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民政工作概述第一节什么是民政工作•1.民政的概念•民政科学是一门与多种学科交叉、渗透、融合的复合科学,与之相关的很多学科都从不同的角度对民政进行了界定,形成了很多不同的概念。•社会学:作为与民政科学关系最密切的学科,认为民政是用社会和行政手段来组织和调节社会行为的工作;•行政学:民政是国家对人民的一部分社会事务进行行政管理;•经济学:民政是保证社会再生产总过程运动中的一种分配方式和交换活动;•法学:民政是按照统治阶级意志进行的一种法治行为。•2.对民政概念含义的分析:•什么是民政事务?所谓的民政事务是由社会基本需要和国家基本需要所产生的特定社会事务。它包括:•第一:社会基本需要产生特定的社会事务•第二:国家基本需要产生特定的社会事务•民政机构:民政事务的物质承担者,是进行民政事务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民政管理:以民政机构为依托,以特定的社会事务为功能目标对象的社会行政管理活动;•民政是民政事务、民政机构、民政管理的有机统一,属上层建筑。民政事务、民政机构、民政管理是构成民政的重要因素,简称为民政三要素。•3.几点说明•第一,民政机构是阶级统治和其统治意识的产物;•第二,民政管理是以民政机构为依托,对民政事务所进行的具体管理活动;•第三,民政三要素的联结运动,体现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基本关系。•二、我国当代民政工作的历史发展•三、民政工作的特点•1.民政工作的综合调节性•2.民政的政治性•3.民政的社会性和群众性•4.民政的多元性•5.服务性•四、民政工作的对象•1.直接与间接的对象•2.较稳定、定型的对象与不稳定、不定型的对象•3.普遍性、全民性的对象与局部性、专项性的对象•对象具有可变性:个体变化、群体变化、社会性变化•五、民政工作的整合•民政工作整合问题上的观点:•1.“三个一部分”说(民政部部长崔乃夫,1983年)•民政工作由三个一部分组成:政权建设的一部分;社会保障的一部分;行政管理的一部分。•2.“四个方面”说(民政部部长多吉才让,1998年)•民政工作分为四个方面:•一是社会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二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工作•三是为军队和国防建设服务方面的工作•四是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方面的工作•民政工作体系•••社会行政基层民主为军队和国防社会保障•管理政治建设建设服务••婚殡行地民基基社优安双社救福社指社•姻葬政名间层层区抚置拥会灾利会导会•登管区管组政社建救彩福残福•记理划理织权会设济票利联利•管管建组生事•理理设织产业•建•设••••社社社社社扶城救农大儿残老•区区区区区贫乡助村病福福福•服文卫环治低站合援•务化生境安保作助•医•保•3.“大民政”说(世纪末,上海市委、市政府)•4.“保障基本人权”说(民政部政策研究室主任时正新)•5.“五个体系”说(浙江省民政厅、浙江大学)•6.“组织人民群众,建立社会秩序”说(民政部办公厅副主任常宗虎)•7.“主管社会非营利志愿活动”说(民政部干部管理学院)第二节民政工作的定位•一、民政工作的本质及其定位•研究民政工作的性质,就是要研究民政工作区别于其他工作(如公安、司法、文教卫生、商业、经济、科研等,各种各类的工作)的特殊性,揭示民政工作的本质属性。•1.民政工作是人民政府的一种行政管理工作•2.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的一种行政性社会工作•3.民政工作是人民群众民主自治的社会性管理工作•二、民政工作的任务•1.民政工作任务的层次•提供作为生物人必须的维持生存的基本物质保障•提供作为生物人必须的正常生活的基本服务保障•提供作为社会人必须的参与社会的基本权益保障•2.“十六大”后民政基本任务的演变•(1)社会保障•A.救灾救济方面:重点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体系。•B.社会福利方面: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C.社区建设方面:明确一个主题:安居乐业。三个重点工作:第一是项目要多样化。第二是活动要经常化。第三是服务要网络化。•(2)政权建设•A.行政区划方面:促进我国城市化健康有序地发展,加快乡村社会走向城市社会的进程。•B.基层政权建设方面:村民自治,政治民主。•(3)社会行政事务管理•A.婚姻管理:单位出具证明登记管理到本人出具身份证登记管理。•B.收容遣送:法制性。•C.殡葬改革:以人为本的服务。•3.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任务•2012年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指出,“十二五”时期,民政工作总的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十二五”规划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支持和促进国防建设、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发展机制、提升服务效能,着力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到“十二五”末,要实现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基层民主活力和社会自治功能明显增强,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更加有力有效,基本社会服务网络基本形成。