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当下怎样算是腐败学号:2014209035专业:应用心理学姓名:苑鹏博在2016当下怎样才算得上是腐败【摘要】:腐败会破坏国防安全,导致社会矛盾突出,产生社会黑暗。由经济社会引起的官员在职位上作风不正,行为不正当引起的政治和社会问题。由作风不正进而产生的结党营私、寻私枉法、颠倒黑白等各种犯罪。也可利用出身背景,政治地位、经济权力、熟人关系进行贪污枉法,吃喝享乐。腐败有遗传倾向,历来就有。盗窃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破坏党的名誉·、影响社会稳定、百姓利益。包括经济犯罪、政治犯罪、作风犯罪三个主要问题。【关键词】:腐败;经济犯罪、政治犯罪、作风犯罪;危害极大;私权乱用腐败在广义上说是行为主体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职权或偏离公共职责的权利变异现象,从狭义上说泛指国家公职人员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力的权利蜕变现象。腐败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从而使国家政治生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目前,腐败问题是各国都存在的通病,而我国腐败现象发展迅猛的势头,既危及和破坏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实施,又破坏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动摇着我国社会的政治基础。腐败问题已经对党,对国家和社会构成了潜在的威胁。法制监督不力是导致腐败的主要原因之一,本文试对腐败的界定、成因及反腐败与法制监督的关系作出分析,并提出依靠法制监督反腐败的对策和措施。腐败问题是各国都存在的通病,而我国腐败现象发展迅猛的势头,既危及和破坏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实施,又破坏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动摇着我国社会的政治基础。腐败问题已经对党,对国家和社会构成了潜在的威胁。法治监督不力和人民权利薄弱是导致腐败的主要原因之一。它不只是公共官员滥用职权的问题,而是人们为了捞取任何不义之财而滥用职权(不一定是政府权力)的行为。另外还体现在人们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不尽职、不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思想颓废、麻木不仁等,这些腐败现象常被人们忽略,其实它对社会以及对人类发展本身危害极大。腐败会破坏国防安全,导致社会矛盾突出,产生社会黑暗。由经济社会引起的官员在职位上作风不正,行为不正当引起的政治和社会问题。由作风不正进而产生的结党营私、寻私枉法、颠倒黑白等各种犯罪。也可利用出身背景,政治地位、经济权力、熟人关系进行贪污枉法,吃喝享乐。腐败有遗传倾向,历来就有。盗窃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破坏党的名誉·、影响社会稳定、百姓利益。包括经济犯罪、政治犯罪、作风犯罪三个主要问题。以下是腐败的新型特征:群体化一些腐败败露后,往往引发所辖地区官场的“大面积塌方”。腐败分子在政治上拉帮结派,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即“窝案”“串案”。其主要特征一是涉案人员众多;二是涉案人在政治上丧失党性原则,形成了具有紧密人身依附性质的关系网;三是在经济上互相利用,结成了利益共同体。高官化据公开资料统计,2003年至2007年的5年间,共有35名副部级以上官员落马,年均7人。2009年全年落马的省部级(含副部级)高官有17人。[1]巨额化腐败涉及的金额巨大,动辄就是上千万甚至上亿元。2009年已基本查明涉案的3l位国企企业家犯罪涉案金额累计达34亿元,人均高达l亿元;其中涉及贪污、受贿的国企企业家30人共计贪污、受贿9.3亿元,人均3109万元;涉及挪用公款的国企企业家9人,累计挪用公款12.9亿元,人均1.4亿元。[1]期权化“权力期权化”交易的是一种“权力”,其不直接涉及钱物,因而形式和过程隐蔽,相互兑现往往是间接而不是直接的,如高薪任职、分给股权、优厚待遇等。腐败分子进行权力操作可用“扶持企业、促进发展”为借口,即使损害国家利益也可用“改革代价”遮掩,过程隐蔽,其交易方不是在职干部,甚至可能不是其本人,对象和内容都较为隐蔽。“权力期权化”改变了腐败获利的时间和方式,为腐败分子手中的“权力资源”提供了最大限度的变现可能。潜规则化在中国文化中有很多消极的因素是滋生腐败的条件,如“潜规则”文化在官场流行,很多行为规则不公诸于世而是如“黑市”交易,公诸于世的规则,大家又不遵守。同时,中国文化中有一种消解制度的倾向,在现实中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还有“圈子”文化,社会上流传着一句话:进了班子还要进圈子,进班子不进圈子等于没进班子,进了班子不如进圈子,进了圈子不进班子等于进了班子。