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摘要:网络技术应用于保险业,便赋予了保险新的形式,从而产生了网络保险。目前,有两种意义上的网络保险。一种主要是指保险公司针对网络安全等问题推出的网络保险业务项目;另一种主要是指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以因特网为工具来实现其内部和外部的网络化管理,通过网络向客户提供买卖保险产品的服务以及使保险公司内部、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客户之间、管理机构之间能进行交互式的信息交流。本文的网络保险就是指后一种意义上的网络保险.它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电子交易,即通过网络实现投保、核保、理赔、给付。网络保险不是保险公司从传统到网络的一次简单移植。网络保险处于保险业发展的最前沿,发展潜力巨大,可以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后保险业的发展将随着网络保险的发展而发展,网络保险将会左右保险业的发展。这种趋势越来越明显。保险公司想在保险业中取得成功,有必要从现在开始重视网络保险。中国保险企业在发展网络保险时,要逐步将公司网站作为销售渠道,以获得保费收入为主要目的,并从降低成本,完善服务的角度来定位网站。为了更好的把握我国网络保险的趋势,本文拟从两个方面说明问题和分析解决问题.一方面是我国网络保险现在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发展我国网络保险的对策.关键字:保险业保险公司网络保险营销渠道一中国网络保险存在的问题.我国网络保险发展到现阶段暴露出许多问题,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两大方面,内部制约和外部制约.它们共同制约了我国网络保险的快速发展。只有充分了解这些制约的原因以及认识他们对网络保险发展的危害,才能更有效的发展网络保险。(一)引起内部制约的原因。1.保险业信息化推进速度还不够快。网络保险的出现信息技术在保险行业的广泛应用,即网络保险的出现包括美国在内也只是近几年的事情。在如何合理地应用信息技术方面,外国的大保险公司不会比我们有更多的经验。因此,我们应当抓住时机,加快我国保险公司信息化进程。我国保险业信息化在近年有很大的进步,但速度还不够快,在我国金融领域中信息化程度和网络装备水平较低的一个行业。束缚着网络保险的进一步发展。2.网络保险产品的供给不足也严重制约了我国网络保险的发展.将保单电子化,按照网上购物模式,再加上网上核保,是完全可能在线上操作适宜险种。但目前,国内保险产品种类本来就不够丰富。现在除了旅游险、定期寿险、机动车保险这类金额小、手续简单、要求及时、需求量大的少数险种外,适合网络保险的产品就更少了,而且,网络保险并不是简单的将传统的保险产品嫁接到网上。因此,保险公司必须不断的进行产品的创新,设计开发出大批适合网上销售的保险产品,突破这一制约我过网络保险发展的因素。(二)引起外部制约的原因1.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是各行各业行为的准则,近年我国已经颁布了不少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但是相对于电子商务发展的速度立法还是比较滞后,没有一个比较完整的电子商务法律框架,网上交易的法律效力及电子商务过程中诸如网上安全、客户隐私保护等法律问题无法解决,形成“无法可依”的局面,限制了网上保险的长足发展.2.网上支付系统不完善.网上支付系统的不完善,成了我国网络保险发展的瓶颈.目前,我国保险业服务水平和电子化程度还不高,网络保险通常是网上投保申请,网下核保,出单与付款.这还不能算真正的网络保险.在在线保险交易中,客户必须与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签订了支付合作协议的指定银行建立账户,以便进行在线交易实时扣款。如果客户不具备上述条件,就不能进行网上支付.由于目前银行之间资料交换不完善,尚不具备实时跨行转账交易能力,因此不能进行在线实时交易结算。限制了客户源,阻断了交易过程.现在的网上支付系统无疑限制了网络保险的发展。3.网上安全认证问题可靠程度不高.在线保险交易过程涉及到保险标的风险状况等商业机密、人身隐私和有关支付方面比如银行账号、客户密码等敏感信息,一旦泄漏,后果不堪设想。然而目前网上保险对客户身份的认证技术水平很低。缺乏一个具有公证信誉的认证机构来负责验证和识别网上交易的各个主体的身份.这些问题阻碍了网上保险的顺畅运行。根据权威调查,被调查人群中66%最关心在网上投保后支付保费的转账安全性。