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评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积极探索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新形式、新途径,进一步强化学生的专业知识和与之相匹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学分制改革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课堂学分是在课堂教学以外的时间,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所进行的旨在加深基础知识,拓宽知识领域,发展科技、文体、艺术等方面的兴趣和才能,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提高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的实践创新活动,经相关部门评审认定后授予相应学分。第二章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范围及认定办法第三条学生可通过参加各类学术科技活动、学生社团活动、文体活动、投身社会实践及公益工作等获得第二课堂学分。本科学生在校期间除修读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内学分外,必须取得至少3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第四条各类可认定第二课堂学分的项目包括:1、学院举办的各类学术、科技活动(由国际、国家、省、学校举办的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科研成果等获奖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评定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认定创新学分,第二课堂学分不重复认定);2、国际级、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文化、体育、艺术活动;3、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社会实践活动(不包括教学计划所要求的专业实习、实践教学等环节);4、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志愿服务活动;5、在各级学生组织中承担社会工作;6、公开发表的正面宣传学校的新闻通讯作品(在媒体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文学作品、美术及艺术设计作品等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评定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认定创新学分,第二课堂学分不重复认定);7、经学校认定的其他第二课堂活动。以上七类项目中,除第六类新闻通讯作品的发表外,其他六类学生活动需经学校相关部门或学院组织参加,或者学生在征得学校相关部门或学院同意后参加,方可纳入第二课堂学分计分范畴,否则视为无效。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细则及计分方法见附件1。第三章组织保障第五条学校教务处和校团委是本科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该学分的审核、确认、检查等工作。学院、各级学生组织依照相关规定开展第二课堂学分的申报工作。学院成立第二课堂学分认证机构,由学院主管本科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党政负责人负责本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的申报审核管理工作,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学院团委、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全面参与该项工作的具体执行。第四章第二课堂学分的申报与审核第六条第二课堂学分的评定按照“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审核→学院复核→学校最终认定”的程序进行。第七条申请人将填写好的《武汉科技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附件2)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交给所在班级负责人,各班负责人组织班级学生代表成立评议小组,进行材料审核及学分认定,结果必须向全班通报,并请辅导员或班主任(导师)签字认可,无异议后相关材料报学院认证机构。学院认证机构复核各班级上交的材料,并将复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班级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学院认证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学院在接到申请后应认真核查并及时反馈结果。经公示无误之后,学院认证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校团委终审,无误后报学校教务处确认并将第二课堂学分及相关材料记入档案。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办法自2012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开始执行。2011级留入2012级的学生,按此办法执行。第九条本办法由学校教务处、校团委负责解释。附:1、武汉科技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及计分方法2、武汉科技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3、武汉科技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审核表二〇一二年九月附1:武汉科技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及计分方法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的相关精神,经学校相关部门或学院组织参加或认可的七类学生活动项目可认定第二课堂学分,具体细则及计分方法如下:一、学术、科技活动1、学生参加由学院举办的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获奖(由国际、国家、省、学校举办的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科研成果等获奖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评定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认定创新学分,第二课堂学分不重复认定),具体计分方法如下:获奖等级学分值一等奖排序第一2二等奖排序第一1.5三等奖排序第一1备注:集体项目获奖证书排序第一人按标准分计,排名2-10的参与者乘以调节系数50%后计分。2、院级学术、科技活动学分按次计算,不同项目获奖可累加,同一项目参加不同比赛获奖只取最高分;该项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0.5分,多于0.5分的按照0.5分计算。