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2016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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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二〇一六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武汉理工大学二〇一五年九月1招生学院(部)办公电话学院编码学院名称电话(027)网址00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87164677管理学院87858358机电工程学院87218976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86580952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87165906汽车工程学院87859667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87885647信息工程学院8765180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87216780(马区)86582188(余区)自动化学院87648418航运学院15207134320物流工程学院86569891理学院87651826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87601661经济学院87296662艺术与设计学院87885181外国语学院87396149文法学院87859235政治与行政学院86544129马克思主义学院87658425体育部87857880教育科学研究院87859043武汉理工大学简介武汉理工大学60余载育人实践,形成了“育人为本,学术至上”的办学理念,铸就了“厚德博学,追求卓越”的大学精神,为社会培养了一代又一代以智慧引领人生、具有卓越追求和卓越能力、引领三大行业和区域发展的卓越人才。“建设让人民满意、让世人仰慕的优秀大学”已成为学校崇高的大学理想和核心价值追求,将激励一代又一代武汉理工大人不懈地为之奋斗。武汉理工大学是由原武汉工业大学、武汉交通科技大学、武汉汽车工业大学于2000年5月27日合并组建而成,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学校进入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2014年亚洲大学前100名排行榜,名列第49位;进入《泰晤士高等教育》2014-2015年度世界大学前400名排行榜,位居351-400位。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40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逾156万平方米,四座现代化图书馆藏书400余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5282人,其中专任教师2979人,专任教师中教授774人,副教授1346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比利时皇家科学院院士1人,澳大利亚工程院院士1人,共享院士3人,国家“千人计划”16人、“万人计划”1人,国家“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首席科学家2人,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10人,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6人,享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政府专项津贴等专家328人。学校学科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哲学、历史学、教育学、医学、艺术学等门类。现有本科专业87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重点学科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7个;有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现有普通本科生37000余人,博士、硕士生16000余人,外国留学生1000余人。学校在新材料、建筑材料、光纤传感、新能源、交通与物流、机电与汽车、信息和资源环境等领域建有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硅酸盐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光纤传感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水运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等25个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基地。学校与美国、英国、日本、法国、澳大利亚、俄罗斯、荷兰等国家的10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人才培养和科技合作关系;聘请了300余名国外知名学者担任学校客座和名誉教授。2007年以来,学校先后获批建立了材料复合新技术与先进功能材料、高性能船舶关键技术、功能薄膜新材料的先进制备技术及工程应用等3个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和材料复合新技术国际联合实验室、环境友好建筑材料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009年,学校与美国哈佛大学建立了纳米技术联合实验室(WUT-HarvardJointNanoKeyLaboratory),国际纳米材料技术创始人、美国科学院院士、哈佛大学教授Charles﹒M﹒Lieber任实验室主任;2010年,学校与美国密歇根大学建立了新能源材料技术联合实验室;2012年,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建立高性能船舶技术联合中心,与意大利卡拉布里亚大学建立物联网技术联合实验室;2013年,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建立混凝土科学技术联合实验室,与英国伯明翰大学建立智能装备联合实验室。2011年,学校进入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产学研战略联盟。近10年来,学校科技研发投入50多亿元,取得了一大批自主创新的重大技术成果。2010年以来,学校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科技奖励12项。2014年,学校科技经费7.14亿元。学校在“武汉•中国光谷”建有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占地820亩。2014年,学校高科技产业销售收入14.71亿元。建校60多年来,学校先后培养了40余万毕业生,并在世界各地成立了68个校友分会组织。学校与原三校所属三大行业保持了密切联系,建立了建材建工、交通、汽车三个行业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三个行业的219家大型骨干企业组成,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与三个行业互动发展的重大问题。武汉理工大学60余载育人实践,形成了“育人为本,学术至上”的办学理念,铸就了“厚德博学,追求卓越”的大学精神,为社会培养了一代又一代以智慧引领人生、具有卓越追求和卓越能力、引领三大行业和区域发展的卓越人才。“建设让人民满意、让世人仰慕的优秀大学”已成为学校崇高的大学理想和核心价值追求,将激励一代又一代武汉理工大人不懈地为之奋斗。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武汉理工大学单位代码:10497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邮政编码:430070联系部门:武汉理工大学研招办电话:027-87651413传真:027-87651476网址:http:/gd.whut.edu.cn4武汉理工大学二○一六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招生规定一、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符合条件(1)中的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条件(3)以及条件(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以上);②不得跨学科报考;③以高职高专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进修过8门以上相关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需提供由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或由有关部门出具的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定向就业的硕士。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5(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招生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人员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提前专业能力面试及英语能力测试(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请咨询报考学院),只有合格者方可进行现场报名确认。5.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招生领域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6.报名参加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经管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管理学门类6[代码为12]、经济学门类[代码为02]的毕业生方可报考(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的: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各项要求。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3.报考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经招生单位审核同意方可进行现场确认。二、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2016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1)网报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考生登录研究生招生网址(教育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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