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支部改选换届工作流程(仅供参考)按照党章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其他党的支部委员会执行两年任期。一、准备工作(一)召开支委会议,讨论决定召开党员大会有关事宜。专题研究确定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指导思想、主要议程;确定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二)向上级党委(直属总支)呈报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各党支部作出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后,要主动及时向上级党委(直属总支)呈报《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XXX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是: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指导思想和主要议程;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等。(三)上级党委(直属总支)要及时进行批复。(四)成立党员大会筹备工作机构。各党支部应成立党员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党员大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但筹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比如,召开党员大会的决议,提交大会的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以及下一届支部委员组成的原则,以及大会组织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等重大事项,必须提交支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党员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支部委员会领导成员组—2—成,书记或副书记任组长。(五)起草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市、县委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并由支部委员会书记或副书记亲自主持起草。报告初稿形成后,要组织全体党员进行讨论,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反复修改,最后提交支委会议通过。主要内容应包括:一是回顾和总结过去的工作;二是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任务及完成任务的主要措施;三是号召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为完成本单位(部门)的奋斗目标而努力。(六)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预备人选确定和报批。1.支部委员预备人选的确定和报批。党的支部委员会名额,《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没有作具体规定。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可参照下列范围掌握:党员较少的党支部(如党员不足7名的),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一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一名。党员超过7名、不足50名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5名,最多不超过7名。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20%。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1)支部委员会确定下届党的支部委员会组成原则;(2)党的支部委员会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推荐,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3)党的支部委员会组织党小组(党员)酝酿候选人初步人选,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3—批。上报材料一般有:《关于中国共产党XX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名册。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2.支部书记、副书记预备人选的确定和报批。党的支部委员会设书记一名,党员较多的可设副书记一名,实行等额选举。书记、副书记由支部委员会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报的材料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定,可随《关于中国共产党XX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一并报送,包括预备人选名册等材料。3.上级党委(直属总支)要及时进行批复。(七)制订选举办法。选举办法,是大会选举工作的准则。选举办法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制订,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并表决通过后生效。制订选举办法,要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内容要具体、明确,对选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都要有明确的处理方法,程序步骤要清楚,便于操作,文字简明易懂,不能产生歧义。主要内容包括:1.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2.选举的任务;3.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4.选举实施的方法、程序;5.选举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6.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候选人、当选人名单的排列顺序的规定;7.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8.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方法;9.选举的纪律等。—4—(八)发出党员参加党员大会的通知。通知要明确会议时间、地点、报到等事项,并要求党员安排好工作,按时出席大会。为了保证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九)印制选票。印制选票总的要求是庄严、大方、清晰、准确;票面样式要大小一致,用纸要厚度适宜;印制选票时,对候选人名单要严格保密;根据选举情况,做好重新选举的有关准备工作。选票上的候选人姓名必须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并写上有关填写说明。二、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改选党员大会的准备工作必须做好,保证会议在庄严、热烈的气氛中进行。主要程序是:1.宣布开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2.清点到会人数,看是否达到会议有效人数。按规定,参加选举大会的党员必须超过全体党员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3.主持人提出会议议程,党员举手表决后通过;4.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同志代表上届支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5.讨论审议并采取举—5—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工作报告;6.通过大会选举办法;7.通过监票人名单,宣布大会计票人名单;8.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9.监票人当众检查、密封票箱,计票人领取并分发选票;10.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方法;11.填写选票,依次投票;12.监票人、计票人清点票数(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13.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14.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15.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半数为当选);16.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17.新当选委员会代表讲话;18.宣布大会结束。三、党的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委会党的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二是对其他委员进行讨论分工。党的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会的一般程序是:1.清点到会人数,主持人报告应到会人数和实到会人数,确认是否可以进行选举(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2.讨论通过选举办法;3.酝酿讨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4.推选监票人,指定计票人;5.监票人当场检查、密封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6.填写选票,投票;7.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8.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9.监票人向会议报告选举结果,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10.研究确定其他委员分工;11.新当选的书记讲话。—6—三、总结报告(一)呈报选举结果。大会选举结束和党的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后,支部要将两项选举结果呈报上级党委(直属总支),用以批准、备案。(二)材料归档。对大会的有关材料,要按规定分类整理、立卷归档。(三)工作总结。大会结束后,要对整个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出好的做法和经验,找出不足和有待改进的方面,以不断提高党员代表大会的质量。党的支部委员会要及时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