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的危害可以说有很多,归纳起来最主要的危害有三大类:[1]对身心的危害(1)吸毒对身体的毒性作用:毒性作用是指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引起的对身体的一种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机体的功能失调和组织病理变化。中毒主要特征有:嗜睡、感觉迟钝、运动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等。(2)戒断反应:是长期吸毒造成的一种严重和具有潜在致命危险的身心损害,通常在突然终止用药或减少用药剂量后发生。许多吸毒者在没有经济来源购毒、吸毒的情况下,或死于严重的身体戒断反应引起的各种并发症,或由于痛苦难忍而自杀身亡。戒断反应也是吸毒者戒断难的重要原因。(3)精神障碍与变态:吸毒所致最突出的精神障碍是幻觉和思维障碍。他们的行为特点围绕毒品转,甚至为吸毒而丧失人性。(4)感染性疾病:静脉注射毒品给滥用者带来感染性合并症,最常见的有化脓性感染和乙型肝炎,及令人担忧的艾滋病问题。此外,吸毒还会损害神经系统、免疫系统,易感染各种疾病。对社会的危害(1)对家庭的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2)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吸毒首先导致身体疾病,影响生产,其次是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同时毒品活动还造成环境恶化,缩小了人类的生存空间。(3)毒品活动扰乱社会治安:毒品活动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2]对人体的机理的危害目前流行最广、危害最严重的毒品是海洛因,海洛因属于阿片酊药物。在正常人的脑内和体内一些器官,存在着内源性阿片肽和阿片受体。在正常情况下,内源性阿片肽作用于阿片受体,调节着人的情绪和行为。人在吸食海洛因后,抑制了内源性阿片肽的生成,逐渐形成在海洛因作用下的平衡状态,一旦停用就会出现不安、焦虑、忽冷忽热、起鸡皮疙瘩、流泪、流涕、出汗、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这种戒断反应的痛苦,反过来又促使吸毒者为避免这种痛苦而千方百计地维持吸毒状态。冰毒和摇头丸在药理作用上属中枢兴奋药,毁坏人的神经中枢。吸毒合法化与合理使用毒品,实现其药用价值,服务于人类是两个不同的命题。我国《禁毒法》第六章第六十八条规定:违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规定的法律责任的立法背景指出,麻醉药品的管理的合法合理使用,可以解除患者病痛,造福人类;非法不合理使用,则会成为危害人们身体健康、危害社会安定的毒品。可想而知,如果将世界上所有中国没有而国外有的事项,也将其引进并予以合法化,整个中国将混乱成何种模样:美国的合法持有枪支、新加坡的鞭刑、荷兰的合法卖淫等等,如果都毫无节制的引入,那么中国将会混乱成什么样子。一个帖子,其中有些观点可参考,点击阅读吸毒合法化提倡者的一个重要论据是,瘾君子在医生监督下吸毒,可以防止毒品泛滥。而历史经验早已证明,吸毒合法化只能助纣为虐,使吸毒贩毒更加猖獗。1998年在瑞士的一项研究显示,近12年来,15岁中学生吸用大麻的人数增长了4倍。联合国麻管局的材料说,33%的法国中学生尝过大麻,其中有一半经常服用;英国被调查的13岁孩子中,有25%用过毒品(大多数是大麻);69%的德国青少年在参加聚会时用过大麻。西欧的海洛因瘾君子人数更是高达100万。这一组数字难道还不能让人清醒吗?吸毒合法化倡导者的另一个论据是,“合法化”可以加强对瘾君子的监督,防止其混合使用多种毒品,以减少死亡率和因吸毒导致的犯罪行为及其它社会问题。但事实上却恰恰相反。目前德国有海洛因瘾君子约12.5万,去年有1812人吸毒致死,比前年增加8%。对瘾君子最宽容的柏林的吸毒死亡人数比前年增加28%,增长率在全国16个州中居首位。相反,对吸毒控制较严的巴伐利亚州去年的吸毒死亡人数明显下降。专家认为,在几个城市搞一些吸毒点就能减少因吸毒造成的社会问题的看法是荒诞的!吸毒合法化的另一个后果是会促进毒品交易的迅速发展,使国际社会长期坚持的禁毒努力功亏一篑。联合国麻管局指出,在荷兰、英国、加拿大等国已出现了利用因特网推销强效室内大麻籽和种植设备的事;在某些国家,非法种植和贩卖毒品甚至已成为其武器采购的重要财源。据联合国估计,目前全球的年毒品交易额超过5000亿美元,相当于全球贸易总额的12%。联合国麻管局主席马丁斯不无遗憾地指出,许多国家对麻醉药物的滥用现象置若罔闻,甚至听之任之,这种纵容态度是令人难以接受的。人类会因滥用药物而自取灭亡,代表未来的青年人会因吸毒而颓废堕落,对此,我们不能无动于衷。关于这一辩题的一些思考(陈沛然)(1~5,系正方论点;6~10,系反方论点)1.虽然市场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诸多弊端。但在认可毒品合法化之后,并不等同于放开对毒品的管制。政府完全可以通过提高毒品行业的准入门槛(甚至实行垄断),禁止出口,限制购买的数量、购买者的年龄,还可以像管理网吧一样,对购买者进行登记、指定经营消费活动的场所等方法解决毒品合法化以后可能带来的问题。