于相对静止时的矛盾或处于缓和状态中的矛盾,需要通过思维才能认识和把握。例如:人在熟睡时有没有矛盾?高山、大厦年复一年巍然屹立,有没有矛盾?如此等等。3、矛盾的特殊性这是本课的重点之一,突破这一问题,首先明确矛盾特殊性的含义;其次分析矛盾特殊性的表现;最后了解矛盾特殊性的地位。(1)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2)矛盾特殊性表现在:①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②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③事物矛盾的双方也各有其特点。(3)矛盾特殊性是世界上诸种事物之以所以千差万别的内在原因,构成了这个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本质。4、矛盾特殊性的三个表现形式与矛盾普遍性两层含义的关系这是本课的疑点之一,要掌握这个问题;首先从含义和要求去看二者的区别;其5次从“时间”和“空间”上看二者的内在联系。(1)二者的区别是:①二者含义不同(略)。②二者要求不同。矛盾的普遍性要求坚持两点论、两分法,反对一点论;矛盾的特殊性要求坚持具体问题分析,反对“一刀切”、“一风吹”。(2)二者有着内在联系。①从空间上看,“矛盾的普遍性”是说事事有矛盾,即每一事物内部都包含着矛盾;而每一事物矛盾的特点却不同,且每一事物的内部矛盾双方的地位作用也不相同,这分别是矛盾特殊性的第一、三个表现。②从时间上看,“矛盾普遍性”是说时时有矛盾,而每一事物的矛盾自始至终的特点会不一样,即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特点不同,这是矛盾特殊性第二个表现。所以,矛盾特殊性的表现形式与矛盾普遍性的两层含义分别对应的。5、正确理解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辨证关系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辨证关系既是一个重点也是一个难点。把普遍性与特殊性联结起来,有助于整体上把握矛盾分析法之间的内在联系。把握这一原理的关键是要理解二者是怎样联结的。(1)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的含义。普遍性即共性,是指同类事物共同具有的状态、属性和变化发展的规律。特殊性即个性,是指同类事物中各个事物所具有的,在状态、属性和变化发展规律方面的不同特点。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的关系。(2)准确把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这是挖掘这一哲学道理的关键。首先,要弄清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是怎样相互联结的。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寓于”即“存在于”“包含于”的意思。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其意是指任何“个别”都包含着“一般”,任何“共性”都存在于“个性”之中。千万注意,不能认为一般包含个别、共性包含个性,因为共性撇开了事物的具体特点,只是概括、抽象了共同点、共同本质。导致这样的错误往往是对普遍性(共性)与特殊性(个性)的含义理解不够,混同于“多数”与“少数”的关系,或者“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另一方面,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再特殊的事物,总是与它同类的事物有某种共同点,总是具有同类事物的一般规律。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是没有的。其次,我们要弄清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是怎样相互转化的。这里有两种情况,从空间上看,在一定范围是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范围内则变为特殊性的东西,反之亦然;从时间上看,在一定阶段上是普遍性的东西,反之亦然。两者的区分是相对的,它们在一定条件下的相互转化,是由客观世界范围的极其广大和事物发展的无限性决定的。(3)掌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是我们学习、了解这一哲理的目的所在。第一,有助于我们掌握“由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认识秩序。第二,有助于我们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第三,有助于我们理解与把握马列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6、消除在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上的两个认识误区6有的同学在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认识上易陷入这样两个误区:一是把普遍性与特殊性理解为“多数”与“少数”的关系;二是把二者的关系理解为“整体”与“部分”的关系。(1)不要把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误解为“多数”和“少数”的关系。如认为“张三”这一特殊性只是一个人,而“人”这一普遍性,既包括了张三、李四,也包括了伊凡、汤姆,包括了古今中外所有的人,从而得出“普遍性包括特殊性,特殊性存在于普遍性之中”的错误结论。(2)不要将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误解为“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如把金属当成“整体”,而把金、银、铜、铁……当成“部分”,因而认为“特殊性存在于普遍性之中”,这一错误结论。三、问题探究1、孔子带他的弟子瞻仰鲁桓公宗庙,在案桌上发现一只形状古怪的酒壶。孔子问守庙人:“这是什么酒器?”守庙人回答:“是君王放在座右作为铭志用的酒壶。”“啊,我知道它的用处了!”孔子回头对弟子们说,“快取清水来,灌进这口酒壶里。”弟子舀来一大瓢清水,徐徐注入酒壶,大家都屏息静气地看着。只见水注入不多时,壶身开始倾斜了;接着当水达到壶腰时,酒壶却又重新立得端端正正的;再继续灌,水刚满到壶口,酒壶就砰的一声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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