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药“毒”的含义及其历史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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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药“毒”的含义及其历史演变摘要历代医籍对中药毒的认识主要包括三种含义:一是药与毒同义;二是毒为药之偏性;三是指药物的毒副作用。医家对药物毒性的认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临床实践的积累而逐渐加深,不断完善归纳起来的,明确毒的不同涵义,才能在研究有毒中药的安全应用时不失方向。关键词中药毒性;含义;历史演变《神农本草经》收载365种药物,按其作用功效,分为上、中、下三品,“上药一百二十种为君,主养命以应天,无毒,多服、久服不伤人。欲轻身益气,不老延年者,本上经。中药一百二十种为臣,主养性以应人,无毒、有毒,斟酌其宜,欲遏病补虚赢者,本中经。下药一百二十五种为佐使,主治病以应地,多毒,不可久服。欲除寒热邪气,破积聚愈疾者,本下经。”其三品分类的依据之一,就是无毒、有毒和多毒。但其对药物可能伤害人体的毒性认识尚浅,仅在个别药物条下记载了中毒症状,如莨菪“多食令人狂走”,麻贲“多食令人见鬼狂走”,苦瓠“下水,令人吐”等。因此,《神农本草经》中药性有毒、无毒并非专指毒的为害有无,而是泛指药性的强弱、刚柔、急缓。因此本文就中药“毒”的含义及其历史演变进行阐述与归纳。1中药毒性的内涵1.1古代对中药毒性的认识1.1.1药物与毒药同义在上古时期,毒与药的涵义相通,常将“毒药”作为药饵的统称。《周礼·天官》有“医师掌握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的记载。《素问·藏气法时论》王冰注:“辟邪安正,惟毒乃能。以其能然,故谓其毒药也。”如传说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淮南子》。虽然这仅是传说中药物发现的起源,但从中我们可对古人们对毒与药关系的认识略见一二,药多有毒害,区别于食,故渭之毒。1.1.2“毒”指药物的偏性“毒性”是中药性能的重要标志之一,凡药均有偏性,“毒性”即药物的效用,“毒药”即为治病中药的总称。张介宾于《类经》中明确指出:“药以治病。以毒为能。所谓毒者.因气味之偏也。盖气味之偏,药饵之属也,所以祛人之邪气”。也即是说,毒是指药物所具有的偏性,是药物所以能“补偏救弊”,治疗疾病的物质基础。1.1.3“毒”指药物的毒副作用狭义的毒性,即是指药物对机体的损害性。凡有毒的中药,大都性质强烈,对人体有毒性或副作用,安全剂量小,用之不当,或药量稍有超过常量,即可对人体产生危害。1.2近代对中药毒性的认识近代医药学家运用化学方法,从中药中提取分离出有毒成分,科学地揭示了“毒”的本质,为确定药物有无毒性提供了可靠的依据。认为含有毒性成分的中药,对人体有损害作用。如细辛含有毒的挥发油,其中黄樟醚的毒性较大,为致癌物质,故细辛为有毒之品。马钱子含有大量番木鳖碱,即士的宁,故有大毒。砒霜含有砷,有剧毒。中药是多成分的天然药物,有的中药既含有毒成分,又含与之拮抗的成分,因此在整体上并不一定显示出毒性。如人参既含有溶血作用的人参皂甙B、C,又含有抗溶血作用的人参皂甙A,因此人参并不表现出溶血作用。有的中药还含有糖类、维生素C、某些蛋白质、胶质等物质,能不同程度地缓解有毒成分。还有不少中药在常量下不表现出毒性,但超剂量应用时,则对机体表现出损害性。如甘草经蜜炙后常量服用,可补中益气。若大量久服,则可导致腹胀、高血压、水肿等毒副反应。反之,对“有毒”或有“大毒”的中药,只要适量合理应用,则能避免、减轻或消除毒性,起到治疗沉疴、去除痼疾的作用。例如乌头有大毒,在常量、先煎、久煎等合理应用条件下,可散寒逐湿止痛;巴豆有大毒,在常量、去油、用霜等合理应用条件下,能消积、导滞、通肠。1.3现代对中药毒性的认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对毒性本质的认识逐步加深。现代医学认为,所谓毒药是指对机体发生化学或物理作用,因损害机体,引起功能障碍、疾病、甚至死亡的物质。毒性是药物对机体所产生的严重不良影响及损害,是用以反映药物安全性的一种性能。毒性反应会造成脏腑组织损伤,引起功能障碍。使机体发生病理变化,甚至死亡。毒性的现代概念包括急性毒性、亚急性毒性、慢性毒性和特殊毒性,如致癌、致突变、致畸胎、成瘾等。2毒的历史演变毒的涵义早期的相关记载可见于《易·噬嗑》:“六三:噬腊肉,遇毒。”孔颖达疏:“毒者,苦恶之物。”让人感到“苦恶”的物品称为毒”,而本义为有毒之草,可见“毒”的基本义是对人体有较强刺激和有害之物的总称,而以毒草为主。其后,随着医疗实践活动的继续发展,药物的种类也逐渐扩大,人们慢慢地认识到:除了药性竣烈,对人有一定刺激作用的“毒药”可以治病外,许多药性柔和之品也可用以除疾。如《本经》记载:“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热、温、凉四气,及有毒、无毒。”这里的“有毒”是相对于“无毒”而言,有毒、无毒都属于“药”之中,毒”显然已经不是泛指一切药物,而是药中的一部分。随着医疗实践的进一步发展,人们逐渐发现,有些药物在产生医疗作用的同时,也可伤害肌体,出现不同程度的毒副反应,诸如“令人吐”、“令人狂乱”、烂人肠”,甚至“杀人”等毒害作用。认识到有毒或大毒药物“皆能变乱,于人为害,亦能杀人”。人们为了掌握药物性能以及用药的安全,遂干本草的具体药物条目下注明有毒或无毒。至此,中药的数量仍在不断扩大,药”的词义范围也日益增广,类别遍及动物、植物、矿物,包容草木虫鱼、米谷果菜等等,而毒”的词义范围,因概念的日渐明晰而相对缩小,并成为对人体有损害作用的专称。正确对待中药毒性,既关系到中医药的生存问题,也关系到中医药的发展和继承问题。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对待中药毒性问题上和中药使用问题应遵守医方古训,现代中医应像古代中医那样认药、识药、熟悉并善于识别药物,要熟知药性,即知其常,还要了解它与其它药物配伍的变化,在用药配伍中体会古方的合理方面,并有所心得,有所发现,这样才能正确用药,善于用药。在中药毒性研究中,应充分考虑中医药运用的实际经验背景,加强对中药诸多调控要素及其与毒性关系的系统研究,特别是将目前着眼于复方中个别毒性成分的研究转向对中药性能与毒性、中药配伍与毒性、方药毒性与病证关系的研究上来,对于建立符合中医药特色的方药毒理认知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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