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水污染情况调查报告从遥远的太空看,地球是“三分陆地,七分海洋”。在我国九百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则奔腾着数条大江大河。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武汉位于两江交汇处,又有“千湖之省”的美称,临江滨湖的独特地理优势,为武汉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机遇。然而,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武汉经济生产建设的加快和城市规模的扩大,给武汉的自然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压力,水污染是首当其冲。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为了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两型社会)在武汉的发展,加大对水污染的调查及其治理变得刻不容缓。一、基本情况我市地处长江中游,境内江河纵横,湖泊众多。市域内有河道40多条,大小湖泊60多个,市郊有水库273座。全市总水域面积2187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的258%;水资源总量74844亿立方米,其中客水资源量7450亿立方米;城镇自来水日供水能力4209立方米,居全国第3位,供水面积743平方公里,供水普及率100%。丰富的水资源既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利条件,也给我市提出了保护水环境的重大课题。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得到各级重视,水务管理机制正在理顺,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得到各级重视,水务管理机制正在理顺武汉市是老工业基地,排污企业多,排污企业大户多,企业治理达标工作难度大。目前武汉市在排污减排做了不少工作:一是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将147家原位于中心城区的工厂转产或整体搬迁,每年要减少废水排放3000万吨;二是督促工业污染源达标。三是抓重点排污大户。四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环保部门执法队伍组织日查和夜查,全市355台工业污水治理设备基本上保持运转。污水处理是我市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重点,更是难点。近几年市政府采取有力措施,解决资金等困难,加快设施建设。多座污水处理厂的建立将使城市污水处理率由目前的水平大大提高,加强排渍工程建设,积极推广地埋式无动力污水处理装置。为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市政府把保护水环境、水资源与城市环境创新结合起来,围绕水作文章,一批亮点工程突出了滨江滨湖特色,城市面貌有了较大变化。二、水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在水污染防治法上做了大量工作,有所成效。但水污染的状况还没得到有效地遏制,生态环境还很脆弱,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一)工业“三废”对水资源的污染。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造纸、化工工业数量多监管难度大导致一些企业达标排放做的是表面文章,一旦政府部门监管放松就“旧病复发”继续超标排污,污染负荷难以削减。废渣的乱堆乱放受雨水淋滤渗入地下,使地下水中有毒有害组分超标淋滤渗入,对地下水造成严重的污染。各种大气污染物质通过降水,尤其是出现的酸雨更加重了地下、地表水体的污染。(二)生活污水问题日益突出据环保部门统计,全市废水排放量中生活污水排放量占废水排放总量的40%以上。近年来,我市住宅小区成片开发,餐饮业迅猛发展,旅游业、宾馆业日渐兴旺,在经济繁荣的同时也进一步加剧了水环境污染。我市有90%以上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江河湖泊。一些公园出现湖水发臭,市民对此反映强烈。随着旅游业力度加大,木兰湖周边15个渡假村的兴建,排入湖内的生活污水量也呈不断加大之势。此外,大量的生活垃圾也是水污染重要原因。目前,长江、汉江武汉段水域船舶流动人员和常住人口日生产垃圾、粪便近300吨,而垃圾收集量仅为20吨,粪便几乎都是直接向两江倾倒。(三)湖泊污染富营养化严重东湖原为清澈见底的洁净湖泊,由于受污染严重,水中氮、磷含量增高,藻类大量繁殖,致使湖泊富营养化严重,天气闷热时,死鱼现象频发。沙湖由于投资兴建的污水净化厂未能正常运行,仍有8个排污口常年向该湖排放污水,致使湖水变黑发臭。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近年发展较快,南太子湖成了开发区纳污水体,并对毗邻的三角湖的水质形成压力。(四)饮用水源的安全令人担忧武汉市中心城区内有12个大型自来水厂,其中以长江为水源的7个,以汉江为水源的4个,以东湖为水源的1个。两江岸边的污染影响沿岸水厂水质,饮用水源现状令人担忧。长江武汉段岸边排污口多,污水直接入江,近岸形成的污染带长达116公里,宽度50-100米。汉江“水葫芦”严重。江河沿岸污染带的形成,直接导致沿岸水厂取水口水质下降,并初显水质性缺水的矛盾。