•3.对民政基本任务的理解•(1)民政基本任务的表述与民政工作的三个一部分不矛盾。•(2)民政本质任务的概括具有连续性。•(3)民政根本任务的概括具有前提性。•(4)民政根本任务的对象具有特定性。•(5)民政根本任务的多维性。•三、民政工作的社会功能•1.保障基本人权•2.维护社会稳定•3.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4.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第三节民政工作与和谐社会的构建•一、和谐社会的内涵(参见教材)•二、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一是民政工作的保障性是和谐社会的基本体现。•二是民政工作的民本思想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三是民政工作的社会管理职能为调节社会秩序发挥促进作用。第四节民政工作的社会化•一、民政工作社会化的含义•充分运用与发挥民政工作社会性、群众性的特点,改变过去一家包办民政事业的封闭型格局,改变观念和做法,转而依靠和组织动员全社会各行各业、各个部门的力量和广大群众的力量,开展民政工作,发展民政工作,使民政工作沿着资金、人员和任务等方面整体社会化的方向发展(行政工作除外)。•二、民政工作社会化与国情•当前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不能离开民政工作的支持,摆在眼前的就是需要探索专业社会工作者如何将先进理念和专业知识内化并有效运用到本土情境;民政领域如何吸收和借鉴专业社会工作的方法和技巧,达到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的有效融合与优势互补。•三、民政工作社会化的发展•强化政府职能与推进民政工作社会化的关系第五节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一、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的联系•1.从价值理念看,两者是相同的。民政工作是从“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出发,遵循“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开展工作。社会工作也是从“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出发提供社会服务。无论在民政工作还是在社会工作中,双方的工作者都注意到被服务对象的价值和需要;•2.从服务对象和工作内容上看,两者都是为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特殊群体等有服务需要的群体提供福利服务;•3.从工作内容和方法来看,两者都以服务为手段开展助人活动;•4.从服务功能上看,两者都有助人的功能。•二、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的区别•(1)从服务理念看,民政工作讲究代表党和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社会工作遵循“助人自助”“平等”“尊重”“接纳”“案主自决”等专业伦理,更强调和服务对象平等的地位,使服务对象能够自立自强;•(2)从服务内容看,民政部门还有大量其他社会事务,如民间组织管理、行政区划管理、婚姻登记等社会管理职能,社会工作主要是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3)从服务方式看,现阶段我国的民政工作主要是对不同对象施以不同帮助,对受灾对象和低保户、特困户、优抚对象、五保户等,主要是给钱给物,即救济型助人,对集中供养的城市“三无对象”和农村“五保户”提供生活护理服务,即服务型助人。而社会工作主要是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福利行政等专业方法进行服务型助人;•(4)从服务功能看,目前我国民政工作多侧重于救济性、保障性功能,而国际流行的社会工作则多侧重于福利性、服务性功能。•(5)从“主体”和“应用”的关系看,民政工作(是主体,是业务领域,当我们说民政工作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区建设等业务领域;而社会工作是一门专业,是人们从长期社会服务实践中总结提炼并不断丰富发展的专业操守、理论和方法,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专业技术。•三、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的相互借鉴(参见教材)第六节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一、新时期民政工作改革的思路•1.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民政工作•2.按国际统一规则开展民政工作•3.以人为本开展民政工作•(1)关注弱势群体•(2)关注特殊群体•(3)简化管理程序••(4)项目具体化,可操作化•(5)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方法•4.民政工作法制化•5.民政服务组织网络化•6.工作手段科技化、信息化•二、新时期民政工作改革的目标(参见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