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信仰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社会功能及其构建《人民论坛》(2013年第5期)吴晓红【摘要】新时期农村民间信仰复兴,其根本原因是民间信仰社会空间的构建。社会空间是民间信仰社会功能发挥的基础场域。民间信仰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既有正能量,也有负功能。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不仅要发挥民间信仰的积极作用,同时也要消除民间信仰的不良影响。【关键词】民间信仰新农村建设社会功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为了把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事业中来,我们不仅需培养农民的社会主义信念,而且要关注民间信仰这一文化。所谓民间信仰,是指信仰并崇拜某种或某些超自然力量,以祈福攘灾等现实利益为基本诉求,自发在民间流传的、非制度化、非组织化的准宗教。①民间信仰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社会功能具有双重性,既具有正能量,也有负功能,因此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不仅要发挥民间信仰的积极因素,同时也要消除民间信仰的不良影响。新时期民间信仰社会空间的构建长期以来,在文化领域存在着“大”、“小”传统之争,由官方和上层知识分子所代表的文化(“大传统”)与一般民众特别是乡民代表的生活文化(“小传统”)②存在着紧张关系。民间信仰是“小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的学术话语和政治话语给民间信仰活动贴上了“迷信”、“落后”的标签,使得民间信仰受到打压,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和宗教环境的宽松,民间信仰在广大农村又重新活跃起来。民间信仰在转型时期的复兴,其根本原因是社会空间的构建。社会空间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事实上的认可和民间的支持,民间信仰的社会空间是民间信仰社会功能发挥的基础场域。新时期的民间信仰在与国家权力系统或社会公共利益间构成交往时,主动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求进行转变,使具有信仰特征的具体事务能将其功能直接体现在某一社会场域,获得制度性的转化和呈现。民间信仰的实践者总是希求国家参与,从而在已有的社会(文化)合法性的基础上,为自身的存在谋求行政合法性和法律合法性。如妈祖信仰、白族本主崇拜等,在仪式和活动中就融入了爱国、奉献、洁身自好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因素。民间信仰主动用符号把国家接纳进来,而国家也在借用曾经完全被否定的民间信仰。国家与社会在民间信仰仪式上的互动,反映出民间信仰社会空间的不断拓展过程,也有利于国家与社会今后更加广泛地建立治理关系。民间信仰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功能民间信仰本质上是一种文化现象,但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功能不仅仅限于文化领域,还具有特定的社会治理、经济、文化和心理调适等多方面功能。民间信仰的社会治理功能。民间信仰的乡村治理功能是指民间信仰(组织、权威人士)参与管理乡村共同事务等诸多方式的总和,是为了调和乡村相互冲突或不同利益的持续过程。近年来,民间信仰逐渐成为乡村治理的重要力量之一。民间信仰参与乡村治理的途径是多样的。首先,民间信仰人士参政议政、参加选举活动和立法活动是比较常见的形式。在某些乡村,民间信仰场所甚至充当了处理地方事务的机构所在,是国家权力向基层社会发挥作用的一个窗口。其次,某些民间信仰的教义、仪式和神学理论被直接应用到社会治理中。民间信仰以其“神圣性”把社会上各个不同利益集团的价值观综合统一起来,形成一个供大家共同遵守的规范,有利于增加社会的稳定性。民间信仰的经济功能。民间信仰的经济功能是指民间信仰直接、间接地对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为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有着积极意义。民间信仰组织往往都拥有一定财富和具备经济实力,本身即是一个经济实体或经济机构。相关调查表明,许多民间宫庙每年都会收到数量可观的香火钱、许愿钱。民间信仰不仅是一种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而且还会对经济系统产生相当积极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是通过对经济态度和经济行为的塑造来实现的,民间信仰的这种塑造功能主要体现在下述几个方面。其一,民间信仰往往神圣化人们的日常工作。许多民间信仰强调人们的工作是“神召”,赞美并抬高人们的职业劳动,提升人们的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其二,以自身的道德和伦理塑造生产者和商人。其三,刺激消费,促进经济发展。民间信仰属于传统文化,具有极大的旅游开发价值,利用得当能促进乡村旅游事业发展。其四,民间信仰作为大陆、港台澳地区和全世界华人相互联系的精神纽带,对吸引境外投资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民间信仰的文化功能。作为人类最古老的社会现象之一,民间信仰在新农村建设中通过三种途径发挥着自身的文化功能:一是通过它自身扮演的文化角色,二是通过它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作用,三是通过它对其他文化现象的影响。