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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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本月中旬,在县政协副主席赵明祥带领下,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委组织部分委员,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到我县少数民族聚居地池河、藕塘、二龙等乡镇就我县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委员们认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始终坚持民族宗教工作无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加强民族宗教“三支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全县出现了二大宗教和睦相处,活动有序,各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全县的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定远发挥了积极作用。一、基本情况我县是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县。全县有31个少数民族,人口2.6万,占全县总人口2.7%。其中回族2.4万,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92%。境内有一个回族乡,十一个回族村,一个回民居委会。现设有一所完全民族中学,七所民族小学。有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两大宗教,信教群众3.7万人,其中基督教信徒2.3万人,伊斯兰教信徒1.4万人,依法审批开放宗教活动场所113个。基中基督教堂102个,清真寺11个。有两大爱国宗教团体(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定远县伊斯兰教协会)。二、主要做法多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把民族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以加快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和增加少数民族农民收入为目标,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改善民族乡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民族教育,卫生事业,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呈现出民族事业更加发展,民族关系更加和睦,民族团结更加紧密的和谐局面。一是强化组织,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切实把加快民族乡村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建立了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全力抓的工作格局。把民族工作列入年度岗位目标考评,定期召开民族工作专题会议,及时解决民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民族乡村的基层组织建设,使之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群众致富的领导核心,确保完成赶超目标。二是培训教育,提高素质。采取新型农民培训,农民工技能培训,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为民族乡村农民提供技能培训,发展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多渠道增加致富和就业机会。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民族宗教政策,真正让民族聚居地区群众懂法、守法、用法。充分利用宗教活动场所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推进平安乡村建设。三是突出特色,发展经济。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组织实施“一园一品”工程。在民族乡建设创业园,在民族村发展“一村一品”,形成乡有创业园,村有特色产品的经济发展新格局。增强民族乡村经济发展“造血”功能,重点发展二龙奶牛养殖,定城回民村大棚疏菜,藕塘回民村花生加工,桑涧天河回民村油桃和腐乳等特色产业。加大对民族乡村和民族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落实税收、信贷等优惠政策。加大跑省、跑市力度,争取更多的扶持资金,增加民族乡、村投入,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后劲。2010年编制了民族乡村发展项目13个,争取资金257万元。四是推进社会事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本着“优先安排,体现照顾”的原则,优先安排民族聚居地区各项事业建设。加大民生工程建设倾斜力度,着力加强公共文化、卫生、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城镇化战略实施,重点推进二龙回族乡建设成为规模较大、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典型集镇,把11个民族村建成居住集中、配套完善、文明整洁、管理有序的新农村。加大民族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宣传力度,重点开发虞姬墓、蓝玉井和老龙眼等文化古迹,结合地方风俗饮食文化着力打好旅游牌,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三、存在问题一是自然灾害频繁,我县地处江淮分水岭,是自然灾害多发大县,缺水易旱。由于历史原因,我县少数民族多聚居于偏远和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地区,经济上欠发达,生产生活比较困难。二是基础设施薄弱,水利设施损毁严重,村级道路建设滞后。如池河镇池阳民族村,一条约7公里村级主干道,由于无法筹集配套资金,错过了村村通工程机遇。三是发展后劲不足,我县是农业大县,县级财政十分困难,对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投入不足,如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民族发展基金即为拾万元,到目前为止没有增加。四是花生加工运销业是藕塘回民村的主导产业,但其加工生产均在居民区,粉尘大、污染严重,群众反响强烈,镇政府为了做大做强花生加工,规划出50亩地,创建农民创业园,但苦于无用地指标,而无法开工建设。五是大多数清真寺年久失修,有的已成危房,安全隐患极大,不能正常开展活动。清真寺阿訇生活补助过低,有的已不能维持正常生活而离开,给当地回族群众生活带来诸多不变。六是部分困难少数民族群众,由于受名额限制,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而使他们处在较为贫困之中。四、几点建议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民族工作的宣传和领导。做好新时期民族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稳定的迫切需要。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多渠道多方式地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在各民族群众中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各民族之间的团结,维护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增强团结稳定的大局意识,进而推动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规的贯彻落实。2、强力实施扶贫开发,推进少数民族小康工程。一是着力抓好民族地区的扶贫帮困。要尽快建立健全部门挂钩帮扶制度和领导干部联系制度,认真研究长效扶贫机制,帮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脱贫计划,坚持不脱贫不脱钩,扶贫资金重点要向民族乡、村倾斜,要向可扶的农民倾斜,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为促进脱贫致富创造条件。二是要注重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特色经济。关键在于提高科技含量,增加效益。建议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至少应为所联系的民族村解决1-2件实事,各成员单位在安排项目时应优先考虑民族乡、村,真正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目标。