矸石山事故应急预案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王家寨煤矿矸石山是1994年投用,占地面积27.8市亩左右,山体高度近21米,山体主要成份井下矸石。1.1事故类型:矸石山崩塌、滑坡、大矸石流放、自燃及爆炸事故。1.1.1.矸石山崩塌、滑坡、大矸石流放事故:1.1.1.1地质原因,矸石山山体前端处在原河道上,(且河道周围有许多小井、泥坑)此地段地质松软,属淤积层,承载能力差,造成地表层下沉滑动。1.1.1.2.天气原因,暴雨降水量大,或天气寒冷山体结冰,天气转暖后解冻山体含水量增大,山体稳定性差造成滑坡。1.1.1.3.原煤手选矸石量大,粘结性差。1.1.1.4.地方农村拉运矸石造成矸石山基础缩小,坡度变大,稳定性差。1.1.1.5.矸石中存在大块矸石,翻矸后造成大矸石磙落。1.2.矸石山事故危害程度分析1.2.1.地方农村拉运矸石造成矸石山基础缩小,坡度变大,稳定性差,矸石山崩塌,造成矸石山南侧及西南侧民房倒塌伤人事故、危急山顶人员及设备安全。1.2.2.矸石山北侧坡度大,暴雨降水量大,或天气寒冷山体结冰,天气转暖后解冻山体含水量增大,山体稳定性差造成滑坡。堵塞河道,影响排水,造成淹农田、危急山顶人员及设备安全。1.2.3.由于地质原因,矸石山山体前端处在原河道上,(且河道周围有许多小井、泥坑)此地段地质松软,属淤积层,承载能力差,造成地表层下沉滑动。天气原因,暴雨降水量大,或天气寒冷山体结冰,天气转暖后解冻山体含水量增大,原煤手选矸石量大,粘结性差,山体稳定性差造成滑坡、地表推移。造成西南侧民房倒塌伤人事故、危急山顶人员及设备安全。1.2.4.矸石中存在大块矸石,翻矸后造成大矸石磙落。造成矸石山周围人员伤亡、损坏房屋物品。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2.1事故报告原则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及时向王家寨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2.2统一指挥原则根据指挥部总指挥的命令,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救援力量,落实责任,科学组织,保障抢险救援工作快速、有序进行。2.3救人优先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切实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2.4及时抢险原则2.4.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2.4.2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救。2.4.3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相关部门、救援机构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相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2.5妥善处理善后原则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要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对一”的包户安抚等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3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体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以矿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相关单位组成。指挥部下设九个小组:即现场指挥组、抢险救灾组、技术专家组、物资供应组、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信息发布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在统一指挥下,实行分口负责,各尽其责进行应急救援处理行动。3.2指挥机构及职责在发生生产事故时,成立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指挥部总指挥:矿长、党总支书记副总指挥:经营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总支副书记、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成员:掘进矿长、回采矿长、机电矿长、安监站站长、调度室主任、生产技术科长、机电科长、通风工区区长。3.2.1现场指挥组组长:机电矿长成员:机电科长、运转工区区长。具体职责:(1)负责指挥现场救援救治队伍;(2)组织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3)协助总指挥研究制定变更事故处理方案;3.2.2抢险救灾组组长:安全矿长成员:调度室主任、安监站长、运搬工区管理人员及当班人员具体职责:(1)指挥现场救护工作,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2)快速制定矿山救护队的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3)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救灾物资及伤员转送;(4)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3.2.3技术专家组组长:总工程师成员:生产技术科长、运搬工区区长具体职责:(1)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迅速制定抢救与救援方案、技术措施,报总指挥同意后实施;(2)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3)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4)审定事故原因分析报告,报总指挥阅批。3.2.4物资供应组组长:经营副总经理成员:机电科长、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物资供应部长、财务部长具体职责:(1)负责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2)筹集、调集应急救援供风、供电、给排水设备;(3)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3.2.5警戒保卫组组长:党总支副书记成员:治安保卫部长、党政办公室主任具体职责:(1)组织治安保卫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戒严和维持秩序,维护事故发生区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2)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3)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3.2.6医疗救护组组长:党总支书记成员:矿卫生室主任具体职责:(1)立即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2)组织医疗救治,负责制定医疗救护方案;(3)负责提出伤员临时救治、医疗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议;(4)负责将受伤人员从井下运送到地面。3.2.7信息发布组组长:党总支副书记成员:党政办公室主任具体职责:(1)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要按照指挥部提供的事故救援信息向社会公告事故发生性质和救援进展情况;(2)向上级政府部门、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汇报现场救援工作;(3)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3.2.8后勤保障组组长:工会主席成员:党政办公室主任、财务部长。具体职责:(1)负责组织拟订保障方案;(2)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供电、通讯畅通等工作。3.2.9善后处理组组长:党总支书记成员: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安监站长、工会主席、治安保卫部长、党政办公室主任。