可见客户对网上保险安全机制的关注。4.现有的网民结构和互连网的被动性不利于网络保险的发展.从第15次中国互联网状况统计显示,从用户年龄分布来看:18-24岁的网民比例最高占35.5%,其次是25-30岁的网民占17.7%,18岁以下占16.4%,这三个年龄段所占比例之和为69.6%.从网络用户的职业分布来看,学生占的比例最高为32.4%,依次是专业技术人员为12.6%,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为9,3%,国家机关人们,党群组织工作人员占7.4%.总体来看,学生、年轻人上网频繁,而这一部分人经济承受能力有限。我国网民的结构在目前制约着我国网络保险的快速发展。但在不久的将来,随着这部分人成为社会的高收入人群,也就成为了一种难得的机遇。此外,人们通常认为保险产品是卖出去的而不会自己主动购买的。也就是说,保单的销售是出于保险营销人员的动机而不是客户的动机。而互联网通常是一种被动的销售媒介,保险公司只是依赖它开发潜在客户群。从意识上没有认可网络保险。这种被动性限制了真正意义上的网络保险的发展。二中国网络保险发展的对策.虽然我国网络保险存在许多不足的方面,但是还是在快速向前发展,力求跟上世界先进水平。中国保险业正在解决这些不足的方面,只是有些方面的问题一时还不能顺利解决。保险业是国家的一个灾害减重器,对维护社会稳定,降低风险损失,提高人民的风险意识等方面有着巨大的作用。保险的发展利国利民。网络保险处于保险行业发展的前沿,政府有责任促进保险业的发展,也就应该极大地推进网络保险的发展。同时,保险公司是保险市场上的一个重要主体,对这些问题要有长远的规划。因此我对政府和保险公司提出以下方法,以促使我国网络保险健康快速发展。(一)加强立法工作,为网络保险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完善的法律是网络保险有序发展的有力保障。为满足网络保险的发展需要,有关部门必须建立健全相应法规,为网络保险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保险行业协会也要制定网络保险管理办法。目前中国已经颁布了不少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但是有关电子商务的立法还比较滞后,没有一个比较完整的电子商务法律框架。网上交易的法律效力及电子商务过程中诸如网上安全:客户隐私保护等法律问题无法解决,形成“无法可依”的局面,限制了网上保险的长足发展。(二)着眼未来,制定保险网络营销规划,并且做好网络人才的储备和培养.以现代电子信息技术为依据的先进的保险网络营销技术,必将成为保险公司竞争取胜的重要法宝。各保险机构可根据我国网络保险的发展状况,结合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组织人员,拿出资金,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保险网络营销管理规划,进行网络保险客户的调查与跟踪,以确定市场定位并进行方案设计。推行对客户的高附加值个性化的保险服务,以其独特的优势吸引客户。网络保险的发展更需要人才,需要复合型人才。既要掌握网络技术,又要精通保险理论与实务。既要熟悉网络操作,也要胜任网络安全管理。因此,加强网络保险人才的培养,也要加强员工网络技术培训和教育,确保他们能跟上网络保险的发展步伐,迎接网络时代的到来。(三)大力发展互联网业务,加强网络保险所需的网络化建设.要大力发展互联网业务,提高保险公司网络化水平。对于发展网络保险所需的加密技术、访问控制、防火墙、抗通信业务技术和数字签名等关键技术,要下大力量艰苦攻关,以满足网络保险的发展需要。而且,还要依靠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财税政策的扶持。保险公司要和国家网络技术支持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及各保险公司要通力合作,真正发展互联网业务。(四)保险企业组织与保险营销的整合.保险公司实现网络化推进了行业的发展,必然使公司的管理模式也做出调整,形成企业内外部沟通与经营管理均离不开网络作为主要渠道和信息源的局面。而且,人员的减少、公司组织层级减少和扁平化管理,使保险公司营业网点数量减少,沟通渠道缩短,虚拟保险市场、虚拟部门等内外组织盛行,促使保险企业对于组织进行再造调整。我认为我国网络保险在日后的发展中,会逐步攻克上面的难关,在依靠自身力量、自主开发电子商务应用系统的同时引进一些国外先进的网上保险技术,如美国Netscape公司开发研制的在Internet上的SSL信用卡收费系统,及由IBM公司开发的用来帮助保险公司探测欺诈和滥用管理系统的软件:DiscoverySeriesforTelecommunications等。