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技术管理规程1南京栖霞山锌阳矿业有限公司采掘技术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一般规定(一)、本标准是根据《有色金属矿山生产技术规程》、《有色金属矿山采场技术管理规定》、《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79)和我矿实际情况,在收集整理我公司历年实践所执行的采掘技术管理有关规程的基础上而制订的。(二)、采掘技术管理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采掘生产。(三)、遵循“采掘并举、掘进先行”的技术方针,贯彻执行“贫富、大小、难易、远近”兼采的技术政策,坚持合理的开采顺序,坚持质量第一。第二条、技术管理职能(一)、本公司成立以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为主、生产技术、总调度室主要领导参加的采掘技术管理领导小组,对采掘技术管理负全面检查、监督、指导和协调的责任。(二)、采掘工区设采掘充填职能人员,处理采掘充生产技术工作,在主管生产技术副主任的领导下,成立以贫损和采场生产能力为中心的技术管理领导小组,对采掘生产的技术管理负检查、监督、服务和指导的责任。(三)、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栖霞山项目部(以下简称温州通业栖霞山项目部)由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等3~5人组织成立本单位技术管理小组,对本单位的生产工艺、技术规格质量、贫化损失、采场生产能力等负全面管理责任。(四)、采掘工区、温州通业栖霞山项目部由主管生产技术副主任(副经理)主持每月组织一次技术管理检查评比;公司生产技术部会同总调度、采掘工区、温州通业栖霞山项目部在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主持下,每季度召开一次总结分析会。第二章采场技术管理第三条、总则(一)、采场是矿山组织生产的基本单元。采场技术管理是矿山技术管理的基础。(二)、矿山采矿工作应以采场为单元组织生产,实行强化开采,推广先进经验,采用实用的新技术,认真执行有关安全规程和技术操作规程。(三)、采场设计和施工,必须达到矿山设计的开采回采率和采矿贫化率。第四条、采场单体设计(一)、采场单体设计应根据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的地质、资料(包括矿体地质、水位地质、工程地质等文字说明和图件)进行。采场单体设计的地质储量要求达到B级。对于提供设计用的地质资料,需经地质测量专业主管技术人员审核。如不能满足设计需要,设计人员可要求补充生产探矿,或结合采矿设计,补充生产探矿工程。(二)、采场单体设计应在本中段采场总体设计的基础上进行,要照顾上、下、左、右相临采场的关系及回采顺序。矿柱回采设计为采场单体设计的一部分,应和矿房设计同时进行。采掘技术管理规程2(三)、采场单体设计基础资料包括:中段实测地质平面图(1/200),相关地质剖面图(1/200)。采场单体设计基础图纸要求:1、标图名、坐标、标高、比例尺。2、标明矿岩界线、矿岩符号、主要断层和矿体上下盘产状。(四)、采场单体设计原则:采矿方法选择的依据,采场结构及参数的确定,采场工程布置,施工顺序及进度要求,落矿、出矿和充填,顶板管理,通风及安全措施,降低矿石损失、贫化的措施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五)、采场单体设计的图纸内容包括:矿房和矿柱的总体布置图(三视图、关键部位的局部大样图等),采准、切割工程布置图,主要巷道断面图,支护结构图,工程量表等。(六)、采场单体设计的技术经济指标内容包括:地质矿量、地质品位、采矿量、出矿量及采矿品位、矿石损失率、贫化率、采准切割量、采矿工效采场生产能力、主要材料消耗和作业成本。(七)、采场单体设计由锌阳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组织讨论,会审签名。采场施工前,由生产技术部门技术人员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八)、采场单体设计应由总工程师(或相当职务者)组织有关部门和生产施工单位进行会审,施工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时,须由原设计部门修改设计,重大设计修改按原审批程序批准。第五条、采场分层设计(一)、采场分层设计的基础资料由地质测量专业提供。分层设计基础资料包括:已结束分层充填实测平面图。若分层矿体形态变化很大,应加纵(横)剖面图。