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三大战略选择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由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中国政府提出银行业的开放时间表而显得极为紧迫。鉴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序选择是“先农村,后城市;先企业,后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整体战略规划在二十多年的改革历程中,并未得到清晰的描绘――细枝末节的具体改革每天都在国有商业银行中进行,却不曾显现出明确的战略目标或战略走势。这当然不是改革路径选择的错误,中国经济改革的巨大成功,表明如此的改革演进具有它充分的合理性,说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滞后”更多地是表现出一种着急的情绪,而不是对既有改革顺序选择的否定。实际上,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在前些年来看,也难以明确其改革的战略目标或走势,瓜不熟蒂何落之?不少银行口号式的“改革战略定位”展现的,细想下来,是我们当今这个世界几近找不到经验支持的理想模式,其精神鼓励的作用大大高于改革筹划的意义。现在情况不同,历史让我们到了一个必须审时度势地来看待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战略选择的时刻,从大处着眼来分析局势,酌定战略,除陈布新,并具体化到改革的措施之中,已刻不容缓。一、在产权与税收之间的战略选择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第一大战略选择,定位于“产权与税收”之间的选择,表面上看是令人费解的,它意味着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出资方”国家主体(由一届一届政府来代表),要在拥有商业银行的产权与获得源自于商业银行的税收量方面有取有舍。那么,商业银行的产权与商业银行带来的税收两者之间难道具有某种对立性,从而必须做出两之择一的决策?从时下的格局来看,国有商业银行产权与提供的税收量之间,确实存在着现实的对立性。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工、农、中、建”,尽管从账面上看,近年盈利者多,也向国家上交了数量不少的营业税和所得税,但作为国家独资的银行,一方面,资本金严重不足,资本充足率较低,远未达到国际同行的标准;另一方面,不良资产的状况仍然令人担忧,除建设银行之外,其余三家国有银行按五级分类计算的不良率都在20%之上(建设银行2002年3月底公布的不良率为18.14%),各家银行总计超过万亿元的不良资产最终的损失部分,还必须由国家来承担。因此,将近年国家从国有商业银行得到的税收总量,与国有商业银行达到国际最低标准的资本充足率目标所要求补充的资本金量,加上承担不良资产损失的量进行比较,税收的量比例很小,实际就是“负税收”。换言之,如果不考虑历史形成的原因,仅仅从近些年来看,国家拥有并经营几大国有商业银行,实际在经济方面是很不合算的:商业银行带来的收益远远不能弥补它们对国家投入的现实需要和潜在需要。这里的潜台词是,国家是不是可以考虑舍弃国有商业银行大部分产权甚至于全部产权。如果放弃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中国银行业会是什么景象?2001年年底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一份中国银行业开放的时间表,已经将来自于国外银行竞争的业务范围与时间、区域等,清晰地展示在国有商业银行的面前。前不久,南京爱立信将在国内银行的信贷业务转至美国花旗银行的“倒戈”事件,表明国外银行开始在国有商业银行垄断久矣的“馅饼”上下刀,并预计会切分得七零八落。国外银行进入中国版图对中国银行业的巨大冲击已见端倪。在这里,我们试作一个极端的设想,从现在开始,国外银行大举进入中国版图,由于国有商业银行体制变革迟滞或困难等原因,国有商业银行的大量优秀人才全部流入国外银行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竞争乏力骤然出局,或是苟延残喘却不得不退居末席,并逐渐地萎缩成为历史的陈迹,中国银行业的天下为外国银行所完全占领,结果会如何呢?从直接经济计算来看,问题并不见得多么严重,相反还可能很“合算”。国外银行在形成对国有商业银行冲击的同时,也使得中国政府取得税收的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外银行成为了一支极为重要的纳税队伍。