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综合污染指数评价方法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水质综合污染指数一、水质综合污染指数的计算水质综合污染指数是在单项污染指数评价的基础上计算得到的。考虑到上海地表水污染特点,在计算水质综合污染指数时通常选择上海市具有代表性的污染物,包括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总磷和汞。也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必要的污染物参与评价。应该注意到,水质综合污染指数的计算与水质类别标准密切相关,因此综合污染指数的比较只能在同一类别标准基础上进行。二、水质污染程度的判别根据水质综合污染指数来判别污染程度是相对的,即对应于水体功能要求评判其污染程度。如II类水体的水质要求明显高于III类、IV类、V类水体,假如不同类别水体的水质相同,则要求越高的水体,其对应的污染程度越严重。根据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判别水质污染程度必须基于下列条件:(1)污染程度是对应于相应类别的水质要求的。(2)污染程度的分级是为了定性反映水质的现状,水体污染说明该水域原定的功能不能安全、全面地发挥效应,其功能得不到保证。不同功能水体即使达到相同的污染程度,其危害和影响也是各不相同的。(3)根据水质综合指数的大小可将水体分为合格、基本合格、污染和重污染四类。当采用上述八项污染物进行评价时,不同类型水体相对应的综合指数和水质现状阐述如下:合格:P≤0.8,各项水质指标基本上能达到相应的功能标准,即使有个别指标超标,但超标倍数较小(1倍以内),水体功能可以得到充分发挥,没有明显的制约因素。基本合格:0.8P≤1.0,有少数指标超过相应类别的标准,但这些指标不直接影响到水体功能效应,水体功能没有受到明显损害,但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某些因素(水质指标)的制约。污染:1.0P≤2.0,由于综合指数已明显超过1.0的标准限值,多项指标值已超过相应的标准值,其水体功能明显受到制约,要充分发挥水体的原有功能需采取一定的工程性或非工程性措施,水质对应于其功能已受到污染。重污染:P2.0,各项水体指标的总体均值已超过标准1倍以上,部分指标可能超过标准数倍,水体功能已受到严重危害,如不采取必要的措施,直接利用其水体功能可能是危险的。对这类水体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或改变其功能,或付诸行动开展污染整治。

1 / 5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