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二〇一五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武汉理工大学学位办公室二〇一五年六月武汉理工大学I武汉理工大学简介武汉理工大学是由原武汉工业大学、武汉交通科技大学、武汉汽车工业大学于2000年5月27日合并组建而成,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学校进入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2014年亚洲大学前100名排行榜,名列第49位;进入《泰晤士高等教育》2014-2015年度世界大学前400名排行榜,位居351-400位。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40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逾156万平方米,四座现代化图书馆藏书400余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5282人,其中专任教师2979人,专任教师中教授774人,副教授1346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比利时皇家科学院院士1人,澳大利亚工程院院士1人,共享院士3人,国家“千人计划”16人、“万人计划”1人,国家“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首席科学家2人,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10人,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6人,享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政府专项津贴等专家328人。学校学科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哲学、历史学、教育学、医学、艺术学等门类。现有本科专业87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重点学科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7个;有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现有普通本科生37000余人,博士、硕士生16000余人,外国留学生1000余人。学校在新材料、建筑材料、光纤传感、新能源、交通与物流、机电与汽车、信息和资源环境等领域建有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硅酸盐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光纤传感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水运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5个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基地。学校与美国、英国、日本、法国、澳大利亚、俄罗斯、荷兰等国家的10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人才培养和科技武汉理工大学II合作关系;聘请了300余名国外知名学者担任学校客座和名誉教授。2007年以来,学校先后获批建立了材料复合新技术与先进功能材料、高性能船舶关键技术、功能薄膜新材料的先进制备技术及工程应用等3个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和材料复合新技术国际联合实验室、环境友好建筑材料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009年,学校与美国哈佛大学建立了纳米技术联合实验室(WUT-HarvardJointNanoKeyLaboratory),国际纳米材料技术创始人、美国科学院院士、哈佛大学教授Charles﹒M﹒Lieber任实验室主任;2010年,学校与美国密歇根大学建立了新能源材料技术联合实验室;2012年,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建立高性能船舶技术联合中心,与意大利卡拉布里亚大学建立物联网技术联合实验室;2013年,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建立混凝土科学技术联合实验室,与英国伯明翰大学建立智能装备联合实验室。2011年,学校进入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产学研战略联盟。近10年来,学校科技研发投入50多亿元,取得了一大批自主创新的重大技术成果。2010年以来,学校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科技奖励12项。2014年,学校科技经费7.14亿元。学校在“武汉•中国光谷”建有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占地820亩。2014年,学校高科技产业销售收入14.71亿元。建校60多年来,学校先后培养了40余万毕业生,并在世界各地成立了68个校友分会组织。学校与原三校所属三大行业保持了密切联系,建立了建材建工、交通、汽车三个行业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三个行业的219家大型骨干企业组成,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与三个行业互动发展的重大问题。武汉理工大学60余载育人实践,形成了“育人为本,学术至上”的办学理念,铸就了“厚德博学,追求卓越”的大学精神,为社会培养了一代又一代以智慧引领人生、具有卓越追求和卓越能力、引领三大行业和区域发展的卓越人才。“建设让人民满意、让世人仰慕的优秀大学”已成为学校崇高的大学理想和核心价值追求,将激励一代又一代武汉理工大人不懈地为之奋斗。武汉理工大学1武汉理工大学二〇一五年关于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类别共有三类: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包括21个工程领域,详见附录一。2.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包括美术、艺术设计两个招生领域,详见附录二。3.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详见附录三。二、报考条件1.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1)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学士学位。(2)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武汉理工大学22.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报考条件201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3.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报考条件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武汉理工大学3三、报名时间及方法全国联考报名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各考区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见附录四)1.网上报名时间及办法网报时间为:2015年6月23日—7月11日。在此期间,考生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信息网”,网址:),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录五)、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完成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录六)。对“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本人电子照片(格式标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中国护照证件照片标准)》见附件五)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认真核对填写内容,所有网报信息现场确认时一律不作修改。2.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办法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7月12日至15日。现场确认地点为: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报考我校的本省或外省考生,可选择到武汉理工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武汉理工大学现场确认地点:研究生院会议室(106室)。7月12日至15日,网上报名成功且已完成缴费的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及《2015武汉理工大学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网报时选择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在现场确认时打印生成《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在现场确认时无法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此类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见附件七),并于2015年10月9日至10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考生,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现场确认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2015年10月15日起,报名成功的考生可登录报名“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四、考试安排1.考试科目和方式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考试科目:(1)[联考]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文名称为GraduateCandidateTest,简称“GCT”联考):由国家统一组织:GCT命题依据是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专业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3)面试:由学校自行组织。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考试科目:(1)[联考]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由国家统一组织;武汉理工大学5命题依据是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发行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2)政治理论:由学校自行组织。(3)专业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4)面试:由学校自行组织。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考试科目:(1)[联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由国家统一组织。(2)外国语(英语):由国家统一组织。(3)政治理论:由学校自行组织。(4)面试:由学校自行组织。2.考试时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详细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专业考试、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时间由各招生学院自行安排,请各位考生查询相关学院的通知。五、资格审查1、考生根据网报时填写的最高学历、最高学位情况,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并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邮寄或传真到报考学院研工办。以学位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最高学位认证报告,以无学位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最高学历认证报告。凡不能按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武汉理工大学6告的考生,即使联考成绩超过我校复试分数线,也不能作为我校的合格生源,不能参加复试和录取。学历认证: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登陆“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网址:),申请学位认证。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申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需按照以下程序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1).考生本人自查签字确认。对联考成绩达到学校公布的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在接到学校的复试通知后登录报名“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录八,在表中“考生签名”一栏,亲自签字),本人签名确认后将《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审核。《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上无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2)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应认真核准考生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并填写推荐意见,并在考生电子照片上和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一栏加盖公章。《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中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签字、盖章的考生不具备复试资格,不允许参加复试。(3)报考学院审核。复试时,考生须携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