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船闸安全管理工作江苏省淮安船闸管理所薛森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实现科学发展,必须首先实现安全发展。我国历来重视安全生产,许多党和国家领导人都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过重要指示:●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如果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或稍加忽视后一方面,那是错误的。——1952年毛泽东主席对劳动部《三年来劳动保护工作总结与今后方针任务》的批示●安全生产是主要的,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1959年6月6日,周恩来总理在视察河北省井陉煤矿工作时指出●加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不仅有利于促进与保护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人民生活富裕幸福,有利于国家繁荣昌盛,而且由于人是生产力中最重要的因素,因而保护人的安全也是保护生产力。——邓小平此后,安全生产也是生产力的观点成为全党、全国人民的共识。●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1996年5月12日江泽民为上海市防火安全委员会题词●要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高度重视和集中精力抓安全生产,坚决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2002年5月7日晚上,中国北方航空公司一架由北京飞往大连的客机,在大连机场附近海面坠毁。朱镕基5月8日下午主持召开国务院第58次常务扩大会议上强调●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关注安全,关爱生命,进一步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胡锦涛同志于2006年3月27日下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胡锦涛●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一刻都不能放松。——2008年“4·28”胶济铁路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温家宝同志在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时要求●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习近平2013年6月6日针对全国多个地区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情况作重要批示●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不能踩的“红线”。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汲取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教训,筑牢科学管理的安全防线。——李克强总理2013年12月6日对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之际的批示◆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大体可以归纳为3次变化,即:“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1949~1983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1984~2004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005年至今)。1、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原劳动部部长李立三根据毛主席的批示,提出了“安全与生产要同时搞好”的指导思想。后来,时任国家计委主任的贾拓夫把安全生产方针这6个字丰富为“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1952年12月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上,明确了“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安全生产统一的方针。1978年12月实行改革开放后,我国曾提出“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方针。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1984年,主管安全生产的劳动人事部在呈报给国务院成立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报告中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安全生产方针写进了报告,并得到国务院的正式认可。事实上,“安全第一”这个词最早是美国钢铁公司凯里董事长提出来的。1906年,凯里从长期接连不断的事故申得出教训,把公司提出的经营方针加以变动,将原来的“质量第一”、“产量第二”,改为“安全第一”、“质量第二”、“产量第三”。•在国内,“安全第一”最早由周恩来总理于1957年10月5日提出,他在民航局的一份报告上作出了“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的重要批示。•1960年,在发生“跃进”号万吨轮触礁沉没事件后,周总理对当时的交通部长说:“你们搞航运的,也要安全第一”。•1979年2月,当时的航空工业部向党中央汇报工作时,提出在生产中应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1983年5月18日,国务院在《国务院批转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的通知》([1983]85号)中指出了: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指导下搞好安全生产。•1985年12月全国安委会明确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1987年1月26日,劳动人事部在杭州召开会议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劳动保护工作方针写进了我国第一部《劳动法(草案)》。1989年11月在党的13届5中全会上这一方针被完全肯定下来。此方针写入后来出台《安全生产法》。•3、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把“综合治理”充实到安全生产方针当中,始于2005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并在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讲话中进一步明确。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1、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近年以来,全国各类事故明显下降,特别重特大事故下降幅度更大。今年以来,截止到2014年5月20号全国的重特大事故起数比同期下降33.3%,死亡人数下降42.6%,绝对值到5月20号发生了16起重特大事故,同比减少了8起,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呈现进一步持续稳定好转的态势。2、交通安全生产形势近年以来交通安全呈现稳定下降趋势,历年的数据显示,从2004年我国发生交通事故的567753起、2005年的450254起、2006年的278781起、2007年的327209起、2008年的265204起、2009年的238351起、2010年219521起、2011年210812起、……,呈下降趋势。每年的死亡人数也成下降趋势,从2004年的9.4万余人、2005年的9.8万余人、2006年的8.9万余人、2007年的8.1万余人、2008年7.3万余人、2009年的6.7万余人、2010年6.5万余人,亦成下降趋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杨栋梁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呈现进一步持续稳定好转的态势。各类事故明显下降,特别是重特大事故下降幅度更大。