2.通过政府行为的干预,可以使毒品的供给控制在一个相对合理的范围内,从而让毒品的价格下降到一个普通收入人群可以接受的水平上。3.让毒品合法化,其实可以实现机会成本的最小化,节约了政府用于严厉打击毒品的一大笔开支,这笔开支可以被用到经济社会建设的更多领域,也可以用于吸毒者的戒毒等方面。在当前的经济危机下,更缓解了政府的财政压力。4.用毒品的边际效用是递增的,否定反方的观点。(另外,是否也可以认为毒品的边际效用也是递减的。因为,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说的是:随着消费者对某种商品消费量的增加,消费者从该商品连续增加的每一单位的消费中得到的效用增量,即边际效用是递减的。突出强调的是每一单位的消费中)5.吸毒者对毒品具有依赖性,且毒品很难找到替代品,所以说毒品缺乏需求弹性(甚至为零)。因此,即使提高价格,需求量不会有太大改变。即毒品的需求量并不取决于价格,而是取决于吸毒者的偏好。这一方面可以说明价格机制对禁毒无用,另一方面也可以说明禁毒会增加犯罪。6.当需求相对于供给缺乏弹性时,税收主要是转嫁给消费者的。所以,高税收的是卖者总收益的增加,买者总支出的增加,这样很有可能加剧社会动荡。7.因为供给曲线是向右上方倾斜的,毒品价格上升可能会极大的刺激毒品供给量的增加,造成社会上的毒品泛滥。8.根据经济学中关于经济人的假定,认为经济决策的主体(这里的毒贩)都是理性的,利己的。显然,相对于抗税所带来的很少成本和换来的巨额收益,抗税自然成为其一种理性行为。9.在毒品被合法化以后,如果把毒品的香烟看作是一对替代品,其中存在的替代效应可能会使吸毒的人群扩大。10.毒品合法化作为一种尝试,考虑由它带来的巨大的风险性。原标题:评论:中国人应对毒品合法化观念保持足够警惕随着柯震东、房祖名吸毒被抓,以及之后宁财神的自白,“大麻合法化”突然就成了一个话题。这个话题,在国际上也是一个极具争议的观点,也的确有一些国家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其合法地位,然而在中国,支持“大麻合法化”的人,不得不令人怀疑其思维混乱,逻辑混乱,缺乏正常的逻辑思维能力、辨别是非的能力以及基本的法治观念。“大麻合法化”是一个模糊而混乱的概念。在美国一些州、荷兰、印度、加拿大等一些国家和地区,对大麻的确持一种相对宽容的态度,允许大麻作为医疗用途或宗教用途而种植、运输、使用,但消遣性使用依然是违法行为。而有的人甚至言之凿凿,大麻致人上瘾作用,还比不上烟草和酒精,完全没有必要禁止,更应该让其合法化。特别是在美国,大麻成了中产阶级家庭孩子青春期叛逆的象征,许多政治经济精英在年轻的时候,都有过吸食大麻的经历。最为著名的,就是现任总统奥巴马和前苹果CEO史蒂夫·乔布斯。在充满对美国罗曼蒂克想象的人看来,这甚至是一种时尚,是一种身份和品位的象征,更是一种充满“文艺体验”味道的冒险。毒品就是毒品,非法吸食大麻,对青年人身体和智力发育的伤害,以及形成毒品依赖的后果,都令人不寒而栗。而比毒品更可怕的,则是毒品化的思维逻辑。这个有样学样的逻辑,任何有正常逻辑思维的人,都不应该有这样的结论。可想而知,如果将世界上所有中国没有而国外有的事项,也将其引进并予以合法化,整个中国将混乱成何种模样:美国的合法持有枪支、新加坡的鞭刑、荷兰的合法卖淫、印度的彩礼,如果都可以毫无节制的引入,这是一种何等光怪陆离的混乱景象。中国有自己的价值观和法律制度。法律的制定,是依据一国自身的文化历史,人民群众的共同价值观念、行为准则而制定的,其存在有自身的逻辑,有自身的基础和底蕴,缺乏这样的基础和底蕴,而妄言什么“大麻合法化”,逻辑上是说不过去的。在这些人口中,似乎“大麻合法化”是一种国际惯例,可笑的是,这种“国际惯例”实际上并未存在。在更多的国家,大麻始终是一种非法的毒品。这是源自于1925年的国际鸦片公约,根据这个公约,在绝大多数国家吸食大麻都是违法的。1961年在纽约签署的联合国公约《麻醉品单一公约》,明确将大麻定义为毒品。当乌拉圭成为全球第一个允许大麻合法化的国家的时候,联合国专门进行了谴责,指责其违反国际法。在这样的背景下,所谓的国际惯例,只不过是瘾君子们脑子里的一厢情愿和想像,是一种毒品吸多了之后形成的幻象。即使是在支持者们不断提到的美国,大多数州实际上并没有取消对大麻的限制。在所谓的合法化的州,更多的是为了医疗目的而允许使用大麻。看过美剧《绝命毒师》的朋友,应该对小沃尔特在姨父的带领下,到吸毒者聚集的区域接受教育的桥段过目不忘。在这个桥段中,姨父严肃地表示,大麻是一种诱导性毒品,是通往冰毒、海洛因等毒品的第一步,并当场叫来一位吸毒卖淫女验证了这一说法。历史上,毒品曾经给中国带来的深重灾难,更不应当让人产生“大麻合法化”的任何想法。19世纪初,西方人欺骗我们说,鸦片是可以抽的。于是持续几十年,不仅用鸦片掏走了银子,也掏空了中国人的精神,一度全国6%的耕地被用于种植鸦片。《清稗类钞》记录道:“鸦片盛行,官署上下几于无人不吸,公门之中,几成烟窟。有人仿唐诗一首曰:一进二三堂,床铺四五张,烟灯六七盏,八九十支枪。”民间和官署处处烟窟,人民精神颓萎,鸦片一度比香烟还要流行,中国人被贬斥为“东亚病夫”,这是历史的残酷真相。有此前车之鉴,作为中国人,应当对任何尝试毒品合法化的观念,都保持足够的警惕。(本报评论员李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