入围的干部争宠,不入围的干部被剔除,这种示范效果迫使大多数干部去遵从新的游戏规则。从追求庇护到跑官买官,并按照这一游戏规则提供的激励机制来作出行为选择,使正直干部越来越难以生存。国际化有的腐败分子利用资本跨地域、跨行业、跨国境流动的机会,与地区外、行业外、境外的不法分子相勾结,共同犯罪;有的利用国际间法律的差异,国内犯罪,国外洗钱;有的以境外商人为合作对象,在为对方牟利后,在境外“交易”,赃款赃物滞存境外。一些涉案的党政干部特别是关键涉案人员一有风吹草动即随时出逃。“裸官”问题浮出水面,暴露出以往外逃贪官贪腐时“留一手”(任职期间有意送妻儿出国,独自一人在国内),贪腐行为败露后立即逃往国外的腐败谋略。某些干部利用出国考察机会滞留不归的情况更是暴露出贪官风险意识的增长。新型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拍卖等方面的反腐败措施比较少,导致新兴领域腐败案件频繁发生,在这些领域中,腐败呈现出金融化、虚拟化特点。与异性直接相关的腐败现象不可轻视,中纪委研究室原副主任、中纪委北京培训中心原主任、原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副主任刘春锦指出:受处分的厅局级干部中,90%的落马贪官都有包养情人,甚至有多个贪官共用一个情人的现象。[2]学术化学术腐败是90年代之后,风靡的一种社会现象,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典型案例有:因存在严重学术诈骗行为,2005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奖项目“涡旋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被科技部公开撤销了其昔日获得的国家科技奖项。公众对这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可能并不陌生,因为早在去年3月,该成果的获奖者李连生,就因学术造假被西安交通大学解除了教师聘用合同。在央视等媒体的报道中,曾提到这一成果——6名老教授发现,早在2004年和2005年,李连生获得的另外两个重要大奖——陕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也存在造假嫌疑。[3]当今对腐败的定义百家争鸣,并没有一个完全确切的规范定义。腐败的概念因其定义的偏好(主体、行为、目的、后果等)而各有千秋。从定义的角度来看,有行为定义、感知定义、互动定义等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1995年对腐败给出的定义是“政府官员滥用公共权力以谋取私人的利益”[4]。国际透明组织(TI)对腐败含义的解释是“公共权力中官员的行为,不论是从事政治事务的官员,还是行政管理的公务员,他们通过错误地使用公众委托给他们的权力,使他们自己或与他们亲近的人不正当和非法地富裕起来”。海顿亥默(Heidenheimer)将关于腐败的行为定义分为三类:“以公共职责为中心的定义”、“以公众利益为中心的定义”以及“以市场为中心的定义”。奈(Nye)以公共职责为中心的定义,腐败是指由于涉及私人(个人、近亲以及私人派别)的金钱或地位而背离了公共机关正常职责的行为,或者违背了禁止某些相关私人施加影响的规定之行为。[5]柏林大学政治学教授佛里德里奇(Friedrich)的“以公众利益为中心的定义”,认为:“只要一个负责某些事务的权力执掌者—他是一位负有责任的工作人员或官员——因非法提供的金钱或其他形式的奖励而采取对提供者有利的行动,从而使公众及其利益受到伤害,那么就可以认为是腐败的存在了。”[6]莱夫(Leff)以市场为中心的定义认为:腐败是“……被个人或团体用来对官僚行为产生影响的一种超越法律的制度安排。就腐败本身的存在而言,它仅仅表明这些团体以其在正常情况下所不能做到的方式更大程度地参与了决策过程”[7]。尽管世界组织、学界学者对腐败概念的界定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通过比较各种观点,我们不难发现其中一个共同点:腐败是因为私权而乱用公权的行为。通过这些我们发现腐败的定义我们还是不能统一的决定下来,但是相信通过我的这些分析,大家对我想说的2016当下的腐败应该也明白和了解了一些,那么到地什么是腐败你们是怎么认为的呢?参考文献:1、新浪微博网络名人数据库来自2016年3月21日2、学者披露腐败七大新特征:腐败分子政治上结派、学术腐败让中国学界恶名远播、帮助各国同腐败作斗争:世界银行的作用[R].1997(9)5、Nye,J.S.CorruptionandPoliticalDevelopment:ACost-BenefitAnalysis,AmericaPoliticalScienceReview.Vol.LXI:2,June1967p.417-4276、FriedrichCarlJ.PoliticalPathology.PoliticalQuarterly,1996Vol.37,p.747、Leff,NathanielH.EconomicDevelopmentthroughBureaucraticCorruption,AmericaBehavioralScientist,1964Vol.8,p.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