三、水污染的原因(一)执法力度不够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能说不健全,对污染环境的处罚规定也相当严厉,但是,由于环境管理体制在行政上是完全地方性的,环境管理行政领导完全受地方政府制约,地方环境管理部门在工作当中顾虑很多,在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下很难落实环保执法。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下,环境执法力度明显不够,一些企业屡罚屡犯,法律法规起不到应有的威慑力,污染事故屡屡发生。(二)水环境保护意识薄弱由于我市地处两江交汇处,境内湖泊众多,拥有丰富的水资源,长期以来,人们对水少有忧患意识,对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意识差。“得水独厚,待水太薄”,是江河湖泊污染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有的人认为武汉水多,加之江水自净能力强,就算污染了也没多大问题;有的单位重经济利益,忽视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有的“边建设,边破坏”,建设的速度赶不上破坏的速度。近几年,我市投资几十亿元实施环境创新,但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如填湖建公园、建广场、建高楼;边建晴川桥,边向汉江倾倒渣土;边实施东湖截污工程,边向湖内排放污水等。(三)湖泊填占严重建国初期,武汉市有湖泊127个,到90年代初,7个中心城区主要湖泊锐减到35个,如今仅剩27个湖泊,10年净减少湖泊面积5000多亩,湖泊在萎缩及隐性消亡,“百湖之都”已名不副实。究其原因:一是法规不健全、不完善。现有法规缺乏强制性、操作性,发现填湖难以制止。处罚措施单一,往往一罚了之,而有的单位和个人宁愿受罚,也要通过填湖获取更大利益。二是体制不顺,权属不清。过去,全市没有一个部门统一管理湖泊。27个湖泊权属分散,有的归市建委,有的归市园林、市市政、村集体……。特别是多数湖泊为村集体所有,村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致使湖泊被“蚕食”。三是利益驱动。随着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实行,填湖开发成本低,助长了填湖行为。如沙湖原有水面面积585亩,90年代由于开发性填湖,至今仅存50亩。(四)河流上游下泄的污染长期以来,各城市将两江当作天然的大排污沟,有的将污染重的企业安排在本江段下游。武汉处在长江中游,汉江下游,上游下泄的污染使武汉深受其害。特别是汉江的污染对武汉的威胁最大。进入90年代以来,汉江钟祥以下在1992、1998和2000年先后三次出现“水华”,一次比一次严重。2000年“水华”汉江武汉段江水呈褐色,当时水流缓,气温高,藻类疯长。武汉150万人饮用汉江水,白鹤嘴水厂、琴断口水厂、国棉九厂水厂、宗关水厂等4个饮用水源受到威胁。尽管自来水公司采取大量措施,饮用水仍有严重藻腥味。上游污染下泄、转移,严重影响了我市生产和生活。(五)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由于种种原因,我市无论是工业还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都明显滞后。达标的企业不少出现反弹,设备不能正常运转,偷排现象时有发生,工业污水治理还有“死角”。生活污水处理标准也不高,二级处理太少。特别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明显不足,低于全国31.70%的平均水平,更是落后于国家环保模范城市50%的标准,离中央对省会城市到2005年达到60%的要求相差甚远。四保护水资源的建议(一)健全法律、法规,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有法可依”是实现水环境保护的基本前提。要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规、规章,进一步制定配套法规和规章。对立法空白要加强调研立法,对操作性不强的法规要制定出实施细则,还应有可操作性的处罚办法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强化依法行政,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执法力度,认真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防水环境继续受到污染,违法者一定要依法惩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尤其重点加强对规划和建设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处罚。(二)积极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实施有关水资源保护的教育,树立节水观念,并鼓励大家参与。人们思想上存在一定误区,即总是把水资源认定为取不竭、用之不尽的资源,在实际生产生活中忽视了对其的保护和节约,导致水资源的严重污染和浪费,所以必须要在公众中广泛宣传有关知识和保护意义,使其真正认识到水资源对今世和后代的战略意义,并牢固树立“保护水资源,人人有责”的思想,做到珍惜每一滴水;尽快在各级学校普及水资源的教育,不仅可以在中小学生的课本中设置相应的内容,从小培养他们的保护意识,还可以通过成人教育和大学教育培养专门的用水护水技术方面的人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揭露和批评对水资源的破坏行为,鼓励和表扬保护和节约行为,鼓励公众对破坏现象进行监督,在全社会掀起爱水节水护水运动;对凡是从事生产、存储和运输活动及其产品可能成为水污染源的工矿企业,更应当教育,让其认真了解水污染后付出的代价,促使其采取步骤逐步减少污水数量和强度,并为污水处理和改善环境制定长期治理规划。