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大气污染的资源环境经济分析摘要:武汉市近年来空气质量恶化,可吸入颗粒物以及细颗粒物都严重超标,雾霾天气频发,2013年一整年中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仅有169天,优良率为46.3%。由此,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从资源环境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空气质量恶化的原因,并从经济学方面寻求解决的途径。关键词:大气污染、帕累托效率、庇古税、科斯定理、碳排放交易前言武汉市是湖北省省会,中国中部的经济、金融、贸易、科学、教育和信息中心。世界第三大河长江及其最大支流汉水在市区内交汇,将市区一分为三,形成汉口、汉阳和武昌三镇鼎立的格局,故武汉素有“江城”的美誉。全年治理污染源1250项,限期治理老污染源25项,排污口整治43项,噪声未超标区累计达到20片,共138.91平方公里。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5.1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9.8分贝。城区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0.119豪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日均值0.042豪克/立方米,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8.98%,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100%。1.武汉市大气污染的现状根据武汉市华宁中心监测站的数据,我们可以查到2013年每一月的空气质量指标,并由此做出了下列的表格。月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优良率/%SO2超标率NO2超标率CO超标率PM10超标率/%PM2.5超标率/%113.2达标58.1达标7196.82725达标达标达标14.3753619.4达标16.7达标297142066.7达标6.7达标13.333.351548.4达标9.7达标19.435.562066.7达标达标达标达标3.3731100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82580.6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91860达标10达标6.726.710516.1达标45.2达标7180.6111033.3达标46.7达标5063.31213.2达标77.4达标83.996.8根据上述的表格,我们可以看出,在过去的2013年这一年中,一共有七个月的空气质量优良率在50%以下,PM10达标率为25%,PM2.5达标率为16.7%,二氧化氮的达标率为33.3%。由此可见武汉市的空气质量是非常的糟糕,因此,我就针对这个问题来展开讨论,并从资源环境经济学的角度来寻求解决方法。2污染严重的原因2.1直接原因大气污染物主要分为两类:即天然污染物和人为污染物。引起公害的往往是人为污染物,它们主要来源于燃料燃烧和大规模的工矿生产企业。二氧化硫、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是主要常规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燃煤的排放和机动车的排放。人为活动产生的臭氧主要是由交通运输、石油化工、燃煤电厂以及冶炼、化肥、农药、垃圾焚烧、溶剂蒸发等排向大气的挥发性碳氢化合物及氮氧化物,经一系列光化学反应产生的。其他如电弧焊接、高压静电、紫外灯等设备的使用,也会造成局部臭氧浓度的升高。环境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主要是一种无机颗粒物或有机气体,大气中的铅来自含铅汽油的分解,含铅矿石的采矿、熔炼,铅的二次熔炼,含铅化合物及物品的精炼加工,以及废物焚烧。苯并芘是多环芳烃中的一种致癌活性最强的化合物,人为活动产生的苯并芘主要是由矿物燃烧、机动车排放及其他废物焚烧等产生的。人为活动产生的氟化物主要是由含氟矿石及以燃煤为能源的工业过程中产生的,包括铝厂、钢厂、磷肥厂、陶瓷厂、硅厂、玻璃厂及其石油加工工业等产生的氟化物。【1】2.2间接原因2.2.1帕累托效率帕累托效率(又称帕累托最优)的含义是:在一种经济状况下,如果没有一种方法能在不使任何其他人境况变坏的前提下,使某(些)人的境况变得更好,那么这种经济状况就是帕累托有效的.如果经济中资源和产出的配置能满足:任何重新配置都不能在不使任何其他人境况变坏的前提下,使某(些)人的境况变得更好,那么这种配置就是帕累托有效配置.可见,帕累托有效配置就是具有帕累托效率的配置。【2】帕累托无效:指的是一个经济还可能在其他人效用水平不下降的情况下,通过重新配置资源和产品,使得一个或一些人的效用水平有所提高。帕累托改进,是指在存在帕累托无效率的情况下,若进行了资源的重新配置,使得某些人的效用水平在其他人的效用水平不下降的情况下有所提高,这种重新配置就是帕累托改进。【3】大气污染就可以用帕累托效率来解释。当各种污染物的排放单位没有经过资源的合理配置,只顾个人利益,将没有经过处理的污染气体排放到大气中,因为对污染气体的处理是需要很大的成本,这些排放源偷排了污染气体,对空气质量造成了破坏,影响了市民的身心健康,就是为了自己企业利润的提升。2.2.2庇古税享受新鲜空气是地球上所有生命体的权利,可以认为新鲜、无污染空气的产权属于每一个生命体,排污者也有权利向空气排放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对空气造成污染,对生命体的生存、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只要排放者和受损者这两种权利很清晰,他们就可以进行交易。新鲜空气需求者可以付费形式购买排污考的排放权或排污者付费购买对方的享受权,总之一方补偿另一方因放弃某权利的损失。这样,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税收应运而生。然而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庇古税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难题:(1)污染物排放到大气中后,一由于大气自身的流动性使得污染物也随一个排放源的排放可能会造成几个污染区域、使空气污染的受损者无法找到真正的排放者,产权交换也就无从谈起;(2)大气污染自身特点使得谈判双方人数众多,双方很难达成一致从而谈判时间漫长、成本十分高昂。然而我国现存的大气污染排放收费制度还存在很多的问题:(1)收费标准不合理,无法反映不同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我国各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即使在同一地区的不同发展区域也存在明显差异。