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俗:民俗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靠口头和行为传承的文化模式。它涵盖了三方面的内容:一、民俗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二、民俗是靠口头和行为的方式一代一代传承的;三、民俗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已形成了相对固定的制约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方式的文化模式。2.民俗学:民俗学(folklore)是一门针对信仰、风俗、口传文学、传统文化及思考模式进行研究,来阐明这些民俗现象在时空中流变意义的学科。民俗学是研究人们在日常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通过语言和行为传承的各种民俗事象的学问。已成为社会科学领域中的一门独立的学科。目前,其研究领域包括物质民俗,精神民俗、社会民俗和心理民俗。3.传承性:即民俗在时间上的传承性。主要表现为在传承过程中内容和形式上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它是民俗得以延续的一种手段,在民俗的形成和发展中,起承上启下的中介作用。一定地域的、民族的、社会的民俗传承,总是受地域、民族、社会的人们共同心理因素支配的。4.变异性:民俗的变异性是指民俗事象在流传过程中,由于受社会的、政治的、生活的种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内容和形式上的变化。5.历史性:6.地方性:7.田野作业法:民俗学中,把深入实地考察,直接采集民俗资料的方法叫做“田野作业法”,也称“直接观察法”。它提倡和鼓励民俗学工作者走出书斋,深入民间社会。是民俗学中最可靠的研究方法,既可获得忠实可靠的资料,又可修正补充前人调查资料的不足。8.AT分类法:阿尔奈发展的研究民间故事的精细工具。即将大同小异的民间故事按地区分布进行排列,并给各个资料标上分类编号。先按语言分,给个符号;再按国家分,给个符号;然后加上故事顺序编号。后经美国民俗学家斯蒂斯·汤姆逊(StithThompson)补充修订,成为“阿尔奈—汤姆逊体系”,即AT分类法。9.比较研究法:民俗学的比较研究法是指,在民俗学研究中将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不同国度的民俗事象拿来作比较,从而找出各类民俗事象之间的纵的和横的联系,探讨某一民族民俗产生、发展和演变规律的方法。有两大特点:一、对历史上有关系的民俗事象加以比较,找出某一民俗事象的历史联系和不同历史时期产生的变异和原因;二、将历史上没有关联的民俗事象作横向的排列比较,探讨它们之间的交流和影响。10.历史研究法:11.物质民俗:12.风篱:“风篱”是一种原始住宅,是一种容易建筑的古老居住形式,结构很简单。用树干或树枝插入土中,构成一面坡式的墙,其上覆盖树枝、树皮、茅草之类,用来遮蔽风雨。容易取材、容易建造、容易移动,很适合原始民族居食无定的生活,曾流行于世界很多原始部落之中。13.帐篷:帐篷是中国古代民族,特别是北方游牧民族喜好的,比原始风篱更进一步的居住形式。古代称“穹闾”,俗称“帐篷”。它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撮罗子”可能是其最原始形态。利普斯在《事物的起源》一书中,将世界各原始部落的帐篷形式归为8类,其几何形体主要有圆锥形、圆拱性、方形、不规则性数种。14.干栏:住宅建筑形式之一。干栏型居室多见于中国南方少数民族地区,是一种很古老的建筑形式,一直传承到现在。其结构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纯木结构,一种是土木结构。上层住人,下层用作圈养家畜或置放农具。“干栏”居室是古代百越民族的文化特征,其出现和当地的气候、环境、建筑材料有着直接关系。15.华表:华表是古代宫殿、陵墓等大型建筑物前面做装饰用的巨大石柱,是中国一种传统的建筑形式。相传华表既有道路标志的作用,又有为过路行人留言的作用,在原始社会的尧舜时代就出现了。16.头衣:古代称谓,又叫“元衣”。