二、文化、体育、艺术活动1、国际级、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文化、体育、艺术等相关竞赛活动获奖,包括演讲比赛、朗诵比赛、辩论赛、知识竞赛、合唱比赛、运动会、院系杯系列体育比赛等赛事,具体计分方法如下:竞赛级别获奖等级学分值国际级特等奖10一等奖8二等奖6三等奖4优秀奖2国家级特等奖8一等奖6二等奖4三等奖2.5优秀奖1.5省级特等奖6一等奖4二等奖2.5三等奖1.5优秀奖1校级一等奖2.5二等奖1.5三等奖1优秀奖0.5院级一等奖1.5二等奖1三等奖0.5优秀奖0.3备注:1、设金、银、铜奖的比赛,学分值分别等同于对应级别的一、二、三等奖;2、只设名次的比赛,一、二、三名等同于对应级别的一、二、三等奖,其他名次等同于对应级别的优秀奖;3、设单项奖的比赛,单项集体奖的学分值等同于对应级别的二等奖;单项个人奖的学分值等同于对应级别的三等奖。2、参加国际级、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文化、体育、艺术演出等,包括由学校、学院选送参加的文艺演出、文化交流、体育活动等,按国际级、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分别获得5分、4分、2分、1分、0.5分。3、文化、体育、艺术活动学分按次计算,不同项目可累加,同一项目参加不同活动只取最高分;符合校级及院级得分项的,校级、院级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2分,多于2分的按照2分计算。三、社会实践活动1、经学校批准,学生自行联系、个人或组队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活动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社会实践报告,经学校认定达到一定水平,符合学分认定条件的,团队成员每人计0.3分。2、参加院级立项的社会实践团队,活动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社会实践报告,经学院认定达到一定水平,符合学分认定条件的,团队成员每人计0.5分。3、参加校级立项的社会实践团队,活动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社会实践报告,经学校认定达到一定水平,符合学分认定条件的,团队成员每人计1分。4、社会实践团队荣获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优秀团队等集体荣誉的,团队成员每人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5、学生荣获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等个人荣誉的,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6、社会实践活动学分按次计算,不同项目可累加;同一项目荣获不同级别荣誉的只取最高分;符合校级及院级得分项的,校级、院级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2分,多于2分的按照2分计算。四、志愿服务活动1、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青年志愿者服务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单次服务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小时计0.1分,可累加。2、志愿服务团队荣获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优秀团队等集体荣誉的,团队成员每人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3、学生荣获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等个人荣誉的,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4、志愿活动学分按次计算,不同项目可累加;同一项目荣获不同级别荣誉的只取最高分;符合校级及院级得分项的,校级、院级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2.5分,多于2.5分的按照2.5分计算。五、各级学生组织中承担社会工作学生在国家、省学生联合会,学校、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组织、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连续承担社会工作达半年或半年以上,考核合格者,计第二课堂学分。其中,校级、院级学生组织任职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2分,多于2分的按照2分计算。具体计分方法如下:任职级别职务学分值省级及以上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3其他2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2部长、副部长1.5委员或干事0.5院级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1.5部长、副部长1委员或干事0.5班级学生组织班长、团支书1班委、团支部委员0.5学生社团会长、副会长1.5部长、副部长0.5备注:1、学院各级党支部委员比照同级别学生组织成员的标准计算学分。2、在不同类别的学生组织中任职的,可重复计算学分;但在同一学生组织中先后担任过多个职务的,按最高职务计分,不得重复计分。六、公开发表的正面宣传学校的新闻通讯作品学生在媒体上公开发表正面宣传学校的新闻通讯作品(在媒体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文学作品、美术及艺术设计作品等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评定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认定创新学分,第二课堂学分不重复认定)。该项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2分,多于2分的按照2分计算。具体计分方法如下:媒体级别学分值省级及以上刊物第一作者2地市级刊物第一作者1校级刊物第一作者0.5院级刊物第一作者0.3地市级及以上网络媒体第一作者0.5校级、院级网络媒体第一作者0.2媒体级别学分值备注:1、作品由2名或2名以上作者共同完成的,第一作者按标准分计,其他作者乘以调节系数50%后计分;2、按篇计算,不同作品可累加,同一作品在不同媒体上发表的,只取最高分,得分不得累加。七、经学校认定的其他第二课堂活动参加其他课外活动取得突出成绩的,按照申报程序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经学院、学校审定、认可后,可获得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以上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及计分方法仅适用于非艺术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的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由大学生艺术团另行制定。二〇一二年九月附2:武汉科技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学院姓名学号专业班级联系方式具体项目申请项目类别具体内容拟申请学分数情况班级审核意见团支书签字:辅导员(班主任)签字:学院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该生获得第二课堂学分分年月日(学院盖章)注:1、申请内容需附相应支撑材料(原件检查、复印件随申请上报);2、部分活动存在作者排序不同而得分不同,请注明本人的排序。附3:武汉科技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审核表学院(盖章):学院领导签字:姓名学号专业班级项目类别具体内容学院认定学分备注学校审核意见审核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