三是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加大对少数民族乡专项发展基金投入,条件许可时,可扩大到民族村级专项发展基金。3、大力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做好民族工作,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途径。少数民族干部是民族地区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的代表,是脱贫致富的带头人,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的桥梁和纽带,也是民族群众连接市场的桥梁和纽带。通过举办培训班,支持学历教育,组织外出参观考察等渠道和形式,培养、教育、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能人。构建少数民族进入市场的中介组织,沟通市场信息,提高市场预见性,增强开拓市场能力,带领群众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竞争,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移,带动民族地区的发展,促进共同繁荣。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为推进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的开展,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领域和谐稳定,4月28日,根据区政协领导安排,张学军副主席带队,由区政协宣教文卫委员会牵头,组织全区部分政协委员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到高岩寺、报恩寺、观音阁、清真寺,就我区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民族宗教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我区现有少数民族10364人,涉及23个民族,主要分布在泗渡、高坪、板桥三镇和上海办、洗马办、大连办辖区。其中农村少数民族3211人,占全区少数民族人口的31%;城市少数民族7153人,占全区少数民族人口的69%。有少数民族村民组3个。全区有开放宗教活动场所12处,其中佛教活动场所11处,基督教活动点1处。主要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五大宗教教派。有教职人员16人,有信教群众8万余人,以60岁以上老年人居多,占信教群体的70%以上。全区宗教工作具有人数多、分布广、任务重、管理难的特点。近年来,汇川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政策,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突出位置,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不断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和宗教人士、宗教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使全区的民族宗教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一是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几年来,通过向省、市相关部门协调项目资金120多万元。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了扶贫帮扶、茅危房改造、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逐步改善。二是民族文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在高坪镇新建了苗族文化活动中心,在航天高级中学、遵义市第八中学、董公寺镇建国小学开展了民间民族文化进校园教学活动和少数民族寄宿困难学生帮扶活动。三是城市民族工作进一步取得成效。上海路航宇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已通过省民委验收。四是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进一步规范。结合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并与政法、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了对非法组织和非法传教活动的专项治理工作。五是教职人员的实际困难得到进一步解决。坚持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将生活困难的教职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民族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历史和自然条件等诸多原因,我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仍然缓慢,与全区平均水平仍有较大差距,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群众增收较慢。二是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由于少数民族大多数居住高山,而且居住环境十分恶劣,目前,尚有三分之一的少数民族居住户未通自来水和公路。三是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少数民族文化程度相对偏低,医疗水平和公共卫生条件较差,群众就医比较困难。四是少数民族民间文化挖掘不够。民族文化场所较少,不能满足少数民族文化需求。五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投入不足,民族发展资金、民族教育资金、民族工作经费未按省委、市委要求纳入本级财政预算。2、宗教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我区宗教主要以佛教为主,但寺庙规模均较小,影响力不大,全区11处开放性寺庙,因年久失修,有6处寺庙房屋破烂不堪,布局不合理,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由于香客少,寺院生存难以维持,而且多数寺庙未办理用地手续,庙产不清。二是教职人员大都年龄偏大,文化素质不高,修为不深,对佛教文化研究有限,传播佛教文化能力不强,不能满足信教群众的需求。三是寺院住持管理水平普遍偏低,部分寺庙内部管理混乱,导致寺院教职人员与居士闹不团结,内部存在深层次矛盾,影响和谐。四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干部对宗教认识存在误区,看不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而且因各镇(街)基本上都是由社会事务办明确一名同志联系民族宗教工作,但因各社会事务办人少事多,而且无专项的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基本上无暇顾及民族宗教工作。五是在农村由于群众文化贫乏,加之开放性寺院规模较小,布局不合理,不能满足信教群众的需求,导致农村非法寺庙增多。三、对策建议1、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各级领导应站在民族宗教工作事关三个文明建设,事关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事关巩固执政党的地位这一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使民族宗教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区、镇(街)党委政府每年定期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对镇(街)重要考核内容,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的工作格局。2、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完善政府对民族地区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区级财政要严格按照省委、市委的要求,认真落实民族工作“三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发改、农业、教育、文化、卫生、水利等部门在安排部门资金时,要向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经济发展及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倾斜,根据少数民族地区自然和社会资源特点,统筹协调,认真规划,加快建设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工程项目。3、加大民族宗教文化资源的挖掘利用力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