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种类、基本条件、办理程序2010-06-3011:18:42来源:网络浏览次数:249文字大小:【大】【中】【小】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种类、基本条件、办理程序一、一般机电产品出口卖方信贷1、简介。是指中国进出口银行对我国企业除船舶、设备和高新技术类机电产品以外的机电产品出口所需资金提供的本、外币贷款。2、贷款对象。凡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一般机电产品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均可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一般机电产品出口卖方信贷。3、贷款申请条件(1)借款人经营管理、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2)出口产品属于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机电产品目录》的范围,或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为机电产品;(3)借款人一般机电产品年出口额达到500万美元,实力较强的中西部地区企业和民营企业一般机电产品年出口额达到300万美元;(4)提供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还款担保;(5)中国进出口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4、贷款申请材料:(1)借款申请书;(2)借款人出口经营权资格证书,借款人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介绍,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本年近期财务报表,其他表明借款人及担保人资信和经营状况的资料;(3)借款人近三年一般机电产品出口情况、当年出口计划及已签订的部分出口合同;(4)还款担保意向书,采取抵(质)押担保方式的须出具有效的抵押物、质物权属证明和价值评估报告;(5)中国进出口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二、设备出口卖方信贷1、简介。是指中国进出口银行对我国企业出口的成套设备、单机及对外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等出口项目所需资金发放的本、外币贷款。我国利用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的国内项目,其设备进行国际招标而由我国企业中标的项目也属设备出口贷款支持范围。2、贷款对象。凡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成套设备和机电产品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均可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设备出口卖方信贷。3、贷款申请条件:(1)设备生产和代理出口企业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和出口合同的履约能力,借款人经营管理、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2)出口合同已经签订,必要时需经国家有权审批机关批准;(3)出口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美元,进口商支付的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5%;(4)延期付款的项目,延期支付部分应提供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支付保证;(5)进口商经济实力强,资信好,无不良记录;(6)对收汇风险较大的项目,应按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要求投保相应的出口信用险;(7)提供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还款担保;(8)中国进出口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4、贷款申请材料:(1)借款申请书;(2)设备出口合同及必要的国家有权审批机关批准文件;(3)已收到的进度款收结汇水单,应收进度款的支付保证,延期付款项目中延期支付部分的支付保证;(4)出口项目现金流量表及经济效益分析;(5)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意向性文件(如需投保出口信用险);(6)借款人出口经营权资格证书,借款人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介绍,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本年近期财务报表,其他表明借款人及担保人资信和经营状况的资料;(7)还款担保意向书,采取抵(质)押担保方式的须出具有效的抵押物、质物权属证明和价值评估报告;(8)中国进出口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三、高新技术产品(含软件产品)出口卖方信贷1、简介。是指中国进出口银行对我国企业除船舶、设备类产品以外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所需资金提供的本、外币贷款。2、贷款对象。凡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均可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卖方信贷。3、贷款申请条件:(1)借款人经营管理、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2)出口产品属于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或《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范围,或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3)借款人高新技术产品年出口额达到300万美元,或软件产品年出口额达到100万美元;(4)软件出口企业应具备较强的科研开发能力,通过CMM(软件开发企业能力成熟度模型)2级以上认证或GB/T19000-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5)提供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还款担保;(6)中国进出口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4、贷款申请材料:(1)借款申请书;(2)借款人出口经营权资格证书,借款人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介绍,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本年近期财务报表,其他表明借款人及担保人资信和经营状况的资料;(3)借款人近三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情况、当年出口计划及已签订的部分出口合同;(4)还款担保意向书,采取抵(质)押担保方式的须出具有效的抵押物、质物权属证明和价值评估报告;(5)中国进出口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四、船舶出口卖方信贷1、简介。是指中国进出口银行对我国企业出口船舶和为国外船舶改装、修理所需资金提供的本、外币贷款。2、贷款对象。