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民爆安全管理的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各级民爆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和完善我公司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做到现场无隐患、管理无漏洞,确保民爆物品不丢失、不流失、不发生被抢被盗现象,经矿务会研究决定,对我矿民爆安全管理工作安排如下。矿属各级领导、矿属各项目部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遵守公安机关和我公司民爆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一、成立民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成立民爆领导组:成员由矿领导、保卫科、调度室、通风科、供应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李家正副组长:常秦兵(安全副矿长)张有富(场面副矿长)成员:延军林(总工程师)郭家善(生产副矿长)、石小利(机电副矿长)赵正斌(通风副总)王新强(技术科长)王君强(调度监控中心主任)裴董胜(机电科长)张松林(安监科长)王家余(保卫科长)郭志刚(通风科长)领导组下设民爆安全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监控中心,办公室主任王军强,负责处理民爆安全管理日常事务。2.成立民爆库巡守保卫组组长:曹海军成员:延小天孙公富王小强张兆光王金罗民爆库巡守保卫组负责民爆库巡守保卫工作。是阳城县保安公司派驻山城煤矿的保安人员,在安全保卫方面接受我矿保卫科的具体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3.成立民爆库管组:组长:杨国红成员:曹国柱4.成立民爆爆破组:组长:王国明成员:靳留社畅大兵梁志刚张国富5.成立民爆安全组:组长:李中海成员:郭国后二、民爆安全管理机构职责分工矿长:负责民爆事务的决策和总体指挥工作。场面副矿长:对全矿民爆管理负总责。安全副矿长:对全矿民爆安全管理具体负责。负责组织民爆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和“一炮三检”制度,并负责全面考核。生产副矿长:负责组织监督考核民爆物品现场使用、运输、储存各环节的规范操作,并对民爆物品消耗进行定额考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并贯彻学习民爆物品现场使用的技术规程和措施,并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通风科长:负责组织监督民爆物品使用现场“一炮三检”制度的落实,并实施考核。机电副矿长:负责组织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方面监控设施、消防器材等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和安全监督管理,并实施考核。成员:在分管矿长领导下,对本业务范围内涉爆安全管理负责。各业务部门:各涉爆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民爆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作业现场的班组长是本班民爆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当班涉爆人员(爆破员、民爆安全员)是现场民爆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跟班瓦斯员对“一炮三检”制度执行负直接责任,同时对当班民爆物品使用数量进行监督、记录、汇报。安监科负责对全矿的民爆工作进行业务领导和管理、监督检查。保卫科负责对民爆库的安全保卫进行业务管理和指导、监督检查。巡守保卫组负责民爆库的安全保卫日常工作。民爆库管组负责民爆库民爆物品的出入库、库房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工作。民爆爆破组负责领用火工品,井下现场安全爆破,清退等工作。民爆安全组负责民爆物品的领用使用运送清退等环节的安全检查处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