且在以后的发展中,中国保险企业会逐步转变观念,将公司网站作为销售渠道,以获得保费收人为主要目的,并从降低成本,完善服务的角度来定位网站。逐步完成网络营销中顾客概念、保险渠道及网络营销与保险企业组织的整合。(五)培育网络保险集市.网络保险集市就是在网络上提供一个场所,使客户能在这里找到大量的保险公司,方便地了解各个公司的基本信息或查询各个保险公司的某一险种的有关信息,并对该险种的优劣进行对比分析,选择最佳的公司进行投保。网络保险集市不仅会给客户带来方便,同时也会扩大保险公司的影响和业务量。因此,我国务保险公司应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保险学会的组织下,全力支持建设保险集市并在网络保险集市上展示自己,用最真实的信息面对所有网民。进一步推动我国网络保险的发展。(六)加入了WTO,必须稳步开拓国外市场.我国保险市场潜力还很大,因此我国保险公司应以网络为手段积极地深挖国内市场潜力。另外,由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保险公司将不得不在世界市场上和国外同行展开竞争,与其等待防守,还不如主动出击,积极地利用网络保险远距离作战的优势,尽早建设公司自己的英文站点或在国外建立站点,到国外市场上积累与外国竞争对手进行竞争的经验。(七)加大宣传力度,树立网络保险品牌,扩大知名度.要发展网络保险,就必须大力推动人们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的转变,由传统的消费方式逐步转向网上消费。要引导消费者对传统的品牌观念进行扩充,逐步树立网络保险产品的品牌意识。随着网络经济的兴起,一定会有一批信誉卓著的电子商务品牌涌现。许多传统的品牌霸主地位必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但是网上名牌不可能自然而生,必须通过大力的宣传逐渐提高广大消费者对网络价值的认识程度来实现。各家保险公司应加大宣传力度,把自己的网上品牌树立起来,在策划保险网络营销时,应注重培育、提高网络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通过整合和优化品牌的形象,树立起值得公众信赖的网络保险品牌。在网络保险一开始就占据制高点。三结论近几年,在世界网络保险业务蓬勃发展的同时,我国的网上保险也正在兴起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网络保险问题已引起了人们的注意.据了解,2000年中国电信投入了进10亿美元用于互联网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国联通也投入了56亿人民币用于网络基础建设.同时遍及我国的电信网、数据网和有线电视网并网运行"三合一"工程已经开始.在2004年8月28日第十次全国人大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05年4月1日正式实施.为网上签名提供了法律依据.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开展网络保险打下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在我国电讯事业的快速发展作为支持,以及保险监管部门制定的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网络保险业务进行规范管理,营造一个有序的良好的竞争环境。有力的支持了我国网络保险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电子科技和通讯网络与国际先进水平还有很大差距,以及立法的滞后性,中国网络保险要发展赶上国际水平还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我国加入WTO以后,外资保险公司涌人中国,他们一定会在互联网上加大投入,利用自身的经验和优势大力发展网络营销。中国保险企业应将网络营销作为战略性投资而迅速做出决策,在互联网上与全球保险巨头们进行竞争,以期获得自己的竞争优势。参考文献[1]李大军.<<保险信息技术应用>>.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5[2]王效端.<<网络经济条件下的保险信息化>>.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10[3]李星华.吕晓荣:<<保险营销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1[4]彭欣.<<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