鉴于大量国外银行的进入,特别是国际化水平较高的国外银行的进入,将大大提升了中国银行业市场化的水平,那些本来就是为了利润最大化而来的国外银行,其经济效益就会很好,至少也不会弱于国有商业银行现行的经济收益水平,它们交纳给中国政府的税收量,将必定随着它们经营规模的增大及收益的增加,大大多于几大国有商业银行“垄断”时的税收收入。而且,在中国版图上的国外银行分支机构,根本不需要中国政府投入任何资源,政府取得的税收是“净收益”,与国有商业银行那种名实不符的税收量相比,要真实可靠得多。因此,作为国家主体代表的政府,如果从税收量上考虑,从对国有商业银行投入和不良资产损失负担巨大上考虑,放弃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是经济“合算”的,它也便于在税收实实在在“净增加”的格局下,逐步解决国有商业银行历史沉积下来的经济损失包袱。所谓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产权与税收”之间的选择战略,在这里就凸现了出来:选择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就必须承担“负税收”的重负;选择“净税收”,就必须考虑放弃或至少相当部分地放弃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让国外的银行成为中国银行业市场的主角。以放弃国有商业银行大部分或全部产权来赢得“净税收”,是不是一种真正经济合理的选择?如果是,我们可以对国有商业银行采取“达尔文式”的适者生存的策略,任其在竞争中走向终结;如果不是,我们则要对国有商业银行大加改造和重组,保有足够份额的产权,增强其生存的能力。这个问题需要我们从简单直接的经济效益计算中走出来,在一个更大的空间中进行分析和讨论。让全世界学者、官员甚至于百姓争论不休的“经济全球化”正在以强大的力量席卷世界的各个角落。不论是认定全球化会带来“双赢”或“多赢”的观点,还是指出全球化不过是发达国家的“阴谋”看法,所有的言论都是出自于言论者背后民族国家利益考虑的。这一点本身就表明,经济全球化并没有消灭民族国家的经济利益,更不可能融合各民族国家的经济利益为共同利益,跨国公司规模的增大和国际金融市场的发达,以及国际间协调组织(如世界贸易组织等)的强大,只是意味着民族国家的各种利益在经济全球化中,更为强烈、独立和具体。发达国家自身经济利益的一种明显表面化的事实就是,大力发展本国的跨国公司,将国别的金融市场国际化,并极力在国际组织中形成充分代表自己利益的力量。这个世界并不见“大同”的趋势,却只见利益的激烈纷争。这说明,一个国家拥有足够“自己的”跨国公司,其中包括“自己的”银行,具有经济全球化中民族国家“根本利益”所在的性质,具有从长期来看的利益性质,产权的全面让渡当然是不可取的,牺牲全部产权来取得某种一般或是短期的利益,就更是愚不可及的了。因此,一个国家关于商业银行的产权,在现实的情况下将其作为某种可见利益(如税收量)的代价全部抛出去,决不是明智的选择,它意味着这个国家经济根本利益、长期利益的丧失。在“产权与税收”的战略选择中,根本利益和长期利益,远比一般利益和短期利益重要。应当说,一个民族国家为了根本利益和长期利益,应当保有“自己的”银行,却并不一定非要有“国有的”银行。在当今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国有”性质的银行几乎不存在,那些“私有”或“民有”的商业银行其实都有着明确的民族国家归属的规定性,美国花旗银行是“美国的”,德国商业银行是“德国的”,尽管它们都没有国有资本的背景。从这一点讲,在中国实行市场经济制度后,保有“自己的”的银行是非常必要的,但是不是一定要保有“国有的”商业银行,则可以有不同的选择。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国有的专业银行转向商业银行后,占住了整个银行业市场的最大份额,中国中小商业银行的发展还只有很短的历史,2000年在中国银行业的总资产规模中,这些银行的资产份额只有7%左右。从其发展走势来看,它们会有一个较好的发展前景,但近期要达到相当的资产规模超过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量,那是不可能的。这样,“国有的”银行就有必要在历史的基础之上,通过向市场经济制度要求的体制转化,承担起中国“自己的”银行的历史使命,保有中国民族国家自己必须具有的商业银行产权份额。需要指出的是,说商业银行产权的相当份额是涉及到一个民族国家的根本利益和长期利益,不应当全部或大部分地放弃,核心之处就在于产权关系是一种稳定的经济关系,尽管其带来利益的前景具有不确定性,其本身归属的明确性质就决定了一个国家基本的利益所在,有它就有未来收益的可能。