(二)、分层设计基础资料图纸要求:1、标明图名、层次、坐标、比例尺。2、标明实测或预测的地质界线、矿岩符号、主要断层和矿体上下盘边界的产状;分层矿石、废石面积。3、标明采场和临近采场的人行井、溜矿井、充填井的实际位置。4、有测图和制图日期,有测图者和制图者,图名并经地质与测量负责人审核签名。上述图纸,平阳队应于分层充填结束、地测验收后三天内向生产技术部提交,一式二份。(三)、分层设计文字说明内容要求:1、回采顺序、矿岩分采分出程序、废石留场堆放要求。2、分层回采高度、设计采矿量(矿石与废石)、残矿回收量、矿柱矿量。3、凿岩爆破参数。4、按采场生产能力要求,根据设计计算的出矿量和充填量,确定完成本分层采充循环中各工序的计划作业天数。5、充填要求:充填类别、充填面标高、胶结面质量。6、安全措施和其它注意事项,通过断层和矿岩结构复杂顶板的安全措施,溜矿井、人行井的顶板保护等。第六条、采矿工艺管理(一)、采场采准工程施工,必须按会审的采场单体设计图纸和作业计划进行,由地测人员现场划线定点后施工。采掘技术管理规程3(二)、切割拉底:1、切割:严格按照批准后的切割工程设计进行施工,当矿体发生变化时,平阳队有关地测人员应及时通知生产技术部,以便增减切割巷长度。未完成切割工程前不得转入拉底。2、拉底:严格按照批准后的拉底工程设计进行施工,拉底层高度严格控制在2.0-2.5m,原则上由下盘向上盘推进。拉底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采场正常回采。3、采准切割工程验收:采准切割工程按设计施工和验收,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必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后,方可予以验收。4、采场回采⑴采场回采前必须坚持先切割找边、完成拉底工程并验收合格后才能继续向上回采;回采中发现的支脉必须同时回采。⑵回采工作必须实行“强采、强出、强充”的原则,确保采场生产能力实现管理计划。⑶回采分层高度:分层充填法采场分层回采高度一般为2.5-3.0米,在个别矿岩结构复杂的采场,分层回采高度要严格控制在2.0米以下。采场顶板均要求平整并略呈拱型。⑷回采工作要按地测标志和分层设计要求进行,矿岩分采分出,间柱和点柱保持垂直,矿岩分采分出,废石留场,贫化和损失指标达到分层设计要求。⑸水平分层充填采矿法采场中,根据采场矿石耙运距离安排溜矿井的位置和数量,原则上设计顺路人行井、溜矿井各两个,采用厚度为8-10mm钢板连续满焊架高而成,直径φ1.6m;充填井设计为一个,断面规格1.6×1.6m2。要求在采矿过程中对人行井、溜矿井严加保护,保持溜矿井中有存矿不放空。⑹采场出矿①禁止将充填料及留场废石耙入出矿井内。②采场应保持溜矿井格筛完好,控制采场大块。③裸爆处理卡斗大块时,应严格控制一次炸药量,且炸药尽量远离振动放矿机台面,以防破坏台板,必要时应采用浅孔爆破。④凿岩与电耙出矿、顶板处理不得同时进行。⑤采场每分层底板上的矿石应辅以人工搬运清理,采场内不得留有20cm×20cm×20cm以上大块矿石。⑥采场分层出矿结束应及时通知技术部门,必须经技术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架设钢模进行充填。⒌矿柱回采:采场设计间柱与点柱作为永久损失,顶柱按正常顺序回采,但必须考虑上中段水平的相应位置的采场布置和相关工程,顶柱预计回采率70%。底柱回采则在下一中段采场顶柱回采结束并完全接顶后进行,设计采用进路法回采底柱,故而要求采场胶结假底,按现行充填系统能力,采用浓度65%左右的全尾砂水泥砂浆(灰砂比1:4)进行胶结充填,假底胶结厚度暂定为3.0米,回采率预计为40%。今后,充填系统改造完成后,全尾砂充填能力和浓度会有较大提高,届时,对有关矿柱回采的参数另行调整。第七条、采场验收规定为了确保生产(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矿山采掘技术政策,正确处理施工进度、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关系,充分合理地回收矿产资源,根据《有色金属矿山生产技术规程》,特制定本采场验收规定。(一)、验收办法采掘技术管理规程41、采场验收应根据经审批的工程设计(采场单体设计及分层回采设计)和作业计划,按采场投产前、生产过程中和采场回采结束三个阶段进行验收。2、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做好准备,提前两天向技术部门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递交验收申请时应报送有关技术资料。3、采场投产前及采场回采结束,由锌阳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参加验收。4、采场生产过程中的验收指采场每分层回采结束、分层充填结束后的验收。