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南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说明(一)填写《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一览表》1、所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须转出我校。因支教、考研等原因人事档案暂留在我校的,也须将组织关系转出。2、组织材料原则上存入毕业生人事档案,随同人事档案一并传递。如果是预备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往地与本人人事档案不在一处的,为方便按时转正,可将组织发展材料单独用档案袋封好后在封口处盖党总支的章,再由学生本人领取后与介绍信一起交到转往地。(院系须将相关情况在登记表“备注”栏中做好记载)。3、表格填写要规范完整,不得有空缺栏。(二)给毕业生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前,务必让毕业生确定好转往单位以及单位隶属关系。特别是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先让毕业生本人问清工作单位是否建立了党组织,单位是否接收组织关系,避免反复修改,造成浪费。(三)凡是党员就业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就业单位党组织;就业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一般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你的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的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如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同意接收的,也可办理)(四)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一般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的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五)组织关系介绍信上的有效期,转入湖北省内的,有效期为30天;转入外省市的,有效期一般为60天;考研等升学的,为90天。(六)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中组织关系一栏,是党员的,省内的由各院系开具介绍信后,盖院系党总支章;省外的,由学生拿院系开具的介绍信到组织部办理好组织关系转接后盖校党委组织部章。(七)组织关系转接的时间各院系可自行安排在学校集中办理离校手续前某个集中的时间段。按学校安排的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组织部将于6月1日-5日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集中开具出省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八)各院系于5月28日到党委组织部办公室领取介绍信。请各院系事先做好摸底工作,以免介绍信开具出错。二、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的基本要求(一)省内组织关系转接1、省内高校:可以直接接转题头:xxxx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处应写明具体院系。2、省内中小学:直接开具到中小学所属的上级党委隶属地方教育局党委的,题头:xx市(或县)教育局党委;隶属市、县党委的,题头:中共xx市(或县)委组织部;隶属乡镇党委的,题头:xx乡镇党委。3、省内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国有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直接开具到党员所去的基层单位党委(不能直接到村、社区、县级属的管理区)题头:xx市(州)党委组织部;xx县教育局党委。4、省人力资源市场题头: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党工委。5、省人才中心(或省人才市场)题头:湖北省人才中心党委。6、黄石市人才中心题头: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人事局机关党委;去向:黄石市人才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二)出省组织关系转接出省的组织关系,先由各院系开组织关系介绍信,再经学校组织部(代替黄石市委组织部)进行转接,然后开具一份盖有黄石市委组织部公章的介绍信到省外。1、出省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所有题头均为:中共黄石市委组织部;2、详细写明毕业生党员由湖北师范学院去(单位或地方要具体)3、毕业生党员持各院系开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弄清楚所去单位的党组织隶属关系,然后到学校党委组织部进行组织关系转接。湖北师范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图党员与接收单位取得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后,确认自己的组织关系开往何处转往湖北省内各单位的:在院系找学生党支部书记或辅导员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离校通知单上加盖院系党总支印章转往湖北省内各单位的:在院系找学生党支部书记或辅导员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离校通知单上加盖院系党总支印章学生党员集中在毕业前一定时间段办理教工党员凭离校清单直接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转出手续转往外省各单位的:请持离校通知单到院系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交到转入单位党组织持离校通知单、院系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开具一份盖有黄石市委组织部公章的介绍信到省外,党委组织部在离校通知单上盖章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交到转入单位党组织暂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本人居住地社区党支部或转入父母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注:1、有效期为介绍信左下角注明的时间,省内30天,省外60天,升学90天。2、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3、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满应及时向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提出转正申请,每半年要向党组织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