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工商银行“灵通快线”固定期限超短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四周滚动型)第4期一、产品结构产品名称“灵通快线”——固定期限超短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四周滚动型)产品代码LTGD0809目标客户经工商银行风险评估,评定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客户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滚动投资理财产品产品募集期2010年3月13日~2010年3月15日产品成立工商银行有权结束募集并宣布提前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工商银行将进行披露并调整相关日期。产品起始日2010年3月16日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具有一定的风险。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郑重提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工商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在发生最不利情况下(可能但并不一定发生),投资者可能无法取得收益,并可能面临损失本金的风险。请认真阅读本说明书第六部分风险揭示内容,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2投资周期2010年3月16日起每四周为一个周期(如下一投资周期起始日遇法定节假日,则按周顺延;本投资周期结束日相应顺延至下个投资周期起始日的前一日,本投资周期计息天数按实际持有天数计算)资金到账日每投资周期结束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开放期每一投资周期的起始日至结束日为开放期,客户可在开放期内进行下一周期投资预约,设置或取消自动再投资。预约生效日截至每一投资周期结束日的预约在下一投资周期生效理财资产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本理财产品要求有较好的流动性,通过对目前市场上相关投资品的短期收益进行综合测算,扣除工商银行理财销售手续、托管等费用约0.23%后,产品每投资周期到期后,客户预期可获得最高年化收益率约为i%,超过i%的部分作为工商银行的投资管理费。(i%为本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2010年4月13日i=1.9,此后i%的具体数值以工商银行最近一期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调整公告为准)销售手续费(年化)0.2%,按日计提托管费(年化)0.03%,按日计提购买起点金额5万元(追加认购金额为1千元的整数倍)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预期收益计算方法本周期收益=本期投资本金×本期年化收益率×本期实际持有期限/365税款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提前终止权产品存续期间任一投资周期内不接受客户提前赎回理财资金,工商银行有权根据第七条的约定行使提前终止权。其他说明工商银行根据存款利率和市场投资品收益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并至少于新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启用前一个投资周期公布。如遇节假日或市场重大变化,为充分保证理财产品持有人的利益,工商银行有权暂停客户购买产品和设置\取消自动再投资的行为,并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公布。客户可分次购买理财产品,分别签订协议书。购买和约定自动再投资与否为两种交易。客户在募集期和开放期内预约购买时,账户内相应的资金将被冻结,冻结期间支付活期利息,但所得利息不计入本金。如果在预约生效日客户账户不足额或账户不正常,工商银行则终止与该客户的理财业务。二、投资对象本产品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各类债券、信托融资项目(不含工商银行信贷资产和票据资产)、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以及其他货币资金市场投资工具。本产品拟投资的各类债券主体评级均达到AA级(含)以上;拟3投资的信托融资项目均比照我行自营业务的管理标准,严格经过我行审批流程审批和筛选,达到可投资标准,所涉及的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均为正常类,信托融资项目用款人比照我行评级标准均在A-级(含)以上。为满足流动性要求,本产品投资于高流动性、本金安全程度高的债券和存款等投资品的比例不低于30%。三、投资团队本期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工商银行,工商银行拥有专业化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金融市场投资经验,拥有银行间市场所有类型交易的交易资格。四、购买、自动再投资及收益分配客户可在募集期及开放期通过工商银行相关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进行预约购买、设置或取消自动再投资。客户设置自动再投资后,除客户主动取消自动再投资外,理财产品本金自动滚入下一投资周期。本开放期内客户购买或设置自动再投资的预约申请均于下一投资周期起始日实现,购买与设置自动再投资为两种交易,本投资周期是否兑付客户本金受最后一笔自动再投资预约的控制。如客户预约购买且未设定自动再投资,则本金于下一投资周期起始日购买下一期理财产品,并于下一投资周期到账日转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如客户选择自动再投资,则理财产品本金在下一投资周期起始日自动计入下期;如客户选择取消自动再投资功能,则本金在本投资周期到账日转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4本投资周期投资收益于到账日转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在扣除销售手续费和托管费后,理财资产运作超过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的部分作为工商银行的投资管理费。五、理财收益分析(一)持有到期的理财收益本理财产品要求有较好的流动性,通过对目前市场上相关投资品的短期收益进行综合测算,扣除工商银行理财销售手续、托管等费用约0.23%后,产品每投资周期到期后,客户预期可获得最高年化收益率约为1.9%,超过1.9%的部分作为工商银行的投资管理费。(1.9%为本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2010年4月13日i=1.9,此后i%的具体数值以工商银行最近一期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调整公告为准)以某客户投资10万元,i=1.9,仅投资一个周期为例,产品正常运作到期后,不再进行下一周期投资,扣除托管费和销售手续费后,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为1.9%,则客户本周期收益为:100000×1.9%×28/365=145.75(元)(二)最不利情况分析鉴于产品的合理设计、投资团队的尽职管理和有效运作,工商银行此类产品以往业绩表现良好,全部如期实现了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获得了满意的投资回报。但历史数据代表过去,仅供客户决策参考,最终收益要以到期实际实现收益为准。本产品为非本金保证浮动型理财产品,由于市场波动导致投资品5贬值或者投资品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使产品投资周期期满或产品终止时投资品出售收入有可能不足以支付客户预期收益,甚至不足以支付理财产品本金,届时理财资金将按照产品到期时的产品净值向客户进行分配。但在此种情形下,理财产品保留向发生信用风险的投资品发行主体进行追偿的法定权利,若这些权利在未来得以实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客户进行清偿。六、风险揭示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客户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客户投资本期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以下风险:(一)信用风险:由于本产品投资组合包括企业类债券、信托融资项目、货币市场基金等,客户可能面临企业类债券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的风险,信托融资项目借款人信用违约风险等情况。若出现上述情况,投资本金及收益可能遭受损失。(二)市场风险:本产品为非本金保证类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内在波动性,客户投资本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产品存续期间若人民银行提高相应存款利率,则客户将承担银行存款配置的机会成本。此外如用款人无法按照约定支付收益,则客户也面临一定收益波动风险。(三)流动性风险:本产品在每一投资周期到账日支付收益,划付取消自动再投资和未设置自动再投资的理财本金。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6(四)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理财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工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七、提前终止产品存续期间任一投资周期内不接受客户提前赎回理财资金。工商银行有权根据运行情况终止该产品,并至少于提前终止日前五个工作日通过相关营业网点及网上银行进行公告,银行需于提前终止日前告知客户。提前终止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提前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八、信息披露工商银行将在本行网站()和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披露。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工商银行有权至少提前一个投资周期通过工商银行网站()和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信息披露,对产品说明书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客户不同意补充或修改后的说明书的,可在补充或修改生效前赎回全部理财产品,终止与工商银行的委托理财关系。7九、特别提示理财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仅供客户参考,并不作为工商银行向客户支付理财收益的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工商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且不超过工商银行公布的本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工商银行将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组合,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本产品说明书作为理财协议的一部分,与理财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声明:客户承诺已经全面理解本说明书的全部条款,尤其是本说明书中的风险揭示条款,充分认识到投资本期理财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特此确认。客户签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