凡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出口船舶建造能力或船舶修理资质的生产企业和具有船舶出口和国外船舶改装经营权的企业,均可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船舶出口卖方信贷。3、贷款申请条件:(1)船舶建造和代理出口企业具备相应的建造能力和出口合同的履约能力,借款人经营管理、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2)船舶出口合同或国外船舶改装、修理合同已经签订;(3)现汇付款的项目,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延期付款的项目,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0%;(4)现汇付款的项目,除首期付款外,其他各期进度款应视项目情况提供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支付保证;延期付款的项目,延期支付部分应提供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支付保证;(5)进口商经济实力强,资信好,无不良记录;(6)对收汇风险较大的项目,应按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要求投保相应的出口信用险;(7)提供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还款担保;(8)中国进出口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4、贷款申请材料:(1)借款申请书;(2)船舶出口合同及相关资料;(3)已收到的进度款收结汇水单、应收进度款的支付保证,延期付款项目中延期支付部分的支付保证;(4)出口项目现金流量表及经济效益分析;(5)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意向性文件(如需投保出口信用险);(6)借款人出口经营权资格证书,借款人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介绍,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本年近期财务报表,其他表明借款人及担保人资信和经营状况的资料;(7)还款担保意向书,采取抵(质)押担保方式的须出具有效的抵押物、质物权属证明和价值评估报告;(8)中国进出口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五、出口买方信贷1、简介。是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向国外借款人发放的中长期贷款,用于进口商即期支付中国出口商货款,促进中国资本性货物和技术服务的出口。出口买方信贷贷款期长,利率优惠。我行买方信贷业务操作参照了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颁布的《关于官方支持的出口信贷准则的约定》中的相关条款。2、贷款范围。出口买方信贷主要用于支持中国机电产品、大型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以及船舶、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支持中国企业带资承包国外工程。3、贷款申请条件:借款人必须是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进口商或银行、进口国财政部或其他政府授权机构。借款人须资信良好,具有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及支付相关贷款费用的能力。出口商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中国政府授权机构认定的实施出口项目的资格,具备履行商务合同的能力。出口的货物和服务符合出口买方信贷的支持范围。出口买方信贷支持的商务合同必须经中国进出口银行审查认可,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合同金额在200万美元以上;(2)出口货物中的中国成份不低于50%;(3)进口商以现汇支付的定金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5%;船舶项目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0%。承包国外工程项目在中国成份、定金比例等方面参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中国进出口银行要求借款人提供可接受的还款担保,必要时提供进口国国家主权级担保。出口买方信贷是否办理出口信用保险,依据借款人国别风险而定。4、信贷条件:贷款货币为美元或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其他货币。对出口船舶提供的贷款,贷款额一般不超过合同金额的80%;对出口其他产品和服务提供的贷款,贷款额一般不超过合同金额的85%;承包国外工程项目的贷款比例参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从首次提款之日起,至贷款协议规定的最后还款日止,贷款期最长不超过15年。贷款利率参照OECD公布的商业参考利率(CIRRs)执行固定贷款利率,或在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LIBOR)的基础上加上一定利差后执行浮动利率。特殊情况可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贷款协议项下的款项提取应与商务合同的相关条款保持一致。借款人须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支付管理费、承担费和风险费等贷款费用。5、贷款申请和审批借款人须正式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提出使用买方信贷的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商务合同草本或意向书、招投标文件、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及有关审批文件;(2)借款人、保证人、进口商、出口商的资信材料及有关证明文件,借款人、保证人的财务报表;(3)中国进出口银行要求的其它材料。中国进出口银行按规定程序审查借款申请材料,确认借款人、保证人资格,确定信贷条件,进行贷款项目的评估和审批。贷款批准后,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保证人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具还款担保函。6、贷款发放和偿还。中国进出口银行根据贷款协议规定发放贷款。借款人根据贷款协议规定支付有关贷款费用,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除非中国进出口银行另有规定,贷款本金从提款期结束开始每半年等额偿还一次,利息根据贷款余额每半年支付一次,或根据贷款协议执行。7、出口买方信贷业务流程:(1)出口商和进口商双方签定商务合同,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美元;(2)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贷款金额不高于商务合同金额的85%,船舶项目不高于80%;(3)视项目情况要求担保人提供担保;(4)是否投保出口信用险主要根据借款人的国别风险而定;(5)借款人预付款金额不能低于商务合同总金额的15%,船舶项目不低于20%;(6)出口商根据合同规定发放货物;(7)中国进出口银行在出口商发货后发放贷款;(8)借款人根据贷款协议每半年偿还一次贷款本息及费用。优惠贷款利率调整表单位:年利率%第一类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船舶2.972.70成套和高技术含量3.783.51低技术含量和一般产品4.5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