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杜绝对山体的破坏和对湖泊的随意填占,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现有湖泊,保护饮用水源的安全。(三)防治结合,标本兼治,千方百计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水污染治理必须坚持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要结合武汉实际,千方百计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武汉是座特大城市,面对日益突出的生活污水要有污水处理设施。同时,要提高污水处理标准。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污水治理要走市场化道路。工业污水一工业污水除企业自行处理外,可进入市场通过环保公司完成。水污染治理要坚持长期性,对新的污染进行预防,旧的污染逐年分散治理,做到“新账不能欠,老账逐年还”。建立有效的治污筹资机制。建议水环境保护纳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列入财政项目,保证环保资金落实到位。拓宽资金渠道、引导社会资金积极投入。要制定合理的污水处理收费和其他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保证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行。规划、完善、改造城市排水系统,在实施截污工程同时,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入湖以补充净化水体,让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浓度达到二级处理的标准。处理后的污水不易直接排入湖内,可进行二次利用,如用于灌溉、冲洗车辆或直排入江。(四)突出重点,加大治理力度,改善东湖水质东湖是我市城区独有的国家级风景区,治理好东湖是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重点。一是要大力实施污水截流和建立污水处理厂,与其配套的截污管网要同步进行,建成后要能保证设施正常运转。二是加强污染控制。企业一定要实现达标排放;关停污染严重的企业;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产品;湖区内要加强对水上旅游船和服务业污染项目的管理;加强周边农村污染控制。据调查,湖边农村污染近来发展很快,要控制围网养殖、畜禽养殖,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防止污水渗透。三是清淤工程。(五)关注南水北调工程,寻求应对之策工程实施后将对我市的水资源和水环境以及经济发展有着重大影响。南水北调的中线方案实施以后,汉江中下游流量会相对减少,特别是枯水季节汉江下游水质将会呈现恶化趋势,对我市江北地区的饮用水源将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我市应该关注南水北调工程的动态,组织专班进行研究,掌握信息,寻求应对之策,兴利除弊,力求抓住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机遇,将我市水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六)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切实搞好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和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建立完善的规划体系。在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中,必须充分考虑地下水资源的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与城市职能和性质无关的工业,尤其可能造成环境和地下水污染的企业,一律不准进入市区,已经在市区的要逐步搬迁出去,大力发展卫星城镇和郊区工业;对划定的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卫生防护带要严格管理,对化工、采矿、电站、养殖等企业要严格选址。(七)重点抓好监测工作。通过监测,可以从整体上更准确地掌握水质状况,有利于更好地评价地下、地表水开发利用情况,及时调整发展方向和采取治理保护措施。(八)鼓励工业企业一方面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强化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减少污水排放量,另一方面大力开展污水的综合利用,以再生污水代替新水源,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从而实现废水的资源化,;积极引导农民实施节水灌溉、推广节水技术,帮助他们限制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