头衣指帽子或头巾,种类繁多,是服饰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除了覆盖、保护头部的功用外,有些还存有特殊的含义。中国古代贵族和平民的头衣区别十分严格,它标志着不同的年龄和身份。少数民族中,头衣的形式多种多样的。随着一个人性别、年龄、民族、地位、职业等的不同,都可以用头巾或帽子加以区别。17.体衣:包括平常所说的上衣和下衣,是服饰民俗中最重要的部分。上衣是“衣”的最狭义的称谓。在古代上衣称“衣”,下衣称“裳”。上衣又有长短之分,一般短而及腰者为短襦,长而及膝者为长襦。下衣古代有裳、绔、之分。18.朵帕:维吾尔族的绣花小帽,种类很多。主要有“奇依曼朵帕”和“巴旦姆朵帕”两种,前者为青年人所戴,后者为中老年人所喜爱。19.茶礼:茶礼,又叫“茶银”。是聘礼的一种。在中国各民族中至今仍在流传。在拉祜族婚俗中,男女双方确定成婚日期后,男方要送茶、盐、酒、肉、米、柴等礼物给女方。婚礼上必须请亲友喝茶。白族男女定婚、结婚都要送茶礼.侗族在解除婚约时,采用“退茶”的仪礼。20.烤馕:是吐鲁番维吾尔族最主要的面食品,馕的一般做法跟汉族烤烧饼相似,多以发酵的面为主要原料。烤馕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考古学者曾在古墓出土过古代的馕。馕的品种很多,大约有50多种。主要有肉馕、油喀、窝窝馕、片馕和芝麻馕等。馕面中含有鸡蛋、清油。由于含水分少,外干内酥,久储不坏,便于携带。21.香猪:广西民间特产,宴会上的佳肴。这种猪是用子配母的近亲繁殖法培育的,可以烘烤,也可以清煮、炖炒,壮族民间称“香蕉猪”。22.五毒:民间传说中的“五毒”是五种动物,它们分别是青蛇、蜈蚣、蝎子、壁虎和蟾蜍。其实,把这五种动物合称为“五毒”是古人的一种误解,因为壁虎无毒,却被认为是剧毒物。这就像鹤顶红是无毒的东西,却被认为是剧毒物一样。23.妈祖:妈祖,尊为海上女神,又称天妃、天后、天上圣母、娘妈,是历代海洋贸易者、船工、海员、旅客、商人和渔民共同信奉的神祇,尤其是在福建、广东、海南、台湾、东南亚中有广泛的妈祖信仰,许多沿海地区均建有妈祖庙。妈祖的真名为林默,小名默娘,故又称林默娘,诞生于莆田县湄洲岛,为宋建隆元年(960年)农历三月二十三日。宋太宗雍熙四年(987年)九月初九逝世24.冠礼:冠礼,是华夏民族嘉礼的一种,实行于周代。是古代中国汉族男性的成年礼。冠礼表示男女青年至一定年龄,性已经成熟,可以婚嫁,并从此作为氏族的一个成年人,参加各项活动。成年礼(也称成丁礼)由氏族长辈依据传统为青年人举行一定的仪式,才能获得承认。25.笄礼:笄礼,即汉民族女孩成人礼,古代嘉礼的一种。俗称“上头”、“上头礼”。笄,即簪子。自周代起,规定贵族女子在订婚(许嫁)以后出嫁之前行笄礼。一般在十五岁举行,如果一直待嫁未许人,则年至二十也行笄礼。冠(笄)之礼是我国汉民族传统的成人仪礼,是汉民族重要的人文遗产,它在历史上,对于个体成员成长的激励和鼓舞作用非常之大。26.围猎:蒙古族过去的传统,每个部落或部族都划定围猎的范围。时间一般在初冬,参加人数几百人、千余人不等。方法是先在一个较大的范围形成包围圈,逐渐向里推进,包围圈缩到最小时,野兽集中,然后进行追杀。27.狗站:专用狗车的驿站。元明两代,设在自乌苏里江汇入黑龙江至海口沿线。28.父子连名制:父系制时代父名与子名相连的命名制度。这种制度产生于母系氏族解体﹑父系氏族确立之後。产生的直接原因﹐一是在母系转入父系为确保父系血统按直系血亲承递﹔二是私有财产出现。父子连名制既保存在早已进入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民族中﹐也保存在某些私有制还未完全确立﹐阶级分化尚不十分明显的民族里。有的民族实行父子连名的历史长达五六十代﹐有的只连二三代。哈尼族﹑基诺族﹑景颇族和广西大瑶山的瑶族﹐还有父女连名的习俗。父子连名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正推顺连法、逆推反连法、冠姓连名法.29.系谱推定法:30.五服:旧时亲属的亲疏差别跟丧服制度是联系在一起的,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有五个差等,谓五服。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礼。后来,五服也指代五辈人,五服以内的亲属,是同族中最近的亲属。五服以外,不为亲属。31.类别式亲属称谓:亲属称谓的一种类型。