正如“小传统”是“大传统”的延伸一样,民间信仰文化是主流文化的扩展。尽管中国民间信仰不是一种“伦理宗教”,但其信仰的主旨仍是教化百姓和谐向善。民间信仰还与其他文化现象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特别在艺术方面。民间信仰越盛行的地方,各类艺术发展就越繁盛,极大丰富了当地乡民的文化生活。民间信仰的心理调适功能。民间信仰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乡民的心灵需要和精神慰藉,发挥着心理调适功能,是普通百姓维系精神和谐的重要途径之一。民间信仰不仅可以为民众提供安全感和某种慰藉,使之消除心理上的焦虑与恐惧,也可消除人们的愤懑与怨气,从精神上补偿在社会生活中遭遇的一些不公。民间信仰还可以满足人们对爱的渴望,社会的现代化带来了人情的日渐淡薄,不少人孤独地面对社会和世界的种种压力,希望在社会中得到人情的温暖,也希望把自己内心的爱释放出来,而民间信仰恰好为渴望爱与被爱人们提供了抒发感情的对象。民间信仰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消极功能及消解策略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既要意识到民间信仰中正功能居于主导地位,但也要对民间信仰的负功能有清晰认识。民间信仰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负功能。民间信仰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负功能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向乡村渗透。民间信仰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在人头脑中的异化反映,会腐蚀人们的心灵,削弱人们的主观能动性。二是可能干扰基层民主建设。民间信仰神权意识会对社会公共权力造成干扰。三是经济上造成人力、财力的浪费。建庙、塑像、燃放鞭炮、大办神诞宴席等行为将造成群众人力、财力的浪费。四是文化上容易导致封建迷信活动泛滥。民间信仰多少含有迷信思想成分,由于群众的参与面广,活动极易升温,容易导致封建迷信活动的泛滥,并伴有伪科学、伪气功等现代迷信的滋生。③五是容易影响社会的稳定。民间信仰活动随意性大,容易为坏人所利用,如欺骗信众、传播谣言、借机敛财等违法犯罪行为,危害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民间信仰有负功能的原因。民间信仰之所以有这些负功能,首先是由民间信仰本身的特征引起的。民间信仰的多重性、功利性和组织的松散性等特征本身就会引起一些负面影响。其次是国家和社会对民间信仰的认识尚存在误区。有人把民间信仰简单视同于封建迷信活动,有人把民间信仰组织和群体视为政权稳定的潜在威胁力量,这些观点对民间信仰基本持否定态度,并以清理场所、禁止活动为主。而某些地方则过于看重民间信仰活动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再次是当前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和人员众多,实施管理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最后是大部分农村居民文化素质相对较低,这为少数人利用民间信仰危害他人提供了可趁之机。管理与引导:负功能的消解策略。要消除民间信仰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不良影响,应对之进行正确的管理和引导。首先在思想上重视民间信仰这一问题,要认识到民间信仰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积极和消极作用,要对民间信仰进行深入研究。其次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意识形态上的领导权。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在行动上突出以“八荣八耻”和“爱国主义”为核心的社会荣辱观教育,要让固守民间信仰的居民知荣辱、明善恶,分辨是非与真理。实现民间信仰与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协调运转。再次,加强对民间信仰的规范管理。应明确主管部门,落实到各地相关工作部门的民间信仰工作管理职责;规范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内部管理,提倡民主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最后,挖掘民间信仰中的正能量和积极因素,彰显民间信仰的文化价值,促进其实现功能转换,使之成为传播优秀精神文化的有效载体。(作者单位:东北林业大学交通学院;本文系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基于卓越计划下交通运输类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模式和运行机制的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JG2012010015)注释①林国平:“关于中国民间信仰研究的几个问题”,《民俗研究》,2007年第1期,第5~15页。②吴红娟:“转型时期中国民间信仰空间的构建—基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分析”,《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08年第9期,第66~68页。③高丙中:“一座博物馆—庙宇建筑的民族志”,《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1期,第154~168页。责编/韩露(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