同时指出目前事故的总量仍然较大,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安全隐患比较突出,非法违法行为大量存在,重特大事故还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因此,必须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反复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并表示下一步将着力做好五项工作,其中抓好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通行和在建隧道安全专项检查正事五项工作之一。2014年8月13日,杨传堂部长在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做了重要讲话。一是认真吸取重大事故的惨痛教训,深刻反思交通事故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深刻反省认识到位了没有、深刻反省责任履行了没有、深刻反省工作落实了没有三个问题耐人深思;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势头,重点强调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完成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任务、坚决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措施、坚决对违章违法行为严厉问责、坚决做好重点时段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三是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交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求我们要端正态度、敢于碰硬、注重方法、督办督查、考核问责,牢牢坚守安全生产红线,以更实、更硬、更有效的措施,推动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让党放心、让人民放心。二、交通安全事故(一)全国特大交通事故1、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2014年3月1日14时45分许,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的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内,一辆山西铰接列车追尾一辆河南铰接列车,造成前车装载的甲醇泄漏后,车发生电气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进而引燃泄漏的甲醇,并导致其他车辆被引燃引爆,共造成40人死亡、12人受伤和42辆车烧毁,直接经济损失8197万元。依据有关规定,对山西省晋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杜涛一,河南省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刘瑞禄,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马春平,河南省孟州市肇事车辆实际车主汤保才等3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山西省晋城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润民,河南省孟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文年,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张三宏等3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责成山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经调查,两车追尾的直接原因是:后车驾驶员未能及时发现前车,距前车仅五六米时才采取紧急制动措施,且存在超载行为,影响刹车制动;车辆起火燃烧的原因是,前车罐体未按标准规定安装紧急切断阀,造成甲醇泄漏,追尾造成电气短路后,引燃泄漏的甲醇。2、沪昆高速湖南段7.19特大交通事故2014年7月19日,沪昆高速公路湖南邵怀段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湘A3ZT46号轻型仓栅式货车,核载1.58吨,实载乙醇6.52吨,行驶至沪昆高速公路湖南邵怀段1309公里处时,在左侧车道追尾碰撞因前方交通事故受阻、停车等候通行的闽BY2508号大型客车。•碰撞发生后,轻型仓栅式货车装载的乙醇泄漏、燃爆,造成该货车、大型客车以及停在大型客车前方的粤F08030号小型客车、停在右侧车道的浙A98206号大货车、赣E38950号大货车烧毁,事故已确认43人死亡,6人受伤。事故发生后,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迅速查清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责任。近期危化品运输事故突出,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暴露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没有严格落实。请公安部会同安监、交通运输部门加大严格执法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从源头上整治,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3、西藏“8•9”特大交通事故8月9日下午,西藏自治区尼木县境内318国道4740-4741处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旅游大巴车与迎面开来的一辆越野车、一辆皮卡货车相撞。三辆车共有55人,皮卡车上有1人,越野车上有4人,大巴车上有50人,最终抢救无效死亡44人,其余11人受伤。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此次事故高度重视,一是迅速成立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已全面开展工作。二是全力救治受伤人员,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死亡。三是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四是开展现场事故调查,将涉事飞翔旅行社负责人、圣地汽车旅游公司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进行控制。五是连夜召开全区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道路安全、车辆运行、旅游安全大检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落实措施和责任,防止类似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江苏省交通安全事故1、太湖水上交通事故2012年4月4日12:40许,“苏苏快299”船(载客7人)从太湖三山岛驶往石公山,航行至距离石公山约400米处时,与苏射阳机03293船和苏盐货90385船之间的拖带缆绳发生碰撞,造成苏苏快299船4名乘客死亡,驾驶员和另外3名乘客受伤。苏州地方海事局根据《江苏省内河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苏州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出具的事故调查结论:“苏苏快299”船驾驶员凤克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苏射阳机03293船和苏盐货90385船的驾驶员共同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当时快艇正常行驶着,湖面上一艘外地货船用缆绳拖住另外一艘船行驶,但快艇驾驶员没看见绳子,认为两船之间有二三十米的距离,不可能有什么东西连接的,想要从两船中间穿过,较快的速度导致绳子直接把快艇顶棚削掉,最终造成了惨剧的发生。事故发生后,其中一艘货船已经失去动力。2.长江南京段发生4船碰撞2012年9月6日晚11点多,长江南京段江浦附近水域发生极为罕见的四船碰撞的水上交通事故,其中一艘载有约2400吨水泥熟料的安徽芜湖货船当场侧翻,失重后倒扣在江中。随后,货船随着江流向下游漂移,7日凌晨4时至南京长江大桥第5号桥墩处,被拦腰挡住。翻掉的船上3人失踪,其他船无人伤亡。3、淮安杨庄船闸两船碰撞航政艇沉没201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