其基本特征是,在众多的亲属中,不问其对“我”的关系如何,都分等、分类。凡是同一等、同一类的人都用同一种名称来表示。这种称谓的产生,大概是和人类的群婚制生活习俗有关,至少是群婚习俗的一种残余。32.叙述是亲属称谓:亲属称谓类型的一种。其特点是:家族和亲组成员之间或用专有名词来称呼,或用这种名称的组合来称呼。每个人对“我”的亲属关系都有专门称呼加以表述。要比类别式称谓精细很多。33.夺木古:独龙族村寨成员集体生产方式之一,即在共同占有的土地上共同耕种,生活上采取平均分配的“共食制”。反映了在原始耕作形式下,人与人之间的产品生产和分配方式。34.勐吴:独龙族村寨成员集体生产方式之一,由二、三个或三、四个个体家庭组成,是一种血缘共耕集体,可随时组成或解散。反映了在原始耕作形式下,人与人之间的产品生产和分配方式。35.击鼓挖地:广西一些地区的瑶族村落社会中的原始协作方式。春天开荒季节,村寨中可会合劳力到各家耕地上集体挖地。挖地时,有一青年在地头击鼓,引吭高歌,其他人排列成行,一边挖地,一边随声附和,直到把每家的地都挖完。36.莫搓搓:云南哈尼族老人死后举行的隆重的丧礼。“莫”为老,“搓”为跳,意思是为死去的老人跳歌。是一种古老的葬俗。37.公房:村落中的一种公共建筑。有些民族青年男女成年后,社交自由,寨子中央或村外,修建有供青年人谈情说爱的场所,即为“公房”。38.瑶老制:瑶族自发的村落管理体制。瑶老分天长公、头目公、先生公、烧香公、掌庙公、放水公。“天长公”为最高首领,一年一推选,一人一生只能任一次。他的责任是调解纠纷、指挥战斗。“头目公”两年一换,是副手,协同“先生公”负责农事活动。“烧香公”、“掌庙公”负责祭祀,“放水公”负责灌溉和食用水道的管理。39.石牌制度:广西大瑶山的瑶族村寨实行的一种村落管理制度。一个小石牌有数个村寨组成,数个小石牌合而成“大石牌”。石牌内根据习惯法制定“石牌律”,刻于石牌和木牌上。“石牌律”由“石牌头”执行。村落成员如有违反石牌律者,罚款、罚酒肉、鞭打,甚至处死。40.围剌隔离:侗族对不守乡规,品行不好的人,由寨老召集全寨的人于鼓楼集中,杀鸡摆酒,当众宣布他的“罪行”和处罚意见。如大家同意,就喝一口鸡血酒,然后将犯错误者隔离起来,寨中任何人不能和其往来。直到犯错误的人认识并改正错误,并经全寨同意,方可解除处罚。这种方法,侗族称为“围剌隔离”41.木主信仰:云南白族地区的村落信仰。“本主”是白族村落的村社之神,被认为是保护村落本境之主,故称为“本主神”。在白族村寨,几乎村村都有本主庙。本主一般不是单独一个人,往往包括了夫妇、侍从子孙等。各本主之间还存在着一种亲戚和仇敌关系。本主身份是各种各样的,凡对本村有过贡献的,不分地位高低,民族成分,死后都会受到白族民众的爱戴,被立为本主。每当本主生日、忌日或年终岁首,各村寨都要举行盛大的祭祀本主的活动。42.拉事:景颇族的民间军事组织,意思是武装劫牛。人命、婚姻、债务等都可能引起“拉事”。有专门负责组织的人,有事要同他商量,由他出面组织兵力。43.自梳妹:44.分野:与星次相对应的地域。古以十二星次的位置划分地面上州、国的位置与之相对应。就天文说,称作分星;就地面说,称作分野。分野,亦作三垣、十二次、二十八宿,是中国古代天文学家对星辰的划分。45.北斗:北斗是由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摇光七星组成的。古人把这七星联系起来想象成为古代舀酒的斗形。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组成为斗身,古曰魁;玉衡、开阳、摇光组成为斗柄,古曰杓。北斗星在不同的季节和夜晚不同的时间,出现于天空不同的方位,所以古人就根据初昏时斗柄所指的方向来决定季节:斗柄指东,天下皆春;斗柄指南,天下皆夏;斗柄指西,天下皆秋;斗柄指北,天下皆冬。46.阴历:以月亮的视运动规律为依据设置的历法,称为“太阴历”,简称“阴历”。它以朔望月为单位,将一年分为12个月,6个大月各30天,6个小月各29天,全年总共354天,比一个太阳日少了11又1/4日,累计三年就相差一个月以上的时间。为解决这个问题,三年就要设立一个闰年。在中国农村使用非常普遍。47.天干:中国古代的一种文字计序符号,共10个字: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循环使用。传说天干地支是黄帝时候的大挠氏所创。其在运用中有许多神奇的地方,这对现代人来说还是个迷!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