具体职责:(1)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理;(2)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接待、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3)承办指挥部党政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3.3有关人员及单位的职责3.3.1矿长: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及其他人员的协助下,批准预案的启动与终止,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3.3.2生产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需的人员,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材料设备,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3.3.3机电矿长:是所属管辖内处理机电事故应急的全权指挥者。在机电科长及有关部门协助下,制定事故的处置计划。3.3.4总工程师: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3.3.5机电科长:是现场处理机电事故应急的指挥者。在机电专业各部门及有关部门协助下,现场处理事故。3.3.6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在不妨碍事故单位有效工作的原则下,参加抢救事故应急的指挥工作,并根据需要从矿所属单位调动人员、设备和器材等物资。3.3.7安全矿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应急措施及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3.3.8调度室:及时准确的上报事故情况,传达总指挥命令;召集有关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和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负责提供事故报告,事故单位有关资料、图纸;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灾难情况和现场采取的救护措施;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按指挥部命令通知灾区人员撤离;整理抢险救援命令,做好详细应急处置记录,及时掌握抢险事故现场进展情况和救援情况;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用应急救援物资、救护队伍、设备和有关专家;按总指挥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负责起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3.3.9机电科:协助机电矿长负责事故现场处置,并准备必要的图纸、资料,完成其有关任务。提供灾区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防范措施;负责起草事故原因分析报告;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3.3.10运转工区: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设备运行,根据入井人员领取的矿灯、自救器编号和安监站提供的打卡记录,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3.3.11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物资供应部长、党政办公室主任、财务部长。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负责材料准备、计划到位情况的落实,外协单位协调,外来救助人员安置情况,保障资金投入及时。保障事故抢救物资的供应,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3.3.13治安保卫部长、卫生室主任。负责现场安全保卫工作,伤病员的及时救助。3.3.14调度室电讯组:确保指挥部门与各地点电话畅通,并在较短时间内将电话延至距事故点最近的地点,以便调度室同现场随时取得联系,确保井上下通讯畅通。3.3.15党政办公室: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及时向总指挥报告事故信息,传达总指挥关于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接收上级部门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立即呈报总指挥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保证事故抢救需要的车辆;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3.3.16安监站: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信息;按总指挥指示,组织工会等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调查报告;参与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资料,重要事项必须向总指挥请示;负责现场安全措施的督办落实;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3.3.17矿卫生室: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时刻做好应急救援救治工作,接警后迅速组建现场救治医疗队伍,3分钟之内派出救护队伍;筹集调集应急救援救治急救药品等,及时提供救护所需物品;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4预防与预警4.1危险源监控(1)提升装置运行时出现异常、保护失灵等(2)副井绞车主电机电流异常(3)钢丝绳断丝数量短时期内加剧(4)组合罐道变形,井壁变形(5)井底杂物超高4.2预警行动当事故突发后,绞车司机、信号工立即向工区、机电科、矿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及时报告新泰市煤炭局领导,新泰市煤炭局领导根据事故的情况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5信息报告程序5.1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报警系统为声光报警5.2确定现场报警方式(电话、信号等)报警方式为直通电话、座机及手机联系5.3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电话机电科电话606660956096调度室电话096099上运转工区电话6067下运转工区电话6068运搬工区电话6064必要时,由总指挥下达指令,请求上级协调增援。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值班电话:7222956鲁中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值班电话:0531-85697639传真电话:0531-85687638泰安市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值班(传真)电话:6991585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0531—85686222,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办公室0531—85685581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现场人员向矿工区值班、调度室、机运部电话汇报,如人员困在罐笼中,应等候救援,采取小灵通联系和敲打罐笼的方法进行报警求援。6应急处置6.1响应分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二十四小时无法恢复正常提升的矿井灾害,超出本矿应急处置能力,立即向新泰市煤炭局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