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学与风俗习惯的关系民间文学作为一个学术名词﹐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才出现和流行的﹐它指的是﹕广大劳动人民的语言艺术──人民的口头创作。这种文学﹐包括散文的神话﹑民间传说﹑民间故事﹐韵文的歌谣﹑长篇叙事诗以及小戏﹑说唱文学﹑谚语﹑谜语等体裁的民间作品。目前在民间文学界和广大群众中具有广泛的影响的刑物有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主办的《民间文学》书刊。风俗习惯指个人或集体的传统风尚、礼节、习性。是特定社会文化区域内历代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模式或规范。风俗由于一种历史形成的,它对社会成员有一种非常强烈的行为制约作用。风俗是社会道德与法律的基础和相辅部分。主要包括民族风俗、节日习俗、传统礼仪等等。人民在过去,由于在经济、政治等方面处于不利地位,不能使用文字等工具去记录、保存他们所获得的知识、经验和所创造的各种文化,一般都靠行动、语言传播和继承。民间文学因此而生。它凭他们社会生活的需要产生和流传,它反映了他们各方面的生活和有关的思想、感情,它直接或间接地为他们的生活服务——给以知识、教诲、鼓舞和希望,其中有些本身就是生活的构成部分。与一般专业作家文学相比,在这一点上,民间文学有其独特性。由于它的作者人数众多和生活在底层,他们能够更广泛、深切和精确地反映社会生活。它的社会功用,也和书面文学颇有不同的地方。许多民间谚语就是劳动人民生活和劳作的教科书。不少劳动歌,是他们在各种劳作中调整呼吸、动作和鼓舞情绪的不可缺少的东西。许多世代相传的古老神话和传说,不但传述了一定的历史知识,还培养着国家民族团结的感情。许多保卫乡土、保卫祖国的英雄传说,永远给予广大人民以鼓舞力量。这种群众集体所传承的文化,也许没有文献或古物那样能够经久保存,但是,它的生命力也不可低估。我们现在有些故事或谚语。已经在两千年前就被文人记录下来了,但是,直到今天,它还能够以基本相同或相似的形式活在人民口头上。至于产生已有千年左右的这类作品现在还流传人民中间的,就更不用说了。自然,这种靠口头世代传承下来的故事或歌谣,在形态上或内容上多少不免会有些变化。但总算是在生存着,成为我们现代活文化的一部分。由于时代和社会的重大变化,在历史上曾经作为广大劳动人民唯一的文学形式的口头传承文学,它的某些体裁可能会逐渐消失,某些体裁的内容和形式不能不起一定的变化,也还会有我们所不熟悉的新的体裁出现。这些都是可能的,乃至于必然的。但是,整个民间文学决不会消失。因为它的表现媒介是应用最普通和最生动并富于活力的口头语言。只要语言存在,用它作媒介去表现人们的思想、感情和经验的口头文学,人们所熟悉的、方便的表达形式,就要继续产生、存在和传承下去。在中、苏等国的广大民众中间,除了传统的民间文学作品以外还不断有新的民间文学,即革命传说、新笑话、新民歌及新谚语等的产生和流传。再从历史的往事看,过去那些能使用文字的上层社会的文人学者,在他们的书面著述之外,也仍然在口头上产生和传播着那些轶事、笑话和品评人物的韵语,如《世说新语》里的某些故事和唐人笔记里关于某些名人的笑谈,都是这种例子。民间文学中有风俗习惯的反映,二者关系密切。在大多数民间文学中充满各民族各地区的风俗习惯,是古今中外常见的事实,一般人都把风俗习惯与民间文学混为一谈,也就是这个缘故。在我国的民间文学中,在开天辟地的神话传说动植物故事中,即有原始人类对天地与动植物的看法、想法看了民间歌谣中的哭嫁歌、哭丧歌,就可以知道有关婚丧的习俗多妇女歌中,对旧社会婆媳不和、姑嫂不睦、童养媳、等郎大,望门寡等社会现象与习俗便都有反映,因此,要研究各种风俗习惯固然必须深入社会各阶层进行调查研究,采集记录,取得第一手材料,但从很多民间文学中也同样可以作为民俗研究资料来源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三十年代《太白》半月刊上曾有《年难过》、《哭轿》等,就是利用歌谣来探讨过年习俗和妇女出嫁为什么要哭的。风俗习惯除了在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中有充分反映外,在文化史、社会史、宗教史中也总是少不了这门人文科学。如佛经《新旧约全书》、《可兰经》等宗教经典著作,应该说都是集民俗之大成的作品还有一切史诗,如古希腊荷马史诗《伊里亚特》与《奥特赛》,中国少数民族中流传的藏族《格萨尔王传》、彝族《梅葛》、纳西族《创世纪》、蒙古族《江格尔》等,也总是要谈到本民族的风俗习惯。由此可知,在某些专门史中,在各种宗教经典中,在所有民族史诗中,风俗习惯与民间文学也总纠缠在一起而同时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