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集团公司文件潞矿机安通调字[2012]738号关于下发《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井主要通风机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所属各矿:为加强矿井主要通风设备安全管理,确保主要通风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依据《煤矿安全规程》(2011版)、《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矿山安全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井主要通风机安全管理办法》,望各单位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井主要通风机安全管理办法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主题词:主要通风机安全管理办法通知抄送: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潞安集团公司机械动力处2012年7月10日印发校对:王克智共印80份存档3份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井主要通风机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矿井主要通风机是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设备,为加强矿井主要通风机安全管理,确保主要通风机安全、可靠运行,依据《煤矿安全规程》(2011版)、《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矿山安全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井主要通风机安全管理办法”(简称“本办法”)。第二条矿井主要通风机是指担负整个矿井、矿井的一翼或一定区域的通风装置,主要包括有:主要通风机、风机的供(配)电设备、润滑装置、控制与监测、调节风门、防爆门(盖)和风道观察孔等。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生产矿井、技改矿井的地面主要通风机。基本建设矿井建井期间所用临时主要通风机参照本办法执行。二基础管理第四条主要通风机房必须张挂的相关制度及图表,矿设备管理部门及运行队将相关管理制度装订成册:1、操作规程。2、交接班制度。3、设备维修保养制度。4、巡回检查制度。5、岗位责任制。6、设备包机制度。7、干部上岗检查制度。8、要害场所管理制度。9、消防管理制度。10、反风操作系统图。11、供电系统图。12、巡回检查路线图表。13、设备主要技术特征表。电气控制原理图册应在机房内存档。第五条矿设备管理部门和运行队必须建立有主要通风机管理档案,包括以下内容:矿设备管理部门建立的档案有:1、主要通风机说明书。2、主要通风机安装图。3、设备技术特征。4、机房的设备供电系统图5、电气控制原理图。6、技术测定与探伤报告。7、事故记录。8、风机切换记录。9、改造及大修记录。10、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预案。11、事故分析追查责任制。运行队建立的档案有:1、主要通风机说明书。2、主要通风机安装图。3、设备技术特征。4、电气控制原理图。5、技术测定与探伤报告。6、改造及大修记录。7、风机切换记录。8、事故记录。9、运行日志。10、干部上岗检查记录。11、操作工交接班记录。12、要害场所登记记录。13、检查维修记录。14、巡回检查记录。15、事故分析追查责任制。其中,7~14应在机房内存放当月记录。第六条新安装及技术改造后的主要通风设施,必须及时修订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并补充完善相关档案管理资料。三主要通风机及安全保护设施的要求第七条主要通风机的各部分,包括主要通风机、风门及其启动设备、防爆门(盖)、供电系统、电动机、控制设备和监测装备以及各种保护设施,必须齐全完整,安全可靠。第八条主要通风机:1、2008年及以后安装的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2、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装有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其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基本建设期间回风井有提升设备时,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15%;抽出式通风的矿井必须有专用回风井。3、必须保证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4、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1套作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开动。新建的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安装3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5、对旋式矿用主要通风机必须进行钢结构房封闭。6、对旋式主要通风机,叶轮直径为2.4m及以上,应有自动行走机构。7、采用变频控制的主要通风机,在30Hz~50Hz运行区段内,不得有共振点。8、严禁采用局部通风机或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9、在建井期间形成矿井全压通风系统后,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临时主要通风机。严禁在同一回风井安装不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10、主要通风机装置效率长期低于50%应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换。第九条供电系统及安全保护1、矿井主要通风机供电电源应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或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能担负全部负荷。正常情况下,供电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2、矿井主要通风机配电设备应具有完善的保护装置;给高压电动机供电的馈电柜应装有避雷装置。3、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准确可靠的在线监测装置,监测内容包括:电压、电流、功率、转速(频率)、功率因数、风量、静压(全压)、风机效率、轴承温度、电动机定子温度、风机振动等。第十条控制及变频1、新建或改造的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实现变频控制,变频器与主要通风机电动机实现一拖一方式,具备自动切换、自动调整风量的功能。2、采用变频拖动的主要通风机停机过程必须实现变频电气制动,风机正常切换及反风操作停机过程时间不得大于2min;四象限变频器容量不得小于单台电动机的装机功率,非四象限变频器容量不得小于单台电动机的装机功率130%。