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配送合同甲方:重庆泽润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乙方:重庆市黔江区易航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为了共同做好民爆物品配送工作,安全、可靠、顺利的完成配送任务,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民爆物品运价标准及结算方式:1、价格按2.8万/月包干。计算起始时间2015年1月1日。2、结算方式:以自然月每月30日为结算日期,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向甲方结算。二、双方责任和义务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应将配送的民爆物品的规格、种类、数量提前告知乙方;2、甲方在配送车到达库房后,应及时将货物上车出库,并做好出库登记;3、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运输费用。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必须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车辆,配送民爆物品;2、乙方在民爆物品出库时必须认真核准所配送物品的种类、规格、数量,以及民爆物品的吧编码。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保证承运物品不破损、不丢失,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项造成运输货物受顺损的,乙方必须先行用现金全额赔付给甲方,并且此趟运费亦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由此发生的任何经济责任,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4、乙方承运司机和押运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危爆品运输规定,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所雇驾驶员必须具有两年以上驾驶经验,中途不得随意更换,若遇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重新雇用。做到专人专业操作,确保配送安全、准时;5、乙方必须加强人员和车辆管理,确保安全规范操作;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运输路线。三、其他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修改补充;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重庆泽润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区易航货物运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