在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时下的收益情况在好转,历史包袱解决的力度在加大,前景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持续而看好,丢弃产权而取得时下某种量的税收,从长期看并不一定值。这就现实地告诉我们,就是一般地计算经济利益的账,亦不能轻易地放弃国有商业银行的全部产权。经验告诉我们,纯粹“国有的”商业银行运行效率存在着问题,它源自于国有产权清晰之下产权主体的空白,在纯粹“国有的”格局下,它是不可能“有解”的。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就是通过产权的多元化来改造国有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提高运行效率。同时,短期利益也是不能够简单忽略的,它毕竟是商业银行发展的重要方面,也是现实国家税收所急需的。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并非不能够让渡一部分给国内的“民间资本”和某种份额给外国资本,以利于根本利益与一般利益,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的有机结合。因此,在“产权与税收”之间的战略选择中,基本的原则是国家对商业银行产权的绝对保有,但股份制改造国有商业银行势在必行,在国家对商业银行绝对控股的前提下,实现产权结构上的多元化。当时机成熟时,“国有的”资本也可能战略考虑地增大对国内资本的让渡,使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到商业银行界内业,更好地提高“我们的”商业银行运行的效率。到那时,中国的大商业银行虽然非“国有”或非“国有控股”却是“自已的”,它们仍然归属于我们这个民族国家。从市场经济的发展前景看,中国的大商业银行在“国有”或“国有控股”大旗之下的历史会有较长的时期,但不会永远如此。二、在大银行和中小银行之间的选择关于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是整体上市还是分拆上市选择的问题,争论之势一直不弱。从战略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可以归结为,中国还要不要有“自己的”大商业银行――整体上市是保有“自己的”大商业银行的选择,分拆上市则意味着中国不再有,或者说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可能再有资产总量规模足够大的商业银行,中小商业银行成为中国“自己的”银行的主体。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资产规模较大的银行都有一定的数量,这是一个自然演进而来的过程,我们只需要查阅一下发达市场国家的银行历史即可证实。在美国,1920年美国商业银行(主要指州银行和国民银行)的数量为28000家左右,1930年为23000家,1990年只剩下了12000家,据CSBS(ConferenceofStateBankSupervisors)统计2001年州银行和国民银行数量为8313家。尽管美国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大衰退之后实行了存款保险制度,支持了中小银行的生存和发展,但历史以其无情的力量,灭掉了大量的中小银行,大型的银行则保持着较好的发展势头,不少美国大型银行还通过合并等方式,将银行的资产的规模越做越大,资产总量在3000亿美元之上的美国银行目前就有6家。日本的银行长期以来就以资产规模巨大称雄于世,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前期,世界十大银行中日本银行占到七至八席左右。由于严重的坏账包袱,银行资产规模的巨大并没有转化为可观的收益,而是更多地体现为了信贷的风险,日本的大银行倍受坏账的折磨,并在很大程度上拖累了日本整个经济运行。但令人思考的是,日本人并没有通过分拆小资产规模大的银行来面对坏账问题,而是以更大的合并,造就银行的“航空母舰”以对付日益严重的银行难题。目前,日本已经形成了四大银行集团,最大的瑞穗集团资产总量高达14000亿美元,三井住友银行总资产为9600亿美元,三菱东京银行8350亿美元,UFJ控股金融集团(由三和、东海和东洋信托银行合并而成)为8200亿美元。看看欧洲不少的商业银行,亦在将合并形成大资产规模的商业银行作为重要的银行生存和发展的方式来运用。从历史和现实的经验上看,资产规模大的银行,具有某种内在的抗风险、较高效率和效益取得的力量,特别是有对所在国金融甚至于经济稳定的力量。基于历史的自然演进过程,我们应当承认各国对于较大资产规模银行选择在“经济上”是理性的,保有一定资产规模之上的大商业银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