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利局行政许可审批实施情况汇报按照通知要求,现把我局08年行政许可审批执行情况汇报如下:一、行政许可项目实施情况涉及我局的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有6类,今年以来,已新受理行政许可项目35件,主要集中在河道堤防占用、涉水项目建设和取水许可及入河排污口审批等项目上。1、认真做好河道堤防占用调查、发证管理工作。今年,我们按照《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组织各水利站和工管单位,对查出的未办河道堤防占用手续的企业进行追查,核实建设项目和占用长度,详细办理登记,认真编制档案资料。通过调查共核准占用单位383个,占用堤防长度32.9公里。另外,由市河道管理处组织人员对全市已发河道堤防占用证的单位进行年检或换发新证。目前,全市共发放占用证194份,其中年检114份、到期换发新证79份,新审批发证7份,企业关闭注销1份。2、认真做好新建涉水项目审批管理工作。涉水新建项目审批分二种,一是河道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工程和设施审核、审批;二是河道内进行按规定需要审批的限制性活动审核、审批。为了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2审批的要求,制止因开发建设而随意填、堵、束河道现象,确保水系畅通,我们严格执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制度。07年制定并报请市政府办,以昆政办发(2007)95号文《关于严格执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通知》进行下发,进一步重申和规范审批制度。这对今年涉水新建项目的规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2008年到目前已审批了25个新建涉水审批项目,均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水利站和管理单位进行监管,同时明确了涉水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防汛安全责任。3、认真做好取水许可管理。08年上半年我们共受理取水申请8家,申请取用地下水9万m3/年,地表水7.1万m3/年。同意取水申请5家,同意取水浅层地下水9万m3/年,地表水6万m3/年。顶伦电子经通过水资源论证和专家评审,由苏州市审批同意,发放取水许可证,规定取用浅层地下水9万m3/年。4、严格做好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08年上半年共受理入河排污口设置2家,排污量97.57万m3/年。经审批,同意入河排污口2家,核准排污量97.5万m3/年。其中苏杭电子有限公司申请入河排污量97.07万m3/年,经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和专家评审通过,由苏州市水利局审批同意。二、行政许可工作主要做法1、窗口办理,切实提高行政许可速度。按照要求,我们3已将行政审批的事项全部进入审批中心窗口办理。而且,对一般事项,只要手续资料齐全,立即办理。对重大事项,都严格控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确需调查论证、调整规划的审批事项,一般都在一个月内完成审批。07年,按照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及项目提速、基层办理等要求,我们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流程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规范,以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效率。目前,原9类许可项目经清理后,调整保留为6类,并都进行了提速。2、统一管理,规范行政许可操作程序。为加强行政审批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我们专门建立了行政许可办理领导小组,对审批工作统一领导。在实际操作中,局办公室建立行政许可审批办理登记单,在接收到市窗口的办理单后,填写办理流程登记单,交领导小组批示后,转相关审批科室进行审批。各科室办理人员按流程规定相关责任,进行办理审批后交领导小组审核签批意见,最后登记单由办公室存档。3、科室会办,确保行政许可工作效能。在实际审批中,很多审批项目涉及到多个科室和部门,为此,我们建立了科室会办制度。由领导小组在批示中明确主办科室和协办科室,先由协办科室提出相关意见,主办科室汇总协办科室意见,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审批意见。对较为复杂的项目,则实行联审会办,由办公室召集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召开联审会4议,协调解决。如在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京沪高铁涉水项目的审批中,我们为了做好这个国家重点涉及项目审批,组织了巴城、玉山、陆家、花桥、开发区5个水利站,主动与京沪高铁指挥部和施工单位联系,逐条河道进行踏看,落实占用项目和占用面积,同时为简化审批,我们采用占用单位一次申请,用表格式进行一次综合审批,得到了京沪高铁指挥部和施工单位的好评。4、强化监督,切实做好行政许可项目的管理。对涉水项目审批后的监督检查,我们按属地督查管理的原则,由项目所在地的水利站和管理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并在项目审批中就明确监管单位的责任和任务,同时负责涉水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防汛安全责任。局定期组织人员对所有审批项目进行督查,一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二查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法律法规情况,三查规范项目申办、占用协议签订和规费收缴情况,四查对完工项目的申报验收情况。通过强化审批后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了行政许可项目的规范实施,保证了水环境的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