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女性就业弱势状况原因及决解途径[摘要]就业是女性获得发展的重要方式,近年来女性就业中的非平等性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女性就业弱势不仅大大影响妇女群体的整体素质及其可持续发展,而且必将制约整个社会文明的发展。本文将浅谈一下了女性就业弱势状况及原因,并对其解决途径进行了探讨。关键词:女性、就业弱势一、女性就业弱势状况及原因建国初期毛泽东同志就指出“中国妇女是一种伟大的人力资源”、“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妇女能顶半边天”曾经成为一个时期的流行口号,我国妇女地位不断得到提高。目前,在理论和法律上男女就业机会是平等的,但现实生活中,尤其在当今社会转型时期,女性就业困难重重,歧视女性、侵犯女性权益的现象仍然存在。(一)、女性就业弱势状况近年来,我国就业市场上女性就业弱势现象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即性人口就业率较低、下岗失业比重大和职业报酬差距大。据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全国人口中,男性为67309万人,,占总人口的51.53%女性为63319万人,,占总人口的48.47%。而城镇就业人口中女性就业比重仅占总就业人数的37.8%,明显低于男性就业率,且低于女性的自然人口比。在失业率方面,全国实际失业人口中女性的失业率普遍高于男性失业率。2003年男性失业者下岗的占37.7%,女性失业者中下岗的占42.1%。另外,我国政府一贯主张男.女同工同酬,反对歧视女性,但是现实生活中男女同工不同酬的要同工同酬象却仍然普遍存在。根据我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资料,在一些务业的一线中,女性收入占男性收入的53%左右,而在管理和技术行业中,该比例为74%左右。此外,大多数女性从事的都是低收入、低层次的工作,在工作晋升的机遇等方面也远落后于男性。以上现象说明女性就业方面明显处于弱势,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上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视。(二)、导致女性就业弱势的主要因素1、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上个世纪中期已倡导男女平等,但到21世纪的今天,传统的男尊女卑观念仍然根深蒂固,诸如“男主外,女主内”、“男人养家,女人治家”、“男人的事业在社会,女人的事业在家庭”等等封建传统思想仍占主导地位,对社会分工产生极为深刻的影响:家庭主妇是女性的主要角色,工作只是她们家庭角色的延伸。在这种文化背景下,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仅扮演一个次要角色,她们在承担“全职太太”家庭责任的基础上却增加了一份社会责任;社会上则形成了:丈夫是家庭经济支柱,妻子参加工作是临时对家庭经济进行补贴等价值观念,雇主们便理所当然地把女性当成了辅助劳动力和廉价劳动力。在就业问题突出的形势下,这些长期处于统治地位的传统男性文化对人们头脑的禁锢,对女性就业产生更为突出的影响:男人往往把家务劳动都留给女主人,而多数女性(有些受过高等教育)甘愿沦为家庭主妇,成为“成功男人背后的成功女人”。在我国,特别是在农村,由于传统的“重男轻女”的思想,人们更愿意子儿子身上进行教育投资,他们将受教育的机会给男性而不是女性,其结果导致女性的受教育程度总体上不如男性,从而降低了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上的整体竞争力。目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科技含量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却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而后者对就业者的基本要求是受过高等教育。由于女性受教育水平低于男性,使得女性获得技能的机会少于男性,因而女性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就业比较困难。2、企业单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企业追求的是成本的最小化和利润的最大化。在社会生产中女性承担着人类自身再生产的社会责任。一般来讲,女性就业生涯中,存在着一个就业低谷期即生育期。由于国家劳动方法明确规定“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能用任何理由辞退”等等。这些政策无疑大大提高了企业的成本,也即提高了女性的就业成本。而男性则无需面对这些问题。所以,相比之下,每一个用人单位都会倾向于“择男舍女”,以获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虽然国家主张男女平等,反对雇佣方面存在性别歧视,但即使很多企业这样做了,也不会遭到什么惩罚。所以企业在招聘和录用人才时,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想承担因为女性生育问题等给企业所带来的而外成本,就拒绝使用女性。3、女性自身意识局限现代女性既要参加社会劳动,又要担负生育教养子女的责任及绝大多数家务劳动,但社会对女性的家庭角色的期待大大高于其社会角色的期待,女性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社会对女性的这种家庭角色的强调,在一定程度帮助塑造了性别刻板印象即女性属于家庭。