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情联席会议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四群”工作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为加强乡村两级相互通报情况,共同研究、协商解决涉及我乡发展以及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重大问题而召开民情联席会议。(一)加强民情联席会议制度建设,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是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广大群众有序参与的权利,更好的完善我乡了解民情、反映群众心意、集中群众智慧、珍惜群众的决策机制。通过民情联席会议,研究我乡发展及群众生产生活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妥善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把我乡的决策和主张变成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二)民情联席会议制度的指导思想就是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过程中积极主动地发挥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作用,从宏观上、源头上切实表达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团结动员群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氛围贡献力量。-2-(三)加强民情联席会议制度建设,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维权、服务群众,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的原则,围绕我乡关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群众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作用。二、主要内容(一)乡辖各站所、各村总支书记汇报“四群”工作执行情况、所取得的成效、当前工作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并制定明确的整改方案,乡相关分管领导就自身分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反映有关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群众劳动经济权益问题,以及群众民主政治权利、精神文化需求、以及劳动模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三)研究群众自身发展方面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四)通报上一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未落实的事项作出说明并提出意见。(五)研究解决群众与乡党委、政府共同关注的其他问题。三、实施程序定期召开民情联席会议,乡确定每月第一周的周六为民情联系会召开日,村确定每10天为民情收集日,每月28日为民情联席会召开日,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可临时召开。一是会议筹备工作。由乡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共同承担。各-3-村、各站所根据确定的主题搞好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对策,负责做好准备工作。乡党委政府负责民情联席会议议题相关事项要征求有关机关站所的意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二是民情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相关事项的落实情况,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