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井下)水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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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井下)水灾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水灾是煤矿五大灾害之一,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毁。为了预防水灾事故发生,并能够对事故做出及时、迅速、适当的反映,最大程度的减少伤害、损失、降低水灾危害程度,预防事故的发生以及事故进一步的扩大,减轻或消除对环境的污染,特制定水灾应急预案。1.2编制依据本应急预案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煤矿建管处矿井重大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编制。本预案为**煤矿应急预案体系中针对矿井井下水灾的专项应急预案1.3应急预案体系**煤矿应急预案体系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矿井井下水灾应急预案(本案)1.4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矿井下水灾事故预防和事故后的应急处置。1.5应急工作原则煤矿事故救援应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煤矿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生产矿井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会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协同应对,将日常管理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1.5.1主动报告灾情原则。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通讯系统,矿内外、井上下和主要作业地点通讯必须畅通。一旦发生水灾事故时,作业地点的负责人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简要说明发生水灾的位置,发生事故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调度室必须立即通知当日值班处领导、处长、常务副处长、安全副处长、生产副处长、机电副处长、相关生产业务部室负责人同时向公司调度室汇报。1.5.2快速反应原则。接到事故通知后,处长、常务副处长、安全副处长、生产副处长、机电副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矿山救护队要迅速赶赴事故现场。1.5.3迅速抢险原则。指挥部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快速准确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等有关部门要争分夺秒地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拖延时间。1.5.4突出重点原则。首先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同时,要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的扩大和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1.5.5主动配合原则。各部门不仅要完成各自所承担的任务,而且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提高抢险救灾工作的整体效能,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要有全局观念,局部必须服从整体。1.5.6处领导负责原则。为避免各自为政,延误时间,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处长担任。所有人力、物力、财力都要绝对服从指挥部的指挥,对执行命令不力的,指挥部有权做出处理。事后,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查办2、矿井水灾事故的危险性分析2.1单位概况**井田位于沁水煤田,地处太行山脉中段西侧,山西省上党盆地西部,行政区划隶属于山西省某市市某县县的南陈镇、大堡头镇和常张镇。矿井工业场地位于某县县南**东100m处,距某市市约30km,距某县县城2.5km。长晋二级公路和长晋高速公路从本区东部经过,井田东部约10km处有南北通过的太焦铁路,交通便利。井田南北走向长10.1~13.7km,东西倾斜宽8.0km,井田总面积95.3km2。井田北部边界为二岗山断层,南部与晋煤集团赵庄矿井相邻,西部为人为边界,为矿井后备区,东部与下霍井田、霍尔辛赫井田相邻。矿井开拓方式为立井开拓,现为在建矿井,设计一期为3.00Mt/a,设计总规模为5.00Mt/a。**井田3#煤层顶板影响范围内的岩性主要为泥岩、砂质泥岩、粉砂岩、细砂岩及中砂岩。直接顶板为泥质岩,局部为粉砂岩及砂岩,厚0~7.45m。厚度稳定性差,结构松软,吸水易软化,强度较低。砂质泥岩自然抗压强度为16.0~24.6MPa,粉砂岩自然抗压强度为12.8~33.6MPa。老顶为砂岩,厚0~20.10m,岩相变化大,不规则裂隙发育,见有方解石脉及泥质物充填现象。细砂岩自然抗压强度为27.0~55.6MPa,中砂岩自然抗压强度为52.0~60.9MPa。3#煤层直接底板为泥质岩石,泥岩、砂质泥岩,局部为粉砂质泥岩及粉砂岩,厚0~2.45m。泥岩自然抗压强度为6.3~10.8MPa,粉砂质泥岩自然抗压强度为13.8MPa,砂质泥岩自然抗压强度为18.0MPa,粉砂岩自然抗压强度为11.8MPa。基底为灰色中厚~厚层状细粒砂岩,厚0.45~7.50m。岩相变化大,为半坚硬~坚硬岩石。细粒砂岩自然抗压强度为23.1~.6MPa。本井田位于太行山中段西侧的上党盆地西部,区内最高点位于中部的尧庙山上,标高+1061.7m,最低点位于西尧村北漳河河床,标高为927.6m,相对高差134.1m。区内地形总趋势中部高东西部低,为低山丘陵地带。工业广场地势平坦,标高为+936.3m。漳河为区内主要河流,由西向东横穿本井田西北角,河床宽50-200m,深度0.50~1.00m。据历年观测资料记载:其最大流速为0.17m/s,最大流量为489m3/s,最大含砂量为172kg/m3。井田属海河水系。年平均蒸发量为1406.5mm;年降雨量为340.29~832.9mm,平均5mm,降水多集中在7、8、9三个月。**煤矿为新建矿井,周围未有小窑开采,地面河滩未有出现下沉塌陷现象,地表水现未有与井下巷道沟通。**煤矿可采煤层为3#煤层,3#煤层主要受顶板砂岩裂隙含水层影响,正常情况下,一般不会影响对**煤矿目前开拓,但由于地质构造等影响,将造成局部地段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化。因此水文地质条件为中等类型。本矿奥灰水静水位标高为+676m左右,而开采水平为+370米,属承压开拓区域。陷落柱、断层等导水通道分布井田范围,由于目前技术手段的限制,无法避免开拓工程在施工中直接揭露陷落柱、断层等导水构造。并且对断层、陷落柱滞后突水问题没有研究,奥灰水通过导水构造涌入矿井造成事故的可能性存在。矿井现有主井临时污水排水仓、副井临时污水排水仓、中央风井临时排水仓共3个临时水仓,经主井井筒和副井井筒两趟管路对矿建时圹井涌水进行排放。2.2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2.2.1矿井水灾危险源根据我矿的实际及水文地质条件看A地表水;B顶板水;C奥灰水。以上为我矿防治水方面的重要危险源。2.2.2风险分析**煤矿为新建矿,夏季地表洪水也易从主、副、风井筒灌入井下,造成淹井事故;由于目前技术手段的限制,无法避免开拓工程施工中直接揭露陷落柱、断层等导水构造,造成正在开拓的巷道容易与煤层顶底板各种天然水体导通,导致井下空间充水,而发生事故。根据事故性质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将水灾事故分为:特别重大水灾:淹没矿井,造成矿毁人亡,经济损失巨大。