3、变频器必须能够保证在30Hz~50Hz长期运行,其谐波污染不得超过“GB/T1454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5543-2008《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24337-200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间谐波》、GB/T12326-2008《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等标准要求。4、变频器室内温度应保持在5℃~40℃。5、同一风井两台主要通风机采用变频拖动运行方式见表一。高瓦斯矿井同一风井三台主要通风机采用变频拖动运行方式见表二。严禁采用变频器故障后的工频旁路运行。6、矿井主要通风机控制必须实现主要通风机房配电室的高、低压出线柜、变频器、主要通风机切换柜、调节风门、润滑泵站的远程、就地控制功能,逐步实现主要通风机正常状态的一键切换、一键反风操作及故障状态的自动切换功能。远程(操作台)控制设备发生故障不得影响主要通风机及附属装置正常运行。7、采用变频拖动的主要通风机,其接地系统必须满足建筑避雷、电源接地、控制接地分别设置的要求。表一同一风井两台主要通风机采用变频拖动运行方式运行方式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供电回路12122121变频器(对旋风机变频组)1(11.12)2(21.22)2(21.22)1(11.12)1(11.12)2(21.22)2(21.22)1(11.12)主要通风机12212112表二同一风井三台主要通风机采用变频拖动运行方式运行方式一二三四五六供电回路111222变频器(对旋风机变频组)1(11.12)2(21.22)3(31.32)1(11.12)2(21.22)3(31.32)主要通风机123123第十一条风门及其启动设备1、主要通风机和回风井之间应有一定长度的连接风道,必须有用于隔断主要通风机与回(进)风井风流的主调节风门。2、新建和改造条件具备的主要通风机,应在连接风道间安设两道调节风门,两道风门之间应安设测试调节风门(测试孔),测试调节风门(测试孔)到风机的直线段长度不得小于叶轮直径的7倍,静压测点到测试调节风门(测试孔)的距离为叶轮直径的5倍处。对旋式主要通风机可以利用测试风筒代替测试风道,测试风筒长度不得小于叶轮直径的7倍。3选用可控性好的机械电动控制调节风门,确保调节风门在2min内完成开(关)过程。4、风道调节风门开启、关闭限位开关必须实现双线制,到位信号由风门直接触发,反馈信号接入主要通风机切换的控制程序,后台机显示屏具有风门到位状况显示。5、风道调节风门必须可靠密封,杜绝漏风及冬季结冰现象。6、探索、推广矿井通风系统不停风的主要通风机切换与风门调节工艺。第十二条、防爆门(盖)1、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进)风井口必须安装防爆门(盖)。2、防爆门(盖)和出(进)风井口必须封闭严密,漏风率不得大于2%。3、防爆门(盖)四周应加装配重,以便在主要通风机因故停机时防爆门(盖)能自动开起,形成自然通风。4、防爆门(盖)四周应安装反风时用于压紧防爆门(盖)的压紧装置,以便保证矿井反风时要求。5、推广新型防爆门(盖),以便矿井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后防爆门(盖)10min内复位。第十三条、电动机(稀油润滑站)1、对旋式矿用主要通风机电动机必须选用风机专用(YBF)电动机,并具有防爆合格证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2、采用变频控制的矿用主要通风机必须采用具有强迫冷却方式的防爆变频电动机。3、电动机预埋的轴承测温元件、定子绕组测温元件不得少于2组(一用一备),测温范围为-50℃~200℃。4、电动机应设置有防凝露的加热装置。5、推广电动机、主要通风机轴承的稀油强迫润滑方式。新建或改造的对旋式主要通风机(含基本建设临时主要通风机),装机功率≥355kW或电动机机座号≥450的电动机轴承润滑必须选用稀油强迫润滑。采用脂润滑的轴承除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注油外,还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清洗换油。稀油润滑泵站必须有自动加热、自动冷却装置,润滑泵站油温控制在20℃~55℃区间。6、不论采用何种润滑方式,每半年必须对润滑油(脂)进行铁谱分析和油脂化验。第十四条、矿井反风1、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2、淘汰“利用反风道及备用风机为反风道”的反风方式。第十五条、备品配件1、同等规格型号的矿井主要通风机应至少有一套备用轮毂(轮毂、叶片及紧固件)和轴承组件。2、同等规格型号的对旋式主要通风机应备用一套电动机。3、备品配件必须妥善保管,完好齐全,保证故障发生后能够及时对损坏部件进行更换,尽快恢复主通风设备性能。四、使用操作与维护保养第十六条每一主要通风机房每班至少配有正、副两名操作工,并遵守下列规定:1、依据《矿山安全法》的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新操作工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并有不少于一个月的上岗前专业技术脱产培训,考试合格后由矿主管部门颁发临时合格证,见习一年后考核合格方可持证上岗。2、持临时合格证的操作工及实习操作工不得单独操作。3、操作工每年必须有不少于15天的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新建及技术改造后的设备投运前,必须及时对原有操作、维修和管理人员进行不少于10天的工作原理、控制技术、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培训。4、操作工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操作规程、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做到三懂四会:懂操作规程、懂设备性能、懂设备原理,会操作、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5、主要通风机及设施各环节的运行和维护都必须责任到人,机电维修工执行包机、巡回检查维护制度,并做好记录。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现场无法处理的问题迅速向有关部门汇报。6、操作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应每小时将主要通风机的运转情况记入运转日志薄内,若发现异常,立即向运行队队部上报。操作工不得擅自调整主要通风机运行工况及各种保护。7、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如温升过高、振动超限、声音异常等情况时,当班操作工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切换到备用风机,同时向运行队上报,运行队将故障及切换情况上报矿调度、矿设备管理部门。主通风系统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矿设备管理部门、调度室必须在30min内向公司设备主管部门、总调度室分别汇报。8、每季度应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1次矿井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对不具备反风条件的矿井,应在每年10月底前由矿行文上报公司待批。9、矿井反风必须编制反风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方可进行。审批后的反风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上报至公司设备主管部门。10、若矿井通风系统为多回风井,反风时应在总指挥发布反风命令后,在调度室的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