同时,在不同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下,环境中的污染物容量也有所不同,收费标准与企业的排污量、污染物对环境的有害程度以及污染物处理的技术经济性有直接关系。试行的排污收费标准只以污染物排放量为准,未考虑不一同环境、地域对污染物容量的影响,无法反映其与环境质量的直接关系,因而不利于调整企业区域分布布局。(2)我国排污费征收效率较低,存在收费不足问题。据统计,目前全国排污费平均收费率在50%左右,也就是说应收排污费中实际有一半左右无法落实。(3)对排污行为监控不到位。当前,我国在环境监测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是:监控设备安装不全,很多地方甚至根本没有,完全靠监控人员的经验判断,因此排污数据资料的准确性不高;环境监测部门的市场化使其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排污收费监测任务”;人员匾乏影响监控任务的完成。[4]3.大气污染控制的经济学措施3.1公共资源最优利用由公共资源的特质所决定了在大气环境资源利用中存在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矛盾,导致了大气资源利用的个人最优水平与社会最优水平不一致,个人最优决策往往偏离社会最优决策,公共资源有被过度利用的激励。而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的方法就是运用科斯定理。美国经济学家科斯为设计环境经济手段给出了另一个思路。这就是1960年他在论文《社会成本问题》所表达的思想,这个思想又被称为“科斯定理”。其涵义是:只要能把外部效应的影响作为一种财产权明确下来,而且交易费用为0的话,那么,外部效应的问题可以通过当事人之间的自愿交易达到内部化。在资源的产权有保障的前提下,无论谁拥有产权,只要产权是明晰的,都存在着向社会最优点移动的自然趋势。解决的方法可以由排污者与该污染的受害者谈判,通过贿赂或补偿来自行解决污染问题。显然,科斯的研究阐述了产权制度在消除外部性影响使市场机制有效运作方面的作用。这为我们提供了治理污染问题的一个新的经济学思考方法,即政府作用应该保持在很小的范围内,无须事必躬亲,应通过市场自然达到社会最优.虽然科斯定理可以很好地依靠市场机制来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比单纯依靠政府干预的“庇古税”的方法达到的效果更好或者是更可靠,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科斯定理实现的基本条件:一是私人谈判的费用(交易成本)要很低,一般为0;二是产权必须是充分明确的,而不管初始产权是如何配置的;三是外在性影响涉及的当事方数目比较少,一般只有两个当事人:损害方和被损害方。而在我国现阶段,要满足这三个条件显然是很困难的,这是因为我国污染企业的数量大、分布广、交易费用高昂,从而使科斯定理所指出的最优状态难以实现。但科斯定理给向我们提供了一个利用市场机制解决污染问题的理论启示。【5】3.2碳排放交易体系碳排放权交易是指根据各国政府实现对《京都议定书》的减排承诺的前提下,对本国企业实行二氧化碳排放额度控制的同时允许其进行交易,一个公司如果排放了少于预期的二氧化碳,那么就可以出售剩余的额度,并得到回报,而那些排放量超出限额的公司,须购买额外的许可额度,这样它们可以避免政府的罚款和制裁。从而实现国家对二氧化碳排放的总量控制。【6】接下来我将针对欧盟成员国的具体案例来分析碳排放交易体系对大气污染物减排做出的贡献。EUETS(EuropeanUnionEmissionsTradingScheme)在试验阶段就对二氧化碳排放量产生了明显的削减效果,而且通过EUA买卖促进了排放效率的显著改进,从整体上降低了欧盟减排成本。根据欧盟委员会的数据,欧盟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自1990年到2005年减少了7.9%。而且,欧盟排放交易机制进一步要求成员国在2005年到2010年间,将二氧化碳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11%。2008年欧盟的二氧化碳排放降低了6%(考虑到经济衰退的因素,与欧盟排放交易机制相关的直接减排约占3%一5%)。之后一直维持较好的减排效果,即使加上经济复苏和冬季极寒的影响,到了2011年欧盟仍降低了10.7%的二氧化碳排放。而且,欧盟在降低二氧化碳的绝对排放量的同时,减排成本也得到明显的控制。[7]根据上述的实例我们可以看出,碳排放交易体系可以对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很有效的经济控制,那么我过也可以根据我国的国情制定出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等其他污染气体的排放交易体系。目前,国内一些科学家正致力于这方面的研究。对于我国建立健全碳排放交易体系,有一下几点建议:(1)建立健全碳排放交易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发展要逐步使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出来(3)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发展也需要不断创新(4)加大对于碳减排项目的融资力度(5)重视碳排放交易市场后备人才建设和技术进步[8]我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发展目前虽然处在比较初期的阶段,碳排放交易的各种制度也不够完善,但是未来碳排放交易一旦发展起来,其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不可小觑,随着参与主体的增加,碳排放市场上的交易产品方面的创新就很值得研究,也必然开创一个新的强劲的经济增长点。参考文献【1】杨秀平.大气污染原因分析及监管防治【J】安徽科技,2012(6):34-35【2】谭清美,周之豪.从帕累托效率谈影子价格【J】.河海大学学报,2000(3),60-64【3】课本【4】何通艳.我国开征大气污染税的分析与设计[D].西南财经大学,2010【5】智国明.庇古税、科斯定理与政府角色的定位——对“污染反弹”现象的分析[J].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2004(3):17-19+24【6】于天飞.碳排放权交易的市场研究[D].南京林业大学,2007【7】郝海清.欧美碳排放权交易法律制度的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2【8】赫虎虎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整合路径初探[D]暨南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