重大水灾:轻则淹没工区,重则淹没矿井,造成矿毁人亡,经济损失巨大。较大水灾:轻则淹没开拓、掘进工作面,重则淹没工区,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巨大。一般水灾:可能造成开拓、掘进工作面局部水灾,影响生产。3、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体系(见附件一)3.2指挥机构及职责3.2.1水灾抢险救灾指挥部及职责总指挥:处长副总指挥:常务副处长各分管副处长成员单位:地测部、调度室、安全部、总工办、工程部、机电部、监控部通风部、抽采部、处长办公室、生产服务部、生活服务部、保卫部、行政事务部、车管办、网络信息部、中煤五建一处和中煤一建三十一处。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处长、常务副处长和其他分管处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处长是负责处置事故的指挥者。在处长未到之前,由值班处长负责指挥。各有关人员在处理灾害事故中的任务和职责:(1)处长:是处置事故的指挥者,在矿常务副处长和机电处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2)矿常务副处长:是处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处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3)各分管副处长:根据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4)地测部要及时查明水灾发生的地点、性质、水的来源、来水量等,为救灾提供可靠依据。(5)矿调度室负责保持与相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的联系。在发生水灾事故后,发挥其指挥协调职能,并做好记录。(6)安全部负责查清水灾地区撤退上井人员以及没有上井的人员名单并汇报抢险救灾指挥部,并负责抢险救灾时,出入井人员的管理及监督。(7)总工办、工程部任务:按照处长命令负责协调井下施工队组方面的工作,协助处长进行抢救、撤人和灾害处理。(8)生产服务部、机电部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及时提供救灾所需物资、设备和配件,并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9)通风部、抽采部:按照处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为实现自然通风及恢复主通风机运转做好技术指导工作,重视主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有害气体的监测监控并执行与通风瓦斯、安全监控等有关的其它措施。(10)保卫部负责治安保卫,维护矿区的正常秩序,严格监护爆炸物品,特别要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非救灾人员逗留和围观。(11)处长办公室、车管办、行政事务部、生活服务部负责做好联系医院,处理好受伤人员的急救工作,做好伤员转运和住院期间的治疗工作,以及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理、家属的安置、救灾所需非生产性物资的保障及社会稳定工作。(12)中煤五建一处和中煤一建三十一处负责打钻、排水管路的安装、排水等工作。(13)网络信息部、监控部负责井上下通信网络的畅通,及时按指挥部要求架设井上下通信系统。(14)井下各施工队队长、班组长:负责按应急抢险指挥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人数,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随时接受处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在撤退前当班第一责任者负责将动力、主副风机馈电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关闭供水阀门。3.2.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矿井水灾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矿井调度室,主任由处长兼任或由处长授权常务副处长兼任,副主任由各相关分管副处长担任,成员由常务副处长及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矿井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灾难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2)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3)调动矿井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井应急救援资源。(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井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井医疗救护工作。(5)调用矿井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6)矿井事故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7)完成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3.2.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救护队组成,主要负责指挥井下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各种安全生产事故。设以下专业小组:(1)抢险救灾组:由矿山救护队和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紧急调集的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施现场抢险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2)技术专家组:由与煤矿有关的技术专家和矿技术负责人组成。主要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3)物资供应组:主要保证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4)警戒保卫组:主要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及交通秩序维持等工作。(5)医疗救护组: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6)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车辆调度及后勤保障等工作。(7)善后处理组: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和补偿等善后处理事宜。4、预防与预警4.1危险源监控及预防4.1.1编制水灾应急预案,切实做到措施得力、方案周密、行之有效。4.1.2按照矿井实际情况编制矿井防治水计划,做好水文地质观测与矿井地质工作,做到计划内容齐全,措施得当。4.1.3井下采掘工程必须坚持有“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探放水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井下探水必须制定安全措施。4.1.4有计划地将威胁性水源全部或部分地疏放掉。4.1.5利用水闸墙、水闸门和防水煤柱等物体,临时或永久地截住涌水,将采掘区与水源隔离,使某一地点突水不致危及其它地区,减轻水患威胁。4.1.6配备足够防洪防汛的人力、物力、财力,防汛期间,矿井要有设专人值班。4.1.7配备完好的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制定排水系统的设备和管路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