分层回采结束、分层充填结束的验收需较准确测出充填面的平均标高,测量方法由锌阳公司技术部门确定。生产过程中验收由技术部门组织施工单位及采掘工区、安全环保部、调度室有关人员进行。5、每次验收后,参检部门的验收人员需要在验收报表上签署意见并署名。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验收:⑴、无设计或无计划而施工的。⑵、施工工程达不到设计要求的。⑶、已通知停止施工,仍继续施工的工程。(二)、验收标准1、采场采准切割工程以南京栖霞山锌阳矿业有限公司颁发的《井巷工程验收规定》进行验收。2、经审批的采场设计。3、1990年6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颁发的《有色金属矿山生产技术规程》有关内容。4、《南京栖霞山锌阳矿业有限公司采场技术管理规定》、《南京栖霞山锌阳矿业有限公司采场损失贫化管理补充规定》。5、验收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第八条、采场与中段回采终结报告(一)、采场回采终结报告采场回采终结,包括顶底回采都完成后,必须由公司负责生产技术的副总经理以上的领导主持负责,进行该采场的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生产技术部门在一个月内编写完成该采场回采终结报告。(二)、中段回采终结报告中段回采终结后,必须由公司总经理主持负责,进行该中段的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生产技术部门在一个月内编写完成该采场回采终结报告。第三章井巷工程技术管理第九条、一般规定井巷工程划分:按用途与施工工序将井巷工程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与分项工程。(一)、单位工程是指具有独立用途的工程。如竖井、斜井、天(溜)井、平巷(运输巷、探矿巷、联络巷)、硐室(卷扬房、水泵房、变配电室、炸药库、矿仓、水仓等)工程及永久辅轨工程等。(二)、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按工序划分,如一条运输巷道掘进单位工程,包括掘进、支护和水沟(含掘砌两个工序)分部工程。(三)、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一部分。为了便于及时考核工程质量,规定把每月实际验收工程量作为分项工程。采掘技术管理规程5第十条、井巷工程施工管理(一)、一般规定1、井巷工程施工必须有设计,有计划安排,并按施工验收标准施工。施工中因情况变化需修改设计时,由设计部门负责修改设计。2、生产技术部要经常掌握施工进度,并对工程质量负责监督、检查。3、施工单位在井巷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工程质量负责,直线巷道掘进每30米设置一组方向点,15~20米设置巷道腰线。4、井巷作业地点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作面必须无浮石,支护可靠;(2)、工作面空气中粉尘和有害物质的允许浓度、空气温度以及作业点的噪声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要求,并须有良好的照明;(3)、井下各主要巷道的交岔道口必须设置路标,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4)、工程中所用的材料和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标准,并有出厂合格证。无合格证时应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材料如需代换,需经原设计单位修改。(5)、工程中遇岩石破碎地段,一般由施工单位自行支护处理后继续施工;在主要开拓巷道、大硐室的经安全、生产、总调度等部门现场研究并经处理好后再行施工。(6)、采用爆破方法贯通巷道时,由生产技术部测量专业提出准确图纸。当两个互相贯通的工作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15米时,只许从一个工作面掘进贯通,并应在双方通向工作面的安全地点派出爆破警戒。工作面爆破危及相邻井巷安全时,必须测量其准确位置,并在相邻井巷设置警戒。(7)、主要巷道和硐室施工,宜采用光面爆破。(8)、施工中应降低损失,如掘进过程中遇到矿脉时,应立即报请生产技术部门确认,副产矿石应与废石分别装出,不得矿岩混装混出。(二)、平巷(硐)施工1、平巷(硐)施工一般应一次成巷。2、永久支护和掘进工作面间的距离应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