人们总希望女性扮演好家庭角色,而不注她是否就业;家庭生活是否美满成为衡量女性成的一个标准。双重角色和不公正的社会评价,使得性劳累不堪、困惑不已;不少女性把其职业当作谋生手段,工作起来了无兴趣;女性失业不断增加更使们感到前程黯淡,因而一旦可以不工作,便马上放、退却到家庭领地。这种状况,对于尚未真正学会靠自己力量寻求两性平等,尚未学会在残酷的市中应付挫折、面对危机,尚未认识到自身潜在值、缺乏勇气的女性来说,确实是一个美丽的缺陷。相当多女性自觉不自觉地成为丈夫的附属品,把当贤妻良母放在第一位,选择简单、灵活、重复性工作,并且更容易接受低报酬工资。许多资料显示:多数女性把自己工作放在丈夫工作和孩子升学就业之后。女性自身意识的种种局限,使其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弱势成为必然。4、就业市场严重供大于求是我国性别歧视产生的主要原因在我国,人力资源极度丰富,造成就业的供给远大于需求,性别歧视偏好型的雇主可以轻易地雇佣到他所想要的男性劳动者,因而女性要想获得工作,只有在低于男性的薪酬的情况下才能得到。雇主歧视的存在使得女性的就业率低于男性,并且在工资报酬上也少于男性。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因素,例如:我国生产力虽然有了巨大的发展,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农村地区,科技水平还非常落后,大部分还是依靠体力,对人的生理条件要求比较大。由于女性比较纤弱,不适宜从事重体力劳动较纤弱,不能在高空、野外、井下、冷水等环境下作业,也不宜从事化学等工业的生产。因此,当前不够发达的社会生产力,使得女性必然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弱势。二,改善女性就业弱势的思路与途径当前我国女性的就业弱势问题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因为它不仅关系到占人口一半的女性就业问题,而且还关系到我国的社会主义方向———最终实现男女平等的问题。现代文明要求女性走向社会、做事业的强者,女性的社会地位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因而有必要且必须尽快在现实条件下解决女性就业弱势。这是一项艰巨的工程,任重而道远,目前须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加强执法和监督力度,维护社会公平与公正目前我国之所以不能有效地制止就业性别歧视行为,与执法和监督力度不强有关。对此,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加强劳动监察机构建设,设立性别平等委员会,使其成为一个处理就业性别歧视的专门机构,切实发挥劳动监察部门在维护妇女平等就业权方面的作用。(二)、对女性就业实行法律上的保障以对市场经济带来的弊端采取积极的措施予以限制。就当前存在的女性就业弱势问题而言,政府可以通过制定保障女性就业的相关法律,以法律手段规定各行业或企业接受女性就业的比例,将女性的就业弱势限定在一定的程度。在这一问题上我们可以借鉴挪威、瑞典、希腊等国的作法,,即通过立法对女性从业者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在税收上予以一定的优惠,从而鼓励企业吸纳女性就业。(三)、促进家务劳动的社会化家务劳动占去女性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这是女性在就业市场中竞争不过男性的一个重要原因。各国的实践证明,解决这一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是促进家务劳动社会化。在这方面,我国政府是可以大有作为的。当前,各级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发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化的家庭服务,使女性从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使其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为企业创造价值,以提高其在就业上的竞争力。(四)、提高女性受教育的程度我国女性之所以在与男性进行就业竞争时处于不利地位,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从整体上讲她们受教育的机会和程度都低于男性。因此,政府应该采取包括法律措施在内的多种措施改变女性受教育的机会和程度低于男性的状况,切实保障女性享有与男性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就当前而言,政府应投入一定的人力和财力对下岗或失业的女性进行多层次的技能培训,提高其受教育的程度,以便使她们重新进入就业市场。(五)、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为女性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女性就业还与社会产业结构有密切联系。一般说来,从女性自身的特点来看,大多数女性更适合在第三产业就业。目前我国的三大产业的比重不平衡,第三产业发展还不充分,这也使女性就业受到了限制。因此,政府应在发展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发展包括商业、旅游、金融在内的第三产业,为女性提供更多的适合她们的岗位,提高女性就业的数量和层次。对于适合女性就业的职业可适当限制男性就业比率,如国家机